浏览历史
最近收听
最近阅读

一先令蜡烛 完结

作者:约瑟芬•铁伊

这是吉米·霍普金斯这辈子最大的独家新闻。那天晚上,街上的各大报纸都登出了戈尔德斯格林墓园里疯狂群众的骇人照片——蛇发女怪般的人头特写惊叫着进入画面:披头散发的复仇女神甩着乱发,张着的大嘴,怨恨而疯狂地互相抓扯——记者们都认为自己报道得很好。当然,今天没有什么比克雷的葬礼更重要。摄影师拍的照片让他们引以为傲,他们有理由感到高兴。

对霍普金斯来说,他跟踪格兰特从威格摩街到东方办公室,从东方办公室到坦普尔,再从坦普尔到苏格兰场,一路很有收获。即使在街角歇歇腿,他也派一位亲信盯着苏格兰场,看到格兰特离开就给他一个信号,一路跟踪格兰特到西欧佛,这当然是有收获的。“克雷系遭谋杀!”《前哨》海报上宣告,“克雷系遭谋杀:凶手落网!”兴奋的报童身边围着一大群人,而其他报社的人则是一顿捶胸顿足。记者们向怒气冲天的编辑们解释,苏格兰场一有可供发布的新闻就会告知他们,可没用。编辑们质问他们拿钱是用来做什么的?坐等人打电话来,等那些官方垃圾吗?他们以为自己是什么?赌场收押金的吗?

但是吉米却颇得付给他钱的大老板赏识。吉米直接搬进了海洋饭店——房间比格兰特的大多了,格兰特也在这里订了房,但他大多数时间在警察局里度过——并感谢克莉丝汀·克雷的星座为她注定了如此惊人的结局。

不出所料,格兰特被源源不断的信息淹没了。截至星期二下午,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人见过提斯多。下午茶的时候,苏格兰又出现了他的身影。有人看见他在约克郡的桥下钓鱼,情报员接近时,他警惕地把帽子拉下盖住了脸;有人看见他从亚伯利斯威特的一家电影院走出来;他在林肯郡租了一间房子,没有付房租就跑了(格兰特注意到他总是不付钱就走人);有人说他在卢斯托夫请求搭船(他也曾在其他六个地方请求搭船;付不起房租想离开这个国家的年轻人的数字让人真难过);有人发现他死在潘瑞斯的一处沼泽地上(这个消息大半个下午都占据了格兰特心头);有人发现他醉倒在伦敦的小径上;他在海斯、格兰森、卢斯、汤布里奇、多彻斯特、阿什弗、卢顿、爱斯伯里、莱斯特、查塔姆、东格林斯塔,还有伦敦的四家店里买了帽子;他还在斯旺和艾德加买过一包安全别针;他在阿尔及街的一家快餐吧里吃了一份蟹肉三明治,在哈斯廷面包房吃了两个面包卷并喝了咖啡,在海华斯健康馆吃了面包和干酪;他偷了各个你能够想象出的地方的各种东西——包括在克劳伊顿的玻璃瓷器店的玻璃水瓶,当问到为什么提斯多需要一个玻璃水瓶时,情报员说那可以当做很好的武器。

三部电话发狂似的响着,另外,通过邮政、电报、无线电还有亲自登门的信息也如潮水般涌来。百分之九十的信息是没有用的,但是警方全都要听:有些在确定无用之前还需要进行很多调查,格兰特看着一大堆的报告,也不禁失去了自制力。

“一时疏忽,竟需要这么大的代价来偿还。”他说。

“乐观点儿,长官,”威廉斯说,“没出现更糟糕的情况就很好了。”

“更糟的情况!在你看来,会发生什么使情况更糟?”

“哦,这个嘛,到现在,还没有什么疯子来自首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

但是第二天早晨疯子就来了。

格兰特仔细检查过一件刚刚送来的被露珠浸湿的大衣,抬起头,刚好看见威廉斯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又神秘兮兮地向他走来。

“是谁啊,威廉斯?”他问道,声音因期待而尖锐。

“疯子。”威廉斯说。

“什么?”

“来自首的人,长官。”威廉斯的语调流露出一种罪过,好像他昨天的话招来了厄运。

格兰特咕哝了一声。

“不是那种寻常的人,长官,非常有趣,非常时髦。”

“外表还是性格?”

“哦,我是说她的衣服,长官。”

“她的?是一个女人?”

“是的,一位女士,长官。”

“把她带进来。”他全身因愤怒而起了鸡皮疙瘩,居然有个疯女人敢浪费他的时间,来这里满足她变态而丑恶的欲望。

威廉斯打开门,传唤进来了一个光鲜入时的身影。

来者是朱蒂·塞勒斯。

她一声不吭,神情阴沉而从容地走进了屋子。虽然见到她很惊讶,格兰特还是觉察到她精心打扮的外表下的强烈叛逆。他很熟悉那种愤世嫉俗,对她的身世也不陌生。

格兰特默不作声地拉出一把椅子,他很善于吓唬人。

“好了,警官,”格兰特说道,“你可以出去了。”在威廉斯离去后,他对朱蒂说:“难道你不认为这有点儿不公平吗,塞勒斯小姐?”

“不公平?”

“一天二十四小时,我要做二十三小时极其重要的工作,而你却用假自首来浪费我的时间。”

“这倒没错。”

“错到我现在就很想请你出去,一个字都不用多说。”

她制止了他开门的动作。“你不能那样做。我会到另一个警局自首,他们还是会把我送到你这来。是我干的,你明白吧!”

“哦,不,不是你干的。”

“为什么不是?”

“一方面,你不在案发现场附近。”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儿?”

“你忘了,根据星期六晚上的谈话内容,很明显,星期三的晚上你在切尔西济慈小姐的家里。”

“我只是到那里喝鸡尾酒。我离开得很早,因为莉迪亚要到河边参加一个派对。”

“即使是这样,你要在第二天早晨黎明时分出现在西欧佛附近的海滩,这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在第二天早晨出现在英格兰北部,这一点儿也不令人惊讶。我是开车去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你可以到我的公寓去询问。和我一起住的女孩会告诉你们说我直到星期四的午饭时间才回家。”

“那也不能证明你的行为和谋杀有关。”

“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我开车去峡谷,躲在树林里,然后等着她过来游泳。”

“当然了,你穿着一件男人的大衣?”

“是的,尽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开车很冷,我穿上了一件放在车里的我哥哥的大衣。”

“你是穿着大衣走向海滩的吗?”

“是的,冷得让人发抖。我不喜欢在黎明的时候游泳。”

“你下水了!”

“当然。我不能在岸上淹死她,是吧?”

“你把大衣留在岸上了?”

“哦,没有,”她用深思熟虑过的讽刺口吻说道,“我穿着它游泳。”

格兰特又吸了一口气,有一刻他确实吓了一跳。

“那么你换上了泳装,外面穿上你哥哥的大衣下了水,然后——怎样呢?”

“她已经游了有一段距离了。我下了水,游到她跟前,把她淹死。”

“怎么做的?”

“她说:‘你好,朱蒂。’我说:‘你好。’我轻轻拍了拍她的下巴。我哥哥教过我如何敲击一个人的下巴会把人弄晕。然后我潜到她的下面,拖起她的脚跟,把她拉进水里直到把她溺死。”

“很利落,”格兰特说,“你全想清楚了吧?有没有也为自己编出一个动机?”

“哦,我只是不喜欢她。我恨她,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她的成功、她的长相和她的志得意满。她是我烦恼的来源,直到有一天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明白了,你能解释为什么在你完成完美的谋杀后,还冷静地来到这里自投罗网?”

“因为你们弄错人了。”

“你是说因为我们抓了罗伯特·提斯多。这解释了一切。既然你已经浪费了我几分钟宝贵时间,不妨当做是补偿我,同时也让我歇歇脚,告诉我你对提斯多的了解有多少。”

“我只知道他是世界上最不可能杀人的人,不论出于任何原因。”

“那么你很了解他了?”

“不,我几乎不认识他。”

“你们不是——朋友?”

“不,也不是恋人,如果这是你想说的话。鲍比·提斯多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个人,除了拿过一杯鸡尾酒给我之外。”

格兰特的语调变了。“但是你还是这么尽心尽力地替他脱罪?”他很客气地说。

她对他的客气很反感。“如果你犯了谋杀罪,你会不会去自首,挽救一个无辜的人呢?”

“那取决于我认为警察有多么无知。你低估我们了,塞勒斯小姐。”

“我想你们有很多白痴。你们抓住了一个无辜的人,急于要置他于死地,而有一份完美的自白就在你们面前,你们却不屑一顾。”

“嗯,你看,塞勒斯小姐,一个案件总有一些东西只有警方知道,而报界是不知道的。你所犯的错误是:你根据报纸的报道编造了你的故事。有一件事情你不知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忘记了。”

“我忘记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克莉丝汀·克雷待在哪里。”

“凶手知道。”

“是的,这就是我的重点。现在——我很忙。”

“所以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不信。”

“不是,我信的还不少。比如说你整个星期三晚上都在外面,很有可能你去游泳了,你星期四午饭的时候才回家。不过这些都不能证明你杀了人。”

她不情愿地慢慢站起来,拿出唇膏,一边涂一边懒洋洋地说:“既然连这个小小的见报机会都得不到,我想这辈子我还得继续演我的金发傻大姐角色。还好我买的是今天的往返票。”

“你骗不了我的。”格兰特为塞勒斯小姐开门时,带着无所谓的笑容说。

“那么好吧,可能你是对的,不过那又怎么样。”她咆哮道,“你肯定错了,这件案子一结束,你的名誉就会受损。”

她从呆立着的威廉斯和两名警员身边走过,然后消失了。

“嗯,”威廉斯说,“这还是第一回。人类很奇怪,是吧,长官?要知道,如果我们宣布我们要找的大衣上有一个纽扣丢了,就会有人把大衣上的纽扣摘掉送来,仅仅是为了好玩。好像事情还不够乱一样。不过,她不是一个寻常的人,是不是,长官?”

“嗯,你是怎么看她的,威廉斯?”

“像个音乐剧里的角色,寻求媒体帮助她事业成功,信念像钉子一样坚强。”

“完全错误,正统剧角色,痛恨她的事业,心肠好到不惜牺牲自己。”

威廉斯感到有失颜面。“当然,我没有机会和她交谈。”他想出了一个理由。

“不,从外表就能看出来,威廉斯。我希望我也能正确判断这个案子。”

他坐下来,手指在发丝间游移。“你会怎么做,威廉斯,一旦你成功地从海洋饭店逃脱之后?”

威廉斯明白,假设他是提斯多。

“我会在某个地方搭乘一辆非常拥挤的公交车,见到第一辆就搭,跟随人群下车,然后信步离开,好像我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一样。其实,不管我去哪里,我都要装成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样子。”

“然后呢?”

“我很可能不得不再上另一辆公交车,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去。”

“你会避开城镇地带,是不是?”

“当然!”威廉斯吃惊地说。

“一个人在空旷的乡下走动,那不是更明显?”

“有树林。事实上,这一带的某些树林可以让一个人无限期地躲藏下去。如果他到了西边的阿什顿森林那样的地方,要找到他,可能需要出动一百个人把阿什顿翻个底朝天才行。

格兰特摇着头,说:“还有食宿的问题。”

“在外面露宿就行了,天气很暖和。”

“他已经在外面待了两个晚上了。如果他逃到乡下去,现在一定是蓬头垢面了,但是他有吗?你注意到没有人报告说他买剃须刀了吗?只有一种可能,他和朋友在一起。我怀疑——”他的目光转向刚才朱蒂坐过的椅子上。“可是不会的!她绝不会冒这么大的险来故弄玄虚,没有这个必要。”

威廉斯暗自期望格兰特能到旅馆去睡个觉。他为没有逮到提斯多而自责,但是自责得太过分了。即使是最优秀的人也会犯错,每个人都知道格兰特不会有事。他有警方的强大支持做后盾。他何必要为每个人都可能犯的错误而介怀到让自己病倒呢?当然了,一定会有一两个爱小题大做的人——觊觎他的职位的人——但是那种人根本没人在意。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居心何在。格兰特不会有事,大家都很清楚。为了偶然的失误就折磨自己,他未免太愚蠢了。

如果一个警察的心会痛的话,那么威廉斯那颗坚毅的心就在为他的上司而痛。

“你可以把这个讨厌的东西扔了,”格兰特指着大衣说,“它至少是二十年前的大衣,而且十年前扣子就掉光了。你知道吗,威廉斯,有一件事情一直让我困惑不解。他在海滩的时候大衣还在,而回来的时候已经不在了。他一定是在途经某个地方时把大衣处理掉的。再怎么说那条路的范围不大,而且在时间上他也不可能走远。他非常急于返回,并掩饰逃跑的错误。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没有找到那件上衣。那里有两个很浅的养鸭池,我们都捞遍了。还有三条小溪,连硬币都藏不住,纸船也浮不起来。其他的大小水沟、花园围墙、两座杂木林,也遍寻不着。什么都没有!他到底藏到哪里去了?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处理?”

“烧了它。”

“来不及。而且衣服也是湿的,可能都湿透了。”

“把它卷起来塞到树杈里,人们总是习惯于在地上找东西。”

“威廉斯,你真是一个天生的罪犯。把你的想法告诉桑格,让他今天下午去验证一下。比起找到提斯多,我宁可先找到大衣。事实上,我非得找到那件大衣不可!”

“说到剃须刀,你没有想到可能他随身带了剃须刀,长官?”

“我没想过。他不应该那么冷静。不过当时我也没有想到他居然有胆子逃跑。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自杀。他的东西在哪里?”

“桑格把它们用箱子带过来了,他所有的东西。”

“看看他的剃须刀在吗?那就会知道他有没有刮胡子。”

没有剃须刀。

“啊!”格兰特说,“谁能想到!‘你真让我失望,探长。’他一边对我说,一边已经悄悄把剃须刀放进口袋,准备逃走了,就在世界头号傻瓜探长的监视之下。我对这小伙子的看法全错了,警官。完全错了。从一开始我带他从验尸调查庭上离开的时候,我就以为他是那种歇斯底里型的,行事全凭冲动的家伙。然后知道了遗嘱的事,我改变了看法。不过仍然认为他是个‘可怜的东西’。现在我发现他在我鼻子底下计划逃走——而且还成功了!窝囊废不是提斯多,是我!”

“振作一点儿,长官。就算我们目前运气不佳好了。不过你跟我,就我们两个,一定会让那个冷血畜生束手就擒。”威廉斯热情地说,完全不知道将让杀害克莉丝汀·克雷凶手现身的人是堪萨斯市一个傻乎乎的小女人,而她对这里的一切根本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