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历史
最近收听
最近阅读

动物生活史 完结

作者:【英】约翰·亚瑟·汤姆森
那庞大的河马,除了在非洲内地森林带的河流中以外,现在已很少有了。它即是《旧约圣经》中所说的巨兽,《旧约圣经•约伯记》中说:

看呀!现在它的力量是在它的腰部,
它的力量是在它的腹部的肌肉中。
它弯弯的尾巴好像一株杉树;
它的两股的肌肉是密结着的;
它的骨是铜的管子,
它的四肢好像钢条。

发育完全的河马大约有4吨重,长度可达14英尺——确实是一头巨兽。它那大而圆的身子足以安置在短而粗的腿上,它的具有多齿而阔大的嘴部的颈是如此之重,它有时把颈安置在地上,似乎它的粗颈还不够支撑其重量。它身上几乎完全没有毛,它的皮比犀牛皮还光滑。
河马食草及水中的植物,它的胃能容5~6蒲式耳的食物。德国博物学家布雷姆在描写河马进食时的神态时说:“那可怕的颈伸入水深处不见了,在植物的中间咬掘了若干分钟之后,那河水因污泥浮起而变为黑色了。那巨兽衔着一大捆的食料——在它只是一口而已——又重新出现,把食料放在水面上,然后慢慢地吃。那植物的梗和卷鬃横披在它口的两旁,绿色的植物汁液和其口涎不断地在其两唇间流出,半嚼的草料成团地吐出又咽下,那无表情的眼睛呆定地注视着,而它的巨大的齿尤其显示出可怕的样子。”



河马
造型憨厚的河马可是无数卡通故事里招人喜爱的形象:可爱的小耳朵、好玩的圆屁股、珠子似的小眼睛⋯⋯似乎所有都是那么温和。但是你要知道,河马也有暴躁的一面,它们认为自己的泥地神圣不可侵犯。河马每年都会杀死几个有意无意闯入它们地盘的人。
河马的力气非常大,仅靠鼻子就可以完全颠覆一只小船,它在水中可以拖一牛而行,并不费力。凡种植的地区被其毁损者非常严重,它踩踏稻田,以致被其摧践者比其所吃的还要多。但就大概而论,它是惧怕居民的,对于他们的枪,它没有方法抵抗,所以在有人居住的地方,它必定到晚上才开始活动。白天,它伏在水中。它的鼻孔生得非常高,它把它们露出在水面上,但时常隐没在水草中,所以我们通常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白天,它不作声息,仅仅有呼吸声;在晚上则叫嗥,作大声咆哮。
在偏僻之处无人打扰的地方,河马的夜出习惯便不大显著。即在白天,它也敢大胆地从水中出来,曝晒于阳光之中。有时候小河马——大概每次只有一头——在其母亲的保护之下,在白天里睡着,但它往往把它负在背上在河中游泳,它自己可以在水中下潜十分钟,但有小河马在一起时它便常常起来,因为小河马必须呼吸。如果遇到危险,那母亲庇护它孩子的行为是十分勇敢的。
珀西瓦尔叙述过,非洲一条河中的泥堤是怎样“变”成近百头河马的背的故事。它们毫不惊慌,有两三头泅近观察者以视其在做什么事情。他也叙述过他所看到的一群河马聚集在一处的“最有趣而滑稽的动物生活”:它们来到一块休息地,或二或三,有老有幼,成堆地趴在一起,好像它们互相充当卧褥一般,它们趴在日光下,好像死了——至少那老河马是这样的。小河马比较不安静,在大河马的身边走着,大河马则略微责其不知休息,倘若小河马卧下了,一头大河马通常会伏在它的身上,把小河马当作枕头使用,显然这是河马的习惯。大河马卧在那不幸的小河马的身上。那被压受苦的河马便大声哀鸣,直至它撇去了那重大的压迫者之后,但后者对前者的挣扎叫号却全然不理会。脱去了重负之后,那小河马跛走一会,然后觉得自己舒服了,才安然睡去。在岸上的河马群,对于两头巨大的河马在河中争斗的情景,是绝对不会加以注意的。它们争斗得很凶,在水中互相咬,大声叫,但睡着的河马毫无表示动作,不久那战争亦突然而止,正如其突然而起一般。
犀牛
犀牛的名声不是很好,据说它脾气很坏,而且有恶意的行为。它爱好探索,而视力又不怎么好。并且它是天然的夜间动物,白天的时间都在睡觉。所以要是被一个偶然经过的旅行者所惊醒,它常常要攻击那旅行者。森林中的犀牛,有长而尖锐的角,比平原的犀牛性情更加厉害,后者的主要欲望仅仅在于不被侵扰地独处。如果有人侵扰,它便会很凶恶地攻击对方。短角的犀牛原属于平原上的动物,后被迫而迁入于稀树草原中,再因空旷处有居民永住,而进到森林之中。在平原上,它的食物是小而有刺的灌木和草,在丛林中便代之以树叶与小枝。


犀牛
犀牛是哺乳类犀科的总称,虽然躯体庞大(其中白犀是仅次于象的第二大陆生动物),相貌丑陋,却是些胆小无害、不伤人的动物,一般来说,它们宁愿躲避而不愿战斗。不过在它们受伤或陷入困境时却凶猛异常,往往会盲目地冲向敌人。它们虽然体型笨重,但仍能以相当快的速度行走或奔跑。
犀牛每次生产只产一子,其子随母而行,直到孩子长大为止。我们经常见到母犀牛与两头幼犀牛同行,其中一头比较小,另一头比较大,显然大者为小者的长兄。但母犀牛常常在幼犀牛没产之时,即将长成的小犀牛驱逐开,不许它们随行。犀牛在白天睡觉,常常独卧在平原上的独树下,或荆棘的阴凉下,或丛林中丛树的中间。在多石的地方,它常常选择一块高岩来居住,因为它的身躯虽然笨重,它的腿虽然粗而短,却能如山羊一般地爬高。它经常会伸直地横卧着,好像一头大猪一动不动地挺过若干小时。那食壁虫的小鸟竟然在它的皮上搜寻食物,它在森林中的栖居处往往位处远于水源的高地之上。
下午四点钟,温度降低了,犀牛开始了它每天的行程,走到一处它所喜欢的水滨。它随行随食,慢慢地在一丛丛的灌木中走着,但在日暮之前必然走到水滨。如果时间晚了,它便不再随路寻食,开始加快脚步,它的腿虽然短,却走得很快,足以在既定的时刻到达水边。若穿过薄树丛而行,则经过之处成为一个隧道,其高度与犀牛的身高大致相等。这种隧道探险者不能把它们作为安途,正如犀牛留有足迹之处不能视为设营帐的好地方一样,因为这些动物每次都循旧道而行,同一条道它是用得很久很久的。
许多犀牛在水边相遇,它们喝足之后便开始游戏、嬉闹,如一群发育过度的猪。它们的叫声在黑暗的森林中回荡。它们游戏疲倦之后,回至水中打滚,或寻找到一棵适宜的树,在树干上擦它起皱纹的皮。除了每天到水边外,一年的大部分中它们是不大远行的,惟在最干燥的几个月中,作季节性的游行。犀牛见它常到的水边已经干涸了,因此出发寻求一个更深的池。它对水有着极其敏锐的感觉,能像狗一样,用前足刨地把沙土堆在后足间,而确然掘得水穴的。别的动物利用此种水穴,或加以掘深,但很少有能把它们挖成井的。


霍加狓
中非的热带森林是为数不多而又鲜为人知的霍加狓的家。谣传有一种奇异而胆怯的生物在森林中游荡着,有些人说它是羚羊,又有人说它有斑马的斑纹。一直到1900年,约翰斯顿爵士才使科学界了解,这是霍加狓。但没有人能把一头活的霍加狓带到这里来,虽然在安特卫普的动物园内,曾经有一头活了很短的时间。大概除了少许勇敢的探险者外,深知霍加狓的人仅仅有伊图里森林中奇小的土著了。那些目光锐利,灵活而短小的土著,最擅于跟踪野兽,他们很容易地在地上掘出陷阱,并把那谨慎的霍加狓捉住。
霍加狓与长颈鹿为近亲,但其背部的棕色不如长颈鹿的显著,因为它的肩比它的臀部并没有高出多少。它的颈不怎么长,头似长颈鹿,有大而似薄贝壳的耳朵。它的颜色与大多数森林动物相同,是深酱色或略带紫的红色,但后半身有白色的条纹,面部与腿部也是白色的。成熟的霍加狓有角,其形状与发育程度和它的近亲长颈鹿的角相似,在霍加狓完全长成后的数年中,角长2~3英寸,紧附于头颅骨上,但不像长颈鹿的角那样完全有皮盖着。因为它的角尖是裸出的,可以看见下面的骨头。角上没有角质的掩护,它的角完全是由骨所形成的。雌的霍加狓无角,而体大于雄者,这是有蹄动物中所仅见的。大的雌兽自蹄至肩上之最高点高达5英尺,而自鼻尖至尾端之长度约达7英尺以上。


霍加狓
霍加狓的皮毛是巧克力色的,有红色和绛红色的丝绒光泽。霍加狓使用它们的舌头来卷取树上的嫩叶。还可以使用它们的长舌头来清洁它们的眼睛和耳朵。它们的耳朵很大,可以用耳朵来发觉它们的天敌——豹。
霍加狓的足印与驴的足印相似,但与水牛或林猪的大不相同,因为那分趾的相互距离很小,如果在一块软地上,那分裂处是几乎看不出来的。它受惊后,会发出一阵突然的哼声或呼声,正与长颈鹿所发出的声音相同,这就是它转身逃走时唯一所发的声息。它大概在傍晚或清晨进食,所吃的食物是大树荫下幼树的叶子。它绝不吃草,因为据我们所知,它喜欢居住的地方是没有草生长的。它的舌长而富有肌肉,非常适宜于捋食树叶。霍加狓与长颈鹿为近亲这件事,从它们吃东西的表现来看是最为明显的,它伸长了它的颈,一直伸到最高度,在各种树的叶子上挥卷它的长舌。


大羚羊
棕色而又有白条纹相间的毛皮虽为一种颇奇异的外观,但实际上对于该动物有巨大的帮助,因为这足以使它隐藏在森林中,而不致引起敌人的注意。大羚羊是非洲森林中的一种动物,其毛色与霍加狓的属于同类。大羚羊是羚羊族中一种美丽的动物,它的毛皮是深栗色间以白条纹,这是保护色的一个很好的例子。那白色的条纹分碎了身体的整体形状,所以它在森林中的天然的居所出现时,由于背景相似,绝不引人注目,尤其是在日光照耀而森林中布满了交互的光线与阴翳时。同样,老虎身上刺目的条纹在特殊居处的背景下,也是几乎看不出来的。沙漠中的动物必须有不错杂的黄褐色的毛皮才利于隐藏,而森林及丛林中的动物有间断的条纹及对比的毛色的话,则更容易获得安全。


大羚羊
大羚羊白天炎热时休息,清晨和傍晚活动吃食,吃树叶、灌木、多汁的果子及草。它们进行长距离的周期性迁移。在有水源处它们常饮水,但缺水时也可长期不饮水而从树叶、根茎等食物中获得足量的水分。
大羚羊的家在森林中,但它可以游荡到很远的竹林或潮湿之处。与霍加狓不同,大羚羊喜欢近水的地方,且常常花费许多的时间在沼泽中打滚。它虽是谨慎小心的动物,但有一种习惯,常因此而自己把自己致于死地,它常常到一处经常到的水域打滚,而且每次必走同样的路径,因此土著便容易用陷阱来捉它。它是有力的野兽,有硕大的角,它常把它的角在树上磨擦,磨得十分光滑。霍加狓在森林中经过时,如果遇到阻碍的话必冒险前进,但大羚羊是绝对不肯跳跃的,它会攀缘或匍匐,但很少会跳过一株灌木或一株断树的。这个习惯与森林中那小小的赤水牛相同。大概因为地面不平与许多藤类纠缠的缘故,使得在森林的茂密区跳跃比较困难。
披甲的哺乳动物
披甲的哺乳动物的最好例子,自然要当先推荐犰狳。它的肩部与股部有骨质的鳞甲,而两者之间则有骨质的腰带能依次将之镶紧。这种动物将头和尾蜷缩之后,便成为一个不可分开的球。犰狳及其亲属是唯一的皮中有甲骨的哺乳动物,它们的甲冑几乎完美,不仅因它异常坚硬,并且由于它是能够蜷缩的。犰狳与树懒属于同一目,行动迟缓的树懒喜欢避居在树枝间,而犰狳则依靠它的甲冑和其掘穴的能力,仍然生活于平地上。它有极强的爪,可以非常快地在土中掘几下,便直坠地落了下去,最后所能看到的只是它身体的后半部。它的背上是盖有骨质的板,它的敌人便难于着手去捉它。不久之前,曾发现一只犰狳去除了它的甲骨外,还能走得很好,而且能凶恶地咬。
有一句谚语说“好的东西不能要得太多”,但拉丁格言“莫过度”一语似乎更聪明。动物中,我们时常看见有太过度的动物,如南美的雕齿兽是犰狳的已灭亡的亲戚,甲冑有1英寸厚,这当然比所需的厚了太多。然而这种同样的事情,却也经常发生在人之间或民族之间。
在讲完犰狳的甲冑前,我们还要添两句与论点相离不远的批注。第一是关于达尔文的,他非常喜欢研究犰狳及其亲属——无论是活的,还是化石——后者当他乘坐比格尔号旅行时,在南美发现的。让他深思的是南美既富于此目(贫齿目)的化石,而且也是活的代表之大本营。达尔文自言自语地所说的话大约为:“这不会是一种暗合。当然这些许多已灭亡的犰狳,食蚁兽与树懒必亦为那些目今繁生于此处者的祖宗。”这个观念当今所有的博物学家都能接受,但使此观念成为通行钱币者则为达尔文。第二句话很简单,那地方的人民把犰狳的甲胄做成一只极牢固的篮,他们把犰狳的尸体丢弃了,把它的壳倒置着,从头部到尾根处装了一枝柄,这样你便有了再好不过的购物篮了。在皮上生甲骨的趋势是非常彻底的,因为在尾上也有连续不断的骨质的环,每一个环都足以成为一个极好看而可靠的餐桌上用的布巾环。


穿山甲
披着角质鳞甲的白腹穿山甲。那些没有齿而有鳞甲的穿山甲有一根非常长而黏的舌头,用以捕捉蚁和白蚁。它们不适应在树上的生活,但它们常常因为捕捉蚁而爬到很高的地方。图中所示的一种有一极长的尾巴。
穿山甲是犰狳的一个亲属,生活在非洲及远东。它有极强的鳞甲,它角质的鳞重迭相次,正如屋上的瓦,全身都有,而且都能活动。即使我们所知道的已经很多,但见到此奇异的古老的哺乳动物的时候,仍然不禁会说道:“它不是一只爬行动物吗?”或者那鳞甲就是从爬行动物纲的远祖传下的遗产,盖哺乳动物来自于一种已经绝种的爬行动物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如果说哺乳动物未全失去爬行动物的产生鳞甲的能力,也许更接近于事实,因为鼠及海狸的尾是有鳞的。东方鱼鲤的鳞中及非洲幼小的鱼鲤也都是有毛的。我们也可以提及那有趣的海豚,它的皮中是藏有鳞的,有些已经绝种的鲸也有。
有厚厚的皮者,也可以说就有了相当程度的甲胄,这种甲胄应当推犀牛与大象的最为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