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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在高处(增订版) 完结

作者:熊培云
自由离不开自治,在接下来的两篇文章中,我会着重谈到“审美自治”。先说曾经引起广泛争议的超女现象。
有关超女的批评与讨论,多流于通俗与高雅文化之争。尽管我在此前若干评论中一再强调,在法律框架之下青年有选择“被毒害”和“一夜暴富”的权利,但是,为使这场争论更有益于推进中国社会理性的成长,深化讨论,有必要将争论背景上接到十七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先生有关“人类如何理解”的阐述之上。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英国经验主义的开创人、伟大的教育思想家。《人类理解论》是洛克最重要著作之一。在该书中,洛克提出著名的“白板论”。在他看来,人的心灵如同一张白板,一切知识和观念都从经验中来。由此出发,他认为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洛克说,人人生而自由平等,若要人服从于政治权力之下,必得出自他们的同意。在此基础上,洛克致力于建设一套宽宏而有希望的政治体系,强调法律旨在保护和扩大公民自由,并不受他人束缚与强暴。
值得注意的是,洛克反对“天赋观念论”,所以在强调教育的同时,也指出了承载教育的根基:每个人都应该自由思考,而且只能通过自己思考,每个人都只能通过自己的生活与思考获得触摸世界的经验。
在《人类理解论》一书中洛克这样写道:“我们如果不运用自己的思想,就好像用别人的眼来看,用别人的理解来了解世界。”洛克认为,人的脑子里有的一切观念,都是通过感官获得的。谁也不能直接给你关于“甜”或“红”的经验。你必须自己尝一尝,看一看。换言之,即使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看见的是“红色”,但是映射在各自脑海中的“红色”也未必一样。从这个角度来说,意义在于每个人的身上,而不是处于文化之中。洛克因此强调人要保卫自己的两个财产,一个是实体的财产(生命与不动产等),一个是个人的意识财产(观念)。人必须决定自己的价值观,靠自己的经验来感知世界,因为“如果个人不控制意义,或者说意义在个人的经验之外,暴政就会在附近徘徊”。
在此基础上,我们就不难解释当有人一厢情愿地指责超女“毒害”观众并要求予以取缔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观众要求捍卫自己有“被毒害的权利”。洛克所说“每个人都应该自主地控制意义”,即传播学上说的意义形成之关键在于受众。
个体控制意义的重要性,在兰德的《源泉》一书亦有体现。兰德借另一个“洛克”(小说主人公爱德华•洛克,中译恰巧同姓)之口说:“一个人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大脑就是他唯一的武器。动物是靠武力获得食物。人类并没有尖牙和利爪,也没有犄角触须和强健的肌肉。⋯⋯但是,心智是个人的属性。并不存在所谓集体的大脑这样的东西,并不存在所谓集体的思想⋯⋯我们可以将一顿饭分给许多人来吃。我们却无法在一个集体的胃里去消化这顿饭。没有一个人能用自己的肺来代替别人呼吸。没有哪个人能用自己的大脑代替别人去思考。”
眼下,中国社会各界正在积极建设一个可期成长的开放社会,而开放战胜封闭将是中国转型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承认人有审美自治的权利,观念保守者更要开放思维,相信孩子对中国未来的直觉,相信每个有着自由心智的人可以做出合乎自己需求的趋利避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