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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在高处(增订版) 完结

作者:熊培云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王府井曾经搞过这么一个行为艺术:大约两百多位观众围在一个由画廊改造而成的“猪圈”周围,赏玩一只印着西文字母的公猪“强奸”另一只印有汉字的母猪。据说,惊世骇俗的行为艺术家想借此表现“文化强奸”这一为后殖民主义论者津津乐道的宏大命题。
应该说,这是一次十分牵强附会的强奸。公猪和母猪都很无辜,因为这里所有的文化象征,都是行为艺术家们一厢情愿操办的。观众看到的“猪圈”里的一幕,不过是家猪世界里的日常生活,既谈不上谁强奸谁,也谈不上谁服务谁。如果读者诸君一定要找个凶手出来,我觉得应该找那位行为艺术家,是他以隐喻的手法,欺负了这双可怜的小猪儿,即使不算强奸,至少也是聚众猥亵。
许多人都在骂章子怡,可章子怡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在巴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能看到关于她的电影海报及报道。“神五”上天不久,巴黎某杂志封面便是用了章子怡在《卧虎藏龙》里的扮相,足踏火箭,差一厘米就飞到了杂志顶部;著名的《巴黎竞赛报》也曾经拿章子怡当过封面,一个“大”红人,在半空中跃进,很像当年样板戏里的红色娘子军。
章子怡之所以受到攻击,是因为她在好莱坞电影《艺伎回忆录》中有了“丑事”——她饰演的日本艺伎“小百合”竟然堂而皇之被日本男演员渡边谦饰演的富商压在床上。网上真真假假的剧照,让一些爱国的网民出离地愤怒了。他们分明感觉到章子怡那轻盈的肉身有伤中国沉重的“国体”。他们看到被压迫的不是章子怡,而是亲爱的祖国!若不就此开除章子怡的国籍,“非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我们发现,网上无休无止的谩骂,正在把本已声名狼藉的“爱国”沦落为一种脏话。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写过一本名为《战争与爱情》的小说,叙述抗日战争时期普通中国人的命运沉浮,里面讲到了另一种爱国——“床上爱国主义”。唐德刚说,日本妓女举世有名,建妓院也是日本人的拿手好戏。当时沦陷区有专为日本人服务的皇军慰安所,日本妓女以一当十,如狼似虎。但是,皇军需要慰安妇时,一切都是免费供应。所以,为了赚点外快,日本妓女时常偷偷越界,要与华民俱乐一番。于是,“华民为向日本天皇泄愤、雪耻,也不惜作阿Q、开洋荤、出重价。这次张老参虽然足足花了三十块银元,终能在一个日本女人身上抗日救国了一番”。
如此一来,既可以爱国,保持一点民族自尊心,又可以尽情享受,可谓两全其美。虽然张老参们不能像那些才子佳人一样代表中国的良心,至少也要代表中国的肾,把自己当成“国体”,覆盖并进入另一具“国体”,在享乐中杀敌——像大宅门的白景琦说的那样,“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冲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当然,这种可以用次数来计算的爱国未免有些滑稽,经不住推敲。遥想当年郭沫若、周作人等君,定然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的伟大目的才娶了日本太太。鲁迅和周作人家里闹出的那点纠纷,自然也不是因为鲁迅当日想爱国,周作人不肯。归根到底,将一个人的性爱与他是否有爱国情操扯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
2006年的一天,我采访法国思想家吉尔•德兰诺瓦(Gil Delannoi)先生,我们不约而同谈到“替罪羊”问题——为什么那么多自称“爱国”的人,都热衷于寻找替罪羊?为什么中国人对自己的同胞不宽容?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寻找替罪羊”式的“爱国”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理由如下:
其一,在国家面临危机时,“爱国者”会竭尽全力从外部或内部寻找敌人,认定他们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将自己的责任一笔勾销,以此维护所谓的民族自尊与国家荣誉。
其二,单方面地赋予某些人以“爱国”责任,然后监督他们是否爱国或叛国。在这种逻辑下,自己永远是爱国的,别人永远是被指责的对象。指责别人越多,自己就越爱国,越有成绩。指责或控诉别人因此成为一种既有利可图,又无风险的事情。正是因为上述第二种逻辑,使章子怡一夜之间成为“民族罪人”。事实上,“爱国者”们所谓“爱国”,并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有益于国家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认定别人“有罪”。
在我看来,章子怡说到底不过是个有着自己梦想的邻家女孩,一个依靠个人奋斗获得了成功的普通的电影演员。她只是共和国的一位公民,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人民,只属于她自己。章子怡的肉体与中国的“国体”毫无关系。
国家与尊严,从来不是空洞之物,都不应该超越于个体之上。无论爱国,还是爱民族,要互相爱惜,归根到底是要爱国民,要在自由、进步、宽容等价值的指引之下,尊重个体的成长与选择。正如富兰克林所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我相信,我们让祖国有尊严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把“自由”这祖国从同胞身边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