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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理想国 完结

作者:张念
格物致知,于是汉语思想中的名分,使得女人作为一种类型,被嵌入严密的道德伦理程序之中。名不正则言不顺,其中的“名”是结构性的,是“言”的逻辑起点与先验假设,个体就成了伦理关系的产物。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表述的是伦理与政治的同构关系。在这张密实而自洽的关系网络中,女子的从属地位是君臣与父子等级的延伸,是确定的伦理观所分派的确定处境,正如君臣和父子一样,让渡个人权利所得到的回馈,就是道德利润与身份确认。身份确认和“我是谁”没有关系,身份确认意味着“我之名”,“我是在哪个位置上”,因此古代或者近现代之前的中国,没有“个人”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女人问题。女人只不过是一个种类,她们生活在闺阁之中,作为空间概念,“女眷”一词本身就表明归属性,是女人生命的核心议题。女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其名其分必须和一个确定的男人产生关系才能获得,比如女儿、妻子和母亲。妻妾制度从另外的层面,弥补的是某个女人不能生子的伦理缺位,因为妾所生的儿子是“妻”在社会意义层面上的儿子。天人合一、阴阳相济,互动在先,归依在后,“女眷”是一个种的概念还是一个属的概念,这在中国文化中语焉不详,但“归属感”作为文化无意识,根植于中国女人的内心,经由现代性的改造,被表述为女性气质、性别标志以及幸福指数。
身为女人,正如男权逻辑所强调的生理差异,实际上指向的是生育事件。所以,成为母亲,在传统文化格局中意义重大。母亲密码传递至今,由于宗法制的破产,以及避孕、堕胎等技术手段,包括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所执行的人口控制政策,使得母亲的含义具有了私人性,和女人的意志相关,“母亲”成了选择项,而不是结构性的“母亲之名”。而卸下“母亲”面具的女人如何做一个女人,其归属感如何实现,是否还得通过具体的某个男人为中介?身为女人和成为女人,生理事实与文化事实是怎样被转换的?“以女人的名义”活着还是“以人的名义活着”,以类群的方式还是以个人的方式去思考自由?要避免“要么是女人,要么像男人那样”的阴险逻辑,成为一个现代人,尤其是“现代女人”,不仅更加艰险,而且更加无奈——里外不是人。
正如西方语境中,“上帝死了”,人必死无疑,因为人的尺度是上帝给定的,是降临性的恩典,男权中心逻辑偷换了神学概念,它告诉女人,如果没有男人给定的尺度,女人也将不能称其为“女人”。
女人在哪里?女人有自己的“神”吗?女人将为是其所不是(古典逻辑的指责)或者不是其所是(革命逻辑的怂恿)这样的现代性困境所围剿。同时,在欲望层面,“因为女人”这多出来的性别指认而遭遇人—性别的双重堵截。欲望之于汉语写作是一个陌生的议题,在当代小说中,一个简单的性别公式就是:男人停不下来,总在获取更多的女人;女人也停不下来,总想抓牢某个男人。如此绝望的性别游戏,即便有性交换的短暂互惠——女人给出身体,男人给出安全感,有时候这安全感可化约成婚姻、货币、人情、关照等,但现代女人对预期的把握更加的不确定。因为妻妾制度不存在了,觉醒的现代女人把这一传统道德生态下的伦理秩序,理解成男人的本性——每个男人都梦想妻妾成群。如果男人与欲望同在,那么女人就和欲望同死。

谁的困境,是谁说出来的

当代很多中国女作家习惯将性别问题处理成“人”的问题,承认自己是女人,在意识上感觉吃亏,把这种惧怕做女人的心理打发掉,厌恶“女”字头陈述——这厌恶本身就是存在主义的处境证明。尽管不做变性手术,但在创作姿态与创作理念上,故意忽略甚至回避女性主义,其性别盲视和男性作家们无意识的性别偏见相比,更是一种危险的直觉缺陷。要么装扮成男人,混入人道主义的安全立场——在西方思想界的今古之辩中,人道主义已经危机四伏。而女性意识的文学表达,就是把自己幽闭起来,写中国特色的“闺阁疯女人”。与20世纪人道主义写作不同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私人写作,已经贡献并完成了它的叙事价值,有关女人的单方证词和夸张答辩,即差异逻辑上的女性意识,已经在小说艺术中确立。时间又开始了,这时间就是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所说的“照面”(Face to face)时刻,背过身的呓语只有女人能懂,在女人之间秘密传递,但转过身,打开门,小闺阁又成了大世界。
女人依然被类型化,个人经验的表述已经被社会学所吸纳,成为女性主义法学和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分析技巧、动员机制和组织原则。大量的女性社团和非政府组织已经将意识觉醒确立为首要宗旨,因此,文学表述也表现出应有的警惕和相应的剥离姿态,这是文学经验的胜利,同时也是文学经验终结的时刻。尤其在先锋小说的实验精神全面衰退的时候,个人经验缺乏结构性的支撑,类型化的文学文本反而达到了社会学的表述效果,比如阎真的长篇小说《因为女人》。
小说试图述说一个女人—欲望—毁灭的故事,这是一种稳妥的后卫式的通俗写作,将“该死的女人”柳依依放入现成的性别框架之中,并在小说扉页上,给出了“该死”的理由——因为女人。生理上的差异决定了你的处境。你所要的自由,是一桩自我招致的恶果。小说通篇怎么看都不像在检视、勘探一个热爱自由的知识女性,因为这个女人被男性作者的男权目光所笼罩,使得她一直在既定的性别标准中,筹划算计自己的得与失、幸与不幸。如果作者是在清算启蒙以来的自由精神遗产,清算“亲手杀死上帝”的人,那么小说的名字应该改成“因为人”。
困境是女人自我招致的,还是现代女人的宿命?如果选择后者,女人也许好过一些,因为可以说这是“人”的困境。但困境是有性别的,人-男人的困境更加形而上,在科学理性的照耀下,人神之战提出的问题是:要无约束的自由还是要无支配的自由。在女人这边,约束与支配是因果互换的问题,放任是不幸的,屈从则更加不幸,这是现代女性自由的两难。比如小说主人公柳依依,抗拒支配,也就等于没有了约束。因为自由不是目的,在柳依依这样的现代女人心里,自由是手段,要的还是归属——传统幽灵在盘旋。我在哪个位置,妻子还是情人?情人之于中国人还是陌生的,我们熟悉“人情”但不了解“情人”。柳依依明明是秦一星的情人,但她要他出示“人情”。在传统失效、个人主义面目不清的社会,自由像冰锥一样砸在了女人的头上。
自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正如市场经济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当代中国人不需要和教会争辩,不需要和国王争辩,不需要和男人争辩,不需要和自己争辩,就突然自由了。这就是性自由的表述在当代中国,社会学比文学更加激进的缘故。文学显得迟钝,文学需要人和自己争辩,埋头苦干式的社会化的性自由则不需要,而社会化程度相对高速与快捷的男人们也不需要争辩。突然之间,情人多了起来,性活动便利起来。于是,弹冠相庆,妻妾成群,旧梦重温。女人靠近文学,她们的迟钝是文学式的迟钝,她们在意名分,女祖宗们灵魂附体;她们在意回报,性交换的原始准则挥之不去;她们在意结果,这是母性本能在作祟。她们为什么如此“她们”?因为她们是女人,这种循环论的魔障使得女人有口难辩。

自由的代价

因为从来没有女性自由的先例,所以自由之于女人,只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像男人那样。小说《因为女人》,也是这个逻辑,但前提是女人得年轻,仿佛自由是年轻女人的特权。而人们如何界定这自由呢?无非是女人也可以对男人挑三拣四了。挑来挑去,年华老去,人见人烦的老女人,可悲啊。正是被男权逻辑所挟持,自由立场才变得可疑。女人的两难正是:如果在乎就是爱,那么在乎名分、在乎回报、在乎结果是因为她自己不能给出名分、给出回报、给出结果,她得通过别人,这是她自己无法掌控的。女人这种语言上的无能正是其文化无权状态的反映,正如女性主义法学家麦金农(Catharine A Mackinnon)所说:她即使是通过唠叨,可以让男人为她做些事情,但她们缺乏以下这些权力:按照自己的方式,预知全部的需要,独自完成任务,能够对责任平等分担。如果不在乎名分、不在乎结果,那更糟,变成了无可奈何的爱情虚无主义者,没有男人会去爱一个如此放荡而虚无的女人,她必须为她的自由支付高额的意义成本。
自由之于女人,死路一条,但不自由,毋宁死,这样,女人就死了两回。从古代到现代,死女人们到处都是。当然,用现代的自由观衡量古代女人是无效的,成为一个现代女性,是如此不堪。从启蒙理性衍生出的女权主义,在权力分配的社会女权运动取得成效之后,权力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权力隐伏在文化现实之中,自由如果是恩典,这现代的神学转喻就意味着,自由也是一种劳作,劳作着承接恩典。人对自己有着高度自觉性,申辩与自责都是一桩私人事件,司法变得克制,公共道德变得消极,因为个人更加立体,个人更加高级,个人对自己秉持高度自信。伦理松弛的结果,就是个人不再是关系的产物,人既自在(in-itself),同时又自为(for-itself)。
这些模式之于女人是多么的陌生,尤其中国女人,她们突然就有了社会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权利,还有选择跟谁上床的权利。但何谓女人的本质主义回答,不仅是观念,同时还是现实,笼罩在女人的天空。不管是日常生活的小委屈、小愤怒,还是欲望旅途的艰辛跋涉,安于名分同时又心有不甘。如果说古代女人还有伦理程序下所馈赠的道德尊严感,到了如今,原有的道德生态已经消失,追求自由对自己不利,不追求自由,对自己更加不利。自由的性别是男,因此自由之于男人是解放,之于女人就是堕落。
有关女人本质的问题,东西方都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结论,西方是排除的逻辑,女人站在负面价值这边,比如非理性、自然、情欲等,中国文化做的是类型化处理,并且属于家庭史的范畴。何谓女人,悬而未决。
那么,身为女人,在女性主义哲学家依瑞格莱看来,属于风格问题,像男人那样,也是一种风格,做女人、做男人还是不男不女,女人反而可以越界嬉戏,她是一个后现代式的自觉扮演女人的女人。这需要女人具备哲学家式的主动遗忘姿态。身为女人,同时她还在创造女人。

困境的由来

文化问题被处理成生理差异,使得女人处于无言且自动内化的无权状态。性别权力结构的稳定性在于,这一结构和人类的思维模式是同构的。尤其西方文化有着悠久的理性主义传统——较之东方式的类型思维更加严苛——在古代私有财产的法律界定上,女人只不过是会喘气的财产,这就是古希腊所说的“随遗产一起继承的女儿”。在哲学上,女人被理性统治的“理想国”驱逐。虽然在古代城邦已有女性公民,但其公民身份是为了生出一个合法的未来公民,成为母亲是为了配合男人成为父亲,而成为父亲是一个希腊人的政治义务。到了现代,政治上,女人作为整体是非阶级的,尽管不同阶级的女人(女人的阶级地位由和她相关的男人的阶级地位而定)共同面临着性别压迫。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现代政治学阐述中,性别权力被私人领域的正当性所覆盖,正义止步于家门之外。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将现代婚姻界定为爱情的产物,认为无爱婚姻是不道德的,服从丈夫则是爱的表现。但中国人不说爱,说和谐,服从是和谐的保证,因此“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新青年之“新”,就是以爱的名义改写婚姻的性质,启动革命引擎。但女性新青年们后来发现,披上爱情面纱的男性新青年们,只不过是化了妆的“老太爷”,所以延安时期的丁玲写下了《三八感言》。
性别的缘起,不管东方还是西方,是随着语言—思维的产生而产生的,结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把性别原则的起源看成是文明社会起源的两大原则之一,女人介于生物系统和物品系统之间,性交换就是把文化错误自然化,异性恋原则和乱伦禁忌原则使得文化生产与自然生产在思维方式上达成一致。于是同性恋,包括异性之间的单纯的性行为,都因为和生育—产出无关,被排除在社会认同机制之外。性是被性化的过程,即使在生产机制之外,性本身也被话语所塑造、控制,这就是福柯(Michel Foucault)有关权力研究的奇崛路径。
这样,我们只能勘察压迫是如何发生,但却无法回答没有压迫的情况是怎样的。性别政治的陈述,不可能回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整体性逻辑上,给出一个呼应原始共产主义的理想蓝图。但知道压迫是如何发生的,其唯一功效,就是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女人,其整体性的觉醒,而不是个别女人分散在生活经验的海洋中,要么溺水而亡,要么爬上男权思维的救生筏。因为性别平等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就像它之于男人那样,之于女人也是陌生的,因此,现代女人也就无从描绘平等该是怎样的。于是,保持温和的观念,练就强硬的头脑,成了女权主义的新主张。女同性恋只能在精神分析层面颠覆阳具,免除了一堆女人围着一个男人争风吃醋的文化局面。在传统生活中,女人被文化所隔离,在现代生活中,女人和女人之间相互隔离,进退失据,使得女人们总是处在被抛弃的状态,感觉被男人抛弃,被自己的性别抛弃,被社会抛弃,女人的自卑感日益强化。小说《因为女人》中的柳依依,最后令她心痛的已经不是男人了,反而是她的女儿。性别自卑感这遗传性的恐惧,是小说最为深邃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