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历史
最近收听
最近阅读

一先令蜡烛 完结

作者:约瑟芬•铁伊

在晴朗而凉爽的星期一早晨,格兰特开车到威格莫街。时间还早,街上很安静;威格莫街的客户们周末不留在镇上。花店把上周六的玫瑰编成维多利亚时代的花束,让过了盛开期的花瓣轻轻地聚拢在一起。古董店把娇贵的地毯移到窗户的另一边,以免晨光过于热切的注视。到小餐馆里喝咖啡,只能配不新鲜的小面包,店家对要求来一份新鲜烤饼的人,打心眼里气他们不知体贴。服装店把上周六特价的标签取下,恢复原来的价格。

格兰特正在去见提斯多的裁缝的路上,他对事情的进展不顺感到沮丧。如果提斯多的大衣是伦敦的裁缝做的,那就会相对容易些。让他们认出这颗扣子是否确实是他们用来缝制大衣,尤其是否是提斯多的大衣就行了。并非这样就能解决案情,但也接近了很多。但是提斯多的大衣是在洛杉矶做的。“我的大衣,”提斯多解释说,“对那边的气候而言太厚重了,所以我又买了一件。”

很合理的解释,但很棘手。如果大衣是在伦敦的裁缝店做的,谁都可以在五十年后随时走到那家店,问他们大衣上用的是哪种扣子,他们会毫无困难并和善有礼地告诉你(只要他们认得你的话)。但谁敢说洛杉矶的成衣店会记得他们在半年前缝在一件大衣上的是哪种扣子!此外,因办案需要,这颗扣子需要留在这里,不大方便寄去洛杉矶。最好的方案就是请他们提供他们用过的纽扣样本,如果他们还能记得的话!

格兰特最大的希望就是大衣能够自动出现。一件被丢弃的大衣,如果能够被确认是提斯多的,而且一个纽扣不见了,那将是最好的结果。提斯多开车的时候穿着大衣。这是威廉斯警官对司法正义的贡献。他找到一位农民,说是星期四早晨六点刚过时看到一辆车子穿过威德马什的十字路口。时间大概是六点二十分,他估计,但是他没有表,也不需要表。农民永远知道时间,不管有没有出太阳。他当时正赶着羊群,汽车因此减慢了速度。他很确定开车的人很年轻,而且穿一件黑色的大衣,他并不能确定能否认出那个人,他不敢发誓——但他已经认出那辆车了。那是他那天早晨见过的唯一的车。

威廉斯的其他贡献就不那么乐观了。他报告说杰森·哈默没有待在他所说的桑威治的那家旅馆过夜,其实根本就没有在桑威治。

于是格兰特放下牛腰和熏肉的周日大餐,毫无怨言地走出餐厅,去拜访哈默先生。当格兰特在德文寓所略带粉色的套房内找到他的时候,他正穿着一件紫色的丝质睡袍,黑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旁边放着乐谱。

“通常我在这个时候还没有起床,”说着,他把乱涂的纸从椅子上推开,腾出地方给格兰特坐,“不过克莉丝着实让我有点儿生气。我们是非常好的朋友,探长。有些人说她难相处,我倒没有觉得。为什么呢?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两个都觉得自己毫无价值可言,而且都害怕别人发现。你知道,人都是可恶的欺凌弱小者。如果你装成一个百万富翁,他们会舔你的脚;但是如果让他们怀疑你对自己不够自信,他们就会像蚂蚁拥向一只垂死的黄蜂一样把你吞掉。当我第一次看到克莉丝的时候就知道她是在虚张声势。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虚张声势那一套。我虚张声势地走进美国,让发行商发表我的第一首歌。直到那首歌一炮而红,他们才知道其实我是在虚张声势,不过这时候他们觉得被人愚弄一下好像也不需要计较。喝一杯吗?的确是有点儿早。我自己也是到午饭的时候才喝,那是除了睡觉之外最好的事情。按照合同,我还有两首歌要完成。是为了——为了——”他的声音逐渐变弱——“为了科尼的新片,”他快速地说道,“你有没有在大脑中没有灵感的时候尝试过写歌?没有,没有,我猜你没有过。嗯,真是痛苦的折磨。而究竟谁要唱这些歌呢?那个姓哈罗德的女人根本不会唱歌。你听过克莉丝唱的《偶尔对我歌唱》吗?”

这首歌格兰特是听过的。

“那才叫把一首歌唱活了。我曾经写过更好的歌,我承认。但听她唱起来那好像是全世界最好的歌。如果是让摆架子的哈罗德糟蹋的话,那写歌还有什么意义?”

他在屋里踱着步,从一个地方捡起一沓纸,又随手放下来。格兰特兴致盎然地看着他。这就是玛塔的“快乐的水壶”和朱蒂的“闷炉型”。对格兰特来说,他两者都不是。他只是某些人性实例之一,来自欧洲某个可怜的角落,认为自己不断受到旁人的剥削和迫害,加之自怜、教育不佳、情绪化,还有冷酷,他再寻常不过了,长得不是很好看,但毫无疑问对女人有吸引力。格兰特记得两种截然不同类型的女人——玛塔·哈罗德和朱蒂·塞勒斯都认为他很特别;两个人对他的个性都有独到的理解。他显然有办法以各种方式对待各种人。他对待他不喜欢的玛塔很友好,那是确定的:玛塔并不会维护那些不积极的崇拜者。也可以说,他一辈子都“在演一出戏”。刚才他就演得十分卖力。他现在也是在演戏吗?为格兰特?

“非常抱歉这么早打扰你,但是我有公务在身。你知道我们正在调查克雷小姐之死。调查期间很有必要询问所有认识她的人近斯的活动,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以及是否可能对案件有帮助。星期四的时候,你告诉郡警察局的警官说你晚上在桑威治的一个旅馆住。在进行例行常规检查之后,我们发现你没有待在那里。”

哈默在音乐中摸索,没有抬头。

“你到底在哪里,哈默先生?”

哈默抬头,淡淡一笑说:“你知道,那真的很可笑!早饭的时候,一位迷人的先生以非常友好的方式登门造访,因为打扰我而抱歉,希望他不会给我带来麻烦,但他是警察局的探长,问我可否会好心地提供一点儿信息,因为上次提供的信息不太准确。太美妙了,案子就该这么办。而且你总能问得到答案。也许他们会就此崩溃,泪流满面,因为你的友善让他们承受不起。就像妈妈做的馅饼一样。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方法是否在皮米里科平民区行得通,还是你只把它用在有停车场的高级区?”

“我想知道的是你在上周三的晚上在哪里过夜,哈默先生。”

“先生的称呼也是,我想那也是高级区的特称。其实,如果你对十年前的杰森说话,你会把我带到警察局,然后像其他国家的警察一样,把我吓得屁滚尿流才行。他们都是一样,只知道贪污钱。”

“恐怕我不像你一样领教过全世界所有的警察,哈默先生。”

哈默露齿一笑。“牙尖嘴利!英国佬能够如此犀利,一定是被逼急了。别误会,探长,我身上没有打过警察的烙印。上个星期三的晚上,我在我的车里。”

“你是说你根本就没有上床睡觉?”

“我就是这个意思。”

“车子在哪里?”

“在一条两旁树篱和房子一样高的道路旁,就停在草地边上。这种草地真是浪费英国的土地。那条路边的草地大概有四十英尺宽。”

“你说你在车里睡的?有人作证吗?”

“没有,我不是刻意待在那里的,我仅仅是困了,而且迷了路,懒得再往前开了。”

“迷路!在肯特郡的东部!”

“是的,肯特郡哪里都一样,如果要提到这一点的话。你试过黑天在英国寻找一个村庄吗?在夜晚,连沙漠都比这儿好得多。最后你看到一个路标,上面写着‘距某某地方两英里半’,你会想:某某地方就要到了!英国万岁!路标柱万岁!又往前行半英里,你来到一个三岔路口,中间绿地上有一根漂漂亮亮的路标柱,上面每一个该死的标志都写着至少三个地名,但你猜想有一个提到了某某地方了吗?哦,不!那会太容易的!所以你把它们都读了几遍,并希望在你作决定之前能够有人路过,但是没有人来。上一次有人路过此地是上个星期二,没有人家;除了田野和一块去年四月马戏团公演的广告招牌以外,什么都没有。于是你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路过两个路标柱后,你没有看到某某地方,你遇到了一个路标,上面写着:某某地方,六又四分之三英里。于是这一套又重来一遍,而且还是从比上回远了四英里的地方开始。然后再来一遍!等到某某地方这样对待你六次之后,只要能随便找个角落停下来睡个觉,你就什么都不在乎了。因此我就在当时所在的地方停下来睡觉。再说在那个时候去拜访克莉丝也太晚了。”

“但是去旅馆找一张床还不太晚。”

“如果你知道旅馆在哪里的话,的确如此。再说,通过我在这里所见过的一些旅馆来判断,我在车里会入睡得更快些。”

“我注意到你的胡子长得很快。”格兰特对着哈默没有刮过的下巴点头道。

“是的,有时一天得刮两次,如果我晚上还需要外出的话。为什么说这个?”

“当你到达克雷小姐农舍的时候,你刮过胡子。那是怎么回事?”

“车上有剃须工具。没有办法,如果你有像我这样的胡子。”

“那么你那天早晨没吃早饭?”

“没有,我打算在克莉丝那里吃早饭。反正我不吃早饭,只喝咖啡或者橙汁。在英国的时候喝橙汁。我的天哪,你们的咖啡——你认为那些人是怎么煮咖啡的?我是说,那些女人。真是——”

“先别说咖啡,我们直奔主题好不好?为什么你告诉执勤的警官,你在桑威治过夜?”

这个男人的脸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这之前他一直主动而从容地应答;他那张宽阔、平常显得很和善的脸部线条松弛而和蔼;现在那种放松的神态消失了,逐渐变得机警,而且——他像——带着敌意。

“因为我觉得好像发生了什么,我不想被卷入其中。”

“这未免太不寻常了吧?我是说,你居然能在大家都知道犯罪存在以前,就意识到有犯罪。”

“那并不奇怪。他们告诉我说克莉丝是溺死的。我知道克莉丝能够像鳗鲡一样自由地游泳。我知道我整晚都在外面。而那个警察一直用一种‘你是谁,你来这里做什么’的表情看着我。”

“但那个警察还不知道这件溺毙案除了意外,还另有文章。他没有理由那样看着你。”

接着格兰特决定,还是先把哈默向警察撒谎的事搁在一边。

“顺便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在哪里能找到克雷小姐的?我知道她的隐居处是保密的。”

“是的,她逃跑了。用一个借口搪塞大家,说实话,也包括我。她累了,也对她最后一部电影的结果不大满意。我是说拍摄的时候,现在还没发片。科尼不知道该怎么拍她。对她有点儿敬畏,同时也害怕她找人把他换掉。你知道,如果他像老乔·迈尔斯在美国那样叫她‘孩子’或‘巧克力’,她会大笑,然后像黑奴一样为他工作。但是科尼老爱装模作样,放不下‘大导演’的架子,所以他们没能处得很好。所以她厌倦了,也累了,大家都建议她去别的地方度假。但她好像下不了决心,可一天我们醒来就发现她不见了。邦多——她的管家——也不知道克雷在哪里,但是她没有要求转寄信件,而且会在一个月之内回来,所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好担心的。嗯,大概两个星期没有人听到她的消息,然后在上周二我在利比·西蒙斯家的雪利酒派对上遇到了玛塔·哈罗德——她将出演西蒙斯的那部新戏——玛塔说她星期六碰到克莉丝在贝克街的某个地方买巧克力——克莉丝在拍片的空当从来抵制不了巧克力的诱惑!——她跟克莉丝磨了半天,想问出她躲在什么地方,但是克莉丝什么也没有透露。至少玛塔认为她没有。克莉丝说:‘可能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你知道那个老罗马人用自己的双手种蔬菜,对其成果那样着迷,于是决定永远地继续下去。嗯,昨天我帮忙采摘运往科芬园市场出售的第一批樱桃,相信我,获得奥斯卡奖和这个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哈默低声笑着。“我明白她的话,”他深情地说,“嗯,我直接从西蒙斯家去科芬园,查明那些樱桃来自哪里。那是一个叫做禽鸟绿地的果园。星期三那个晴朗的清晨,我就往禽鸟绿地出发了。我边走边找,大概在下午三点的时候找到了那里。接着在星期五,我找到了果园和在那里劳作的人们。我期待能直接找到克莉丝,但是他们似乎都不认识她。他们说星期五早晨采摘的时候,一位开车路过的女士停下观看,问是否可以帮忙。果园的老园主回答说,他们不缺需要付钱的帮手,不过她要自得其乐的话倒是可以。‘她是一个很好的采摘手,’他说,‘下次会考虑付给她钱。’然后老人的孙子说,他最近有一天在利得斯通的邮局见过这位女士,但是邮局的工作人员‘带她回家喝茶’了,所以我只得等到她回来。好像他们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克莉丝发送的这么多电报,她说那位发送‘所有电报的女士’住在梅德利。于是我又在将暗的天色中出发去找梅德利,最后睡在路上。不管我是不是露宿街头,我的调查工作比你今天早上的好多了,格兰特探长!”

格兰特愉快地露齿一笑。“是吗?嗯,我就快做完了。”他起身要走,“我想你在车里应该有一件大衣吧?”

“当然。”

“那是什么材料的大衣?”

“灰色的斜纹软呢,怎么了?”

“现在在这儿吗?”

“当然。”他转向一个嵌在起居室通向卧室过道上的衣柜,把门拉开,“检查我所有的衣服吧。如果你能找到那颗扣子,你就比我聪明。”

“什么扣子?”格兰特问道,回应的速度快得不由自主。

“总是有一颗扣子,不是吗?”哈默说道,一对脂粉褐色的小眼在懒散的眼皮下机警地转着,带着自信的笑意直视格兰特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