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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 完结

作者:约瑟芬•铁伊

克雷的档案十分完整。亨利·戈特贝德是朗伊顿附近一座私人庄园的木工,娶了“主屋”里一名洗衣妇为妻。他在一次打谷场意外事件中丧生,于是那位寡妇领到了一小笔抚恤金——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私人庄园的仆人,另一方面是因为她身体瘦弱不能工作。伊顿的农舍必须腾出来给别人,于是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诺丁汉去住,在那里他们更有希望找到工作。当时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奇怪的是,自那以后便很难得到他们的消息,只有官方的记录。在乡下,一切变化都非常缓慢,生活圈子窄小,记忆可以停留很久。但在城镇动荡的生活里,如果一家人在一幢房子里待了六个月就搬走了,那么这家人存在与否都未必有人记得。

结果真正帮得上忙的是《新闻剪影》所报道的梅格·亨德勒。她是个肥胖、热心、嗓门大、心肠好的女人,膝下一大群小孩,一只手打完,另一只手就要去安抚。她对海伦·科森斯的事还是有点儿余怒未消,但是如果能避免她将思路转到科森斯身上,那么她提供的信息真是源源不绝。她记住这个家庭倒不是他们有什么值得怀念的,而是因为当时她家就在他们家对面,而且她和克莉丝在一个工厂工作,所以有时她们一起回家。她对克莉丝·戈特贝德的喜欢只是淡淡的;她当然看不惯克莉丝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想法——如果你不得不在工厂里干活儿来维持生计,那就好好在工厂里讨生活,为什么要庸人自扰呢?庸人自扰也就罢了,克莉丝还把工作时掉在身上的灰尘抖掉,好像那是什么脏东西一样。而且她总是戴着一顶帽子,那根本没有必要,只是装模作样而已。她依恋她的妈妈,但她妈妈眼里只有赫伯特。如果世上有坏坯子的话,非赫伯特莫属。他就像你每个星期天在街上会看见的那种黏糊、狡猾、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但是戈特贝德太太却认为他是个开心果。赫伯特总是为难克莉丝。一次克莉丝想说明她妈妈同意让她去上舞蹈课——尽管上舞蹈课的原因梅格并不认同:你只要看其他人跳一会儿有个大致的印象,剩下的就是练习了——赫伯特一听说这件事就立刻全力反对。他说他们付不起学费——只要是赫伯特不同意的事情他们都付不起——此外,跳舞是一件轻浮的事情,上帝不同意。赫伯特总是知道上帝喜欢什么。他不仅打消了克莉丝上舞蹈课的念头,还想方设法拿走了克莉丝存下的钱,这些钱是克莉丝原本希望妈妈能帮忙补足尾数的。他指出克莉丝在他们的妈妈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攒钱是多么的自私。他说了那么多妈妈身体情况不佳的事以至于戈特贝德太太真的感觉身体不舒服起来,接着便卧床不起了。赫伯特帮忙吃克莉丝给妈妈买来的食物。赫伯特和妈妈一起到斯凯格涅斯玩了四天,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正赶上无数次失业中的一次。

是的,梅格帮了忙。当然,她不知道他们家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克莉丝在她妈妈的葬礼后就离开了诺丁汉,因为房租付到了周末,赫伯特在之后的几天就一个人住在房子里。梅格记得他在房子里开过一次“会议”——他总是举办能让他自己大发议论的聚会——邻居们对他们制造的噪声怨声载道。好像廉价公寓里一天到晚没停过的吵架声不加上他的就不够吵似的!什么样的会议?嗯,她能记住的只有一开始是政治上的长篇大论,然后又很快转向宗教;因为不管你怎么向观众咆哮,当你说的是宗教,他们就不会扔东西砸你。她个人认为,只要他是发言者就行,说什么并不重要。她从来没有见过比赫伯特·戈特贝德更自以为是却没有任何资格自以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丝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赫伯特是否知道她的下落。因为知道赫伯特是这样的人,她认为克莉丝可能没有说再见就走了。如果事实如此,她应该没有对任何人说再见。梅格的弟弟希尼——现在在澳大利亚的那个——曾经暗恋她,但是她没有给过他鼓励。克莉丝没有男朋友。很奇怪,不是吗,她应该在屏幕上不止一次见过克莉丝汀·克雷,但从没有认出她就是克莉丝·戈特贝德。她的确变了很多。她听说好莱坞会改变一个人,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当然从十七岁到三十岁是很长的一段时间,看看这些年的时间把她自己变成什么样子了,真得好好想一想。

梅格发出洪亮的笑声,在探员审视的目光下转过庞大的身躯,去端了一杯浓茶和一盘里奇什锦饼干给他。

但是侦探——就是那个在提斯多逮捕未果时帮忙的桑格,同时又是一个克雷迷——记得即使在城市里,还是有些社区的生活圈同样窄小,记忆也和乡下人同样久远,所以他最后来到特伦德市郊一带,找到了一幢小屋,住在这里的是斯坦默斯小姐和玩具约克郡猎狗,还有一部收音机。玩具狗和收音机都是她的退休礼物。在比斯利路小学执教了三十年之后,她自己可不会有兴致去买那两样东西。过去学校是她生活的全部,现在仍然在她的心里。她对克莉丝汀那·戈特贝德的印象十分清楚。桑格先生想知道她什么事情?不是先生?是侦探?哦,天哪!她真的希望没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然她没有和克莉丝保持联系。当每个班上有六十个学生的时候,老师不可能与每个学生都保持联系。不过她应该是一个很有出息的孩子,特别有出息。

桑格问她是否意识到这个特别有出息的学生是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你是说那个电影明星?天哪,天哪!”

起初桑格认为她的表情和语气有点儿不合拍,后来她的小眼睛突然变大了,里面饱含泪水。她把那副夹鼻眼镜拿下来,用一方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把眼泪擦掉。

“她已经那么有名了吗?”她喃喃说道,“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桑格提醒她克莉丝汀最近在报纸上这么出名的原因,不过她更惦记的似乎不是这个女人悲惨的结局,而是她心中那个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进取心,你知道吗,”她说,“这就是我能清楚地记得她的原因。她不像其他人那样急于从学校离开去赚工资。大多数小学生想做的都仅此而已,你知道吗,桑格先生,口袋里每个星期的工资就是可以离开拥挤的家的本钱。可是克莉丝汀想上中学。她也真的拿到奖学金了——一个被称为‘免费的地方’。但是她的家人还是负担不起。她过来找我哭诉,这是我唯一一次看见她哭——她不是一个情绪化的孩子。我请她的妈妈来找我,她是个很和蔼的女人,但缺乏坚毅的性格。我没能劝服她,软弱的人有时会非常固执。这是我多年来心中的遗憾,因为我失败了。我能强烈地感受到这个孩子的上进心,我自己也曾经很有上进心,结果——后来我不得不打消念头。我很明白克莉丝汀的遭遇。她毕业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记得她到工厂工作了。他们家需要钱。她有一个游手好闲并且冷酷无情的哥哥,妈妈的抚恤金很少。但是她最终还是飞黄腾达了。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离开的时候桑格问她为什么会错过报上那几篇关于克莉丝汀·克雷年轻时代的文章。

她说她从来不看星期天的报纸,而每天的报纸都是在第二天由好心的邻居里普森家送过来,而现在他们在海边,所以她看不到新闻,除了外面的海报以外。她并不怎么怀念报纸,难道桑格先生不认为这只是一种习惯而已吗?三天没有报纸,就已经没有读报的欲望了。真的,一个人没有报纸会更高兴。这年头的报纸看了让人沮丧。她发现在自己的小家里很难相信这么多的暴力和仇恨。

桑格又询问了很多人,深入调查赫伯特·戈特贝德冷酷无情的性格,但是几乎没有人记得他。他从来没有干过一份超过五个月的工作(五个月是他的最高记录,在一个铁器商那里),没有人因为他的离开而感到难过,也没有人知道他怎么样了。

不过范恩从南街访问克雷生前的服装师邦多后,带回了一些关于他的消息。是的,邦多知道克雷有一位哥哥。一提起他,邦多那皱巴巴的脸上的褐色眼睛眨得更厉害了。她只见过他一次,不过希望再也不要见到他了。有天晚上在纽约她的更衣室里,这位哥哥递了一张纸条进来给克雷。那是克雷的第一个更衣室,也是她的第一部戏,那部戏叫《让我们走吧!》。她非常成功,邦多把她和其他的九个女孩子打扮成唱诗班女孩,但是当她红遍全世界的时候,仍然把邦多留在身边。克雷就是这样的人:从来不忘记朋友。见到纸条前她一直说笑着,但一看到纸条,她就像刚要吃下一勺冰淇淋却突然发现里面有一个甲壳虫。他进来的时候,克雷说道:“你终于还是出现了!”赫伯特警告她一定会永堕地狱什么的,而克雷说:“来看看有什么好处可捡吧,我看你是这个意思。”邦多从来没有见过克雷生那么大的气。之前她刚好把白天的妆卸掉准备化上舞台妆,脸上一点儿血色也没有。然后她请邦多到外面去,然后兄妹俩在屋子里开始吵得很凶。邦多在门外守着——即使在那时候,还有很多人想求见克雷——免不了会听到一些。后来邦多不得不进来,因为克雷再不上台就要来不及了。那个男人让邦多闭嘴,但克雷说要是他再不走的话,她就要叫警察了。于是他走了,而且在她的印象里没有再出现过。但是他写信,偶尔会有信从他那里寄来——邦多认出了笔迹——他似乎总是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地址是正确的,从来不是以前的。一有他的信来克雷总是极其沮丧,有时会低落两天以上。她有一次说:“仇恨真的很耗体力,你说对吗,邦多?”邦多除了恨过一个习惯对她无礼的警察外没有恨过其他人,但是她的确很恨那个警察,她承认仇恨的确很伤人,像一把火在内心燃烧,直到什么也不剩。

此外还有美国警察的报告。赫伯特·戈特贝德在他妹妹去了美国大概五年之后也去了美国。他在波士顿一位神职人员家里当过一段短时间的男仆,显然起初他的举止和虔诚欺骗了对方。可是后来他因为某种芥蒂而离开——至于是何种芥蒂并不清楚,那位神职人员或者出于基督徒的慈悲,也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担心自己识人不明而遭人议论,因此不愿提起控诉——并自此从警察的视野里消失。然而据信,他应该就是那个在美国境内打着“神的兄弟”名号并以先知姿态四处巡回的男子,据报道,他竟然感动了无数美国人,并因此收入颇丰。他先后曾在肯塔基州因为亵渎神明、在得州因为诈骗、在密苏里州因为聚众暴动而入狱,在阿肯色州是他自己请求保护,而在怀俄明州则因教唆罪入狱。每次拘留期间他都否认和赫伯特·戈特贝德有任何关系。他说他除了“神的兄弟”之外没有名字。警方表示不会因为他和神的关系而不把他驱逐出境,他随即接受了这个暗示而自行消失。关于他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在某群岛——据说是斐济——主持一个布道组织,然后卷款潜逃到澳大利亚。

“一个迷人的家伙。”格兰特看完档案,抬起头说道。

“就是他了,长官,绝对不用怀疑。”威廉斯说。

“他当然具备了各种污点:贪婪、极其自大、没有良心。我非常希望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能踩扁这只害虫也算是替天行道了。但是他有什么动机?”

“可能是为了钱。”

“不太可能,他一定太了解他妹妹对他的感觉了。”

“我认为他不是没有造假遗嘱的可能,长官。”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如果他已经假造了遗嘱,为什么不来找我们?克雷之死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星期了,我们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我们甚至不知道他在英国。”

“他肯定在英国,长官。还记得邦多说过他总是知道她在哪里吗?克雷已经待在英国三个多月了,可以确定他也一定在这里。”

“嗯,这倒是。澳大利亚?让我看看。”他再次查阅了那份来自纽约的报告,“大概是两年前的事了。如果他在那里就不好找,可如果他跟着克雷回到了英国,要找他就不难了。他那张嘴总是闲不住,那么聒噪的人一定会引人注目。”

“她的遗物里面有没有他的来信?”

“没有,爱德华勋爵从头到尾都找遍了。告诉我,威廉斯,根据你的看法,在什么样的刺激之下,为了什么样的理由,钱伯斯这样的人才会说谎?”

“贵族间的恩惠吧。”威廉斯立即说。

格兰特睁大了眼睛。“很对,”过了许久他终于说道,“我没有想过这一点。可是我想象不出他究竟在掩盖什么。”

这么说,蜡烛不是睡前用于照明的那种,而是放在祭坛上的,格兰特心想。此时是星期一的下午,他正开车前往坦普尔的途中。“神的兄弟”的礼拜堂可不是一般的临时传教帐篷,里面悬挂的是紫色的高级亚麻,所用的神龛也极为奢华。原本这只是赫伯特自己对浮华的热爱,然而在大多数的地方(肯塔基州除外)却被证明是生意兴隆的招牌。爱美、喜欢形式的人们深深沉迷其中——带着厚厚的钞票。

克莉丝汀的一先令代表的是她的轻蔑。也许是因为赫伯特的神屡次拒绝她心灵需要的东西,这一先令就是她的回报。

在悬铃树旁厄斯金先生的小屋里,格兰特在绿色灯光下对这位律师提出了他的计划。警方想把赫伯特·戈特贝德引出来,而且用的方法很正当,所以律师不需要顾虑太多。爱德华勋爵已经同意了。

律师吞吞吐吐,不置可否,倒不是因为他真的反对什么,而是因为对任何事件详加考虑是律师的职责,如果爽爽快快地同意了,会显得非常不专业。最后他终于表示这或许可行。

格兰特说:“非常好,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登在明天的报纸上,麻烦你。”出去的时候他在想,为什么搞法律的总以制造麻烦为乐,而在世界上已经有很多麻烦了。此刻在格兰特可怜的大脑里就有很多。正如那些拿纸牌帮人算命的女术士说的“被麻烦包围”,他现在正是如此。星期一很快就会过去,可是没有迹象表明罗伯特·提斯多身在何处。《号角》已经在当天早晨发出第一声低沉的号叫,明天整个狼群都会向他扑来。罗伯特·提斯多在哪里?警方为了找到他正在做什么?说得公平一点儿,与其说格兰特担心即将面对的指责,不如说他是忧虑提斯多的安危。他确信在过去的两天里,提斯多没有出现的原因是提斯多本人没有得到信息。在逃人员不容易看到报纸。但是现在怀疑像一阵刺骨的寒风穿过他的思绪。一定是发生什么了。英国的每个村庄的海报栏都写着:“提斯多无罪。追捕人员证实无辜。”他怎么会没有看见?这件事已经成了全国所有酒吧、火车车厢、公交车和家庭最热门的话题。可提斯多还是杳无音讯。自从上个星期三艾丽卡开车离开他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星期四夜里整个英格兰被数年来罕见的特大暴雨浇了个透,接下来的两天又是风雨不断。星期四,提斯多拿走了艾丽卡留下的食物,但是星期五她再次留下的食物却纹丝未动,到星期六已经变成黏糊糊的一团。格兰特知道艾丽卡整个星期六都在乡下搜索。她像一只训练有素又刻苦耐劳的猎犬,找遍了每个谷仓和可能的藏身之处。根据她周密的推理,星期四晚上他一定找了藏身的地方——暴露在那种暴风雨之下没有人活得成——而且既然星期四早晨能在那条白垩小路上拿走她留下的食物,他就不可能跑得太远。

但是她的努力是徒劳的。今天一个业余搜索队执行了这项任务——警方调不出人力——可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消息。一股恐惧在格兰特的心头缓缓升起,他试图用全部意志力将其驱散,但它却像荒野中燃起的大火,就算被扑成了灰烬,那灰烬里也会再燃起熊熊大火。

多佛方面的调查进展也很慢。调查几乎超越警方耐性的极限,这是因为调查工作必须严守两个规则——第一不冒犯贵族;第二不打草惊蛇。前者是为了顾及无辜,后者是为了缉拿罪犯。两者都非常复杂。格兰特在和爱德华·钱伯斯谈论诱捕赫伯特的计划时,那张冷静的脸——那两道眉毛使他的表情表现出一种特异的沉着——让格兰特好几次硬是把想说的话吞了下去:“星期三晚上你在哪里?”钱伯斯会怎么做?他看上去会有点儿疑惑,想一会儿,然后说:“我回到多佛的那个晚上吗?我和某某在某某地方。”然后他会意识到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意思,便怀疑地看着格兰特,而格兰特会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的头号大笨蛋。不仅如此!格兰特认为,在爱德华·钱伯斯面前暗示他可能对他妻子的死负有责任绝对是侮辱。但是不在钱伯斯身边的时候,格兰特的脑海中会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出花园里的男子在敞开的窗户外看着透出灯光的窗户,这个画面浮现在他脑海里的次数可能多到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但是在钱伯斯面前的时候,这样的想法就成了幻觉。在他派出去的人回来报告——或没有什么可报告——钱伯斯那天晚上的行踪之前,任何冒昧的询问都应该被束之高阁。

他目前所知道的一切就是钱伯斯没有待在有迹可查的地方。各旅馆和家族友人处都扑了空。现在范围扩大了。任何时候都会有新闻说勋爵睡在一张精美的四柱床上,上面还铺着全郡最好的亚麻床单,届时格兰特将不得不承认想象爱德华勋爵在费尽心思误导他,这是完全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