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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 完结

作者:约瑟芬•铁伊

格兰特设法把靴子穿上了(脑了里努力去想别的事情,这是他小时候对待痛苦时刻的办法),但走了两三步又赶忙脱了下来,像刚才那样只穿着袜子,一跛一跛地往回走。找到回去的路并不容易,但他有很强的方位辨识力(据苏格兰场的人说,即使蒙上格兰特的眼睛,把他转迷糊了,他仍然能够确定方位),大致的方向他非常清楚。他站在街对面一户人家的门廊下,看着巡逻的警员从眼前经过,但不愿向他们问路,免得还要费力解释一番。没有哪个苏格兰场刑事调查局的人喜欢拎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察的面前。

他写了一张便条,让威廉斯在早晨六点来的时候就给局里打电话,询问他们有没有一个叫做黎巴嫩树的宗教团体或是修道会或是诸如此类组织的资料,如果有消息就马上叫醒他。然后他就上了床,酣畅无梦地酣睡起来,那些护照就压在他的枕头下,直到威廉斯快十点时把他唤醒。

“有提斯多的消息吗?”格兰特一睁眼就问。

还是没有。

苏格兰场传来的信息是:黎巴嫩树修道会于一八六二年由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创立,主旨是提倡禁欲的修道生活。这位单身汉被心爱的对象抛弃,这是当时众所周知的事。他本人出任第一任院长,并将所有的财富都捐赠给了这个机构。安于贫困的戒律十分严格,钱必须经过当时的院长同意用在慈善事业上,所以到现在该教会已经以广施钱财而闻名。院长是由前任院长提名,但是只要弟兄经过全体投票通过,就可以随时罢免。

格兰特一边喝着旅馆提供的难喝至极的咖啡,一边思考着。“那就是我们的赫伯特要的东西:修道会院长的职位。他把现任院长耍得团团转,难以相信像院长那样的人会是这样一个傻瓜。不过也没什么!想想我们知道的那些傻瓜,威廉斯。”

“我正在想,长官。”威廉斯随口说道。

“有不少脚踏实地、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偏偏被一个在饭店大厅出没的混混几句花言巧语所蛊惑!不过话说回来,赫伯特也不是省油的灯。也许他在美国搞教会就是想得到院长这个位子。不管怎样,他现在是院长身边的红人。只要今后几周他的牌不出错,一大笔钱就可以得手。难怪他害怕出错。他想知道他妹妹给他留了多少钱,但又怕他的弟兄们知道此事。如果足够,他就可以不用再修行了。我认为这种生活不会对他有多少吸引力,即使他能偶尔偷空到别墅去找找乐子。

“你认为他会待多长时间,长官?”

“直到他把足够多的银子转入自己的名下为止。哦,嗯,这些,”他指着护照说,“足够起诉他了,所以当我们需要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控制他。让我失望的是,威廉斯,杀人犯到底在哪里?我并不是说不是他干的。我确定,当时他二十四小时都不在教会。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听说他妹妹要来英国,就也跟着来到了英国。我想,通过他女人的衣服来看,他到英国的时候可能已经破产了。那就是他投奔黎巴嫩树修道会的原因。那边一定很快就让他觉得有机可乘了,这样的话为什么他还要杀他妹妹?”

“他去看她,然后发生了口角。那让我们感到困惑的奇怪时间对他来说会很正常。六点钟和吃午饭的时间一样正常。”

“是的,确实如此。我现在要到院长大人那里调查阿洛伊修斯修道士在一个星期前的前一天是否离开过修道院。昨天那个院长大人很傲慢,不过等他看了他最心爱的弟子的这些护照,他会愿意谈的。”

然而院长大人不见客。小窗口上露出看门人那张阴沉的脸,以千篇一律的信息回答格兰特所有的提问,不管那些话是不是答非所问。显然赫伯特的三寸不烂之舌发挥了作用。小窗口关上了,扔下格兰特无可奈何地站在小巷里。看来只有带拘捕令来才行了。他慢慢地离去,脚依然很疼;他一边心下佩服赫伯特打入这个封闭性团体的能耐,一边爬进了车子。是的,他最好弄到搜捕令。

他回到旅馆,取了他的睡裤、剃须刀和牙刷(他不想再在那里过上一夜了),当他给正在睡觉的威廉斯留言的时候,有人通知他去接苏格兰场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问他要不要去趟多佛,那边的警察在找他。似乎有什么新发现了。

他改写了给威廉斯的留言,把自己的东西扔进车里,抽空想了想他为什么要给那个泼妇那么多小费,答谢她的照顾不周、恶心的食物和凄惨的厨艺。他一边想着,一边发动车子前往多佛。

有新发现了。那应该只意味着有钱伯斯的消息了,而且是不寻常的事情。如果他们只是查出钱伯斯那晚在哪里过夜,通常只会在电话里报告。但是——有新发现了。

负责该案的警探瑞梅尔——一个看起来忧郁的善良男孩,他最大的资本就是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一般人心目中的警探——已经在警察局门口等着格兰特了,格兰特把他拉上车。梅瑞尔说,经过锲而不舍的追查,他找到一个叫席尔的老家伙,他过去是干水手的,那个星期三夜里十二点半的时候——或者应该说是星期四凌晨——他离开孙女的订婚宴,往回家的路上走。沿路只有他一个人,如今几乎没有人会住在海港边上,人们都想住山上那些华而不实的别墅,在里面你连打喷嚏都得小心翼翼。走到可以看见海平面的地方,他停了一两分钟,想看看海港。晚上看着锚泊灯让他感觉很好。开始起雾了,不过他仍然能够看清周围事物的轮廓。他知道派特罗号要进港——在去参加喜宴之前,他就透过望远镜看到了这条船——所以他寻找着,结果发现船不是停在突堤边,而是下了锚停在水面上。他正在看着一艘小汽艇从船的一侧驶出并向岸边驶去,速度很慢,发出低沉的声音,好像不太想引人注目。小艇一靠上突堤的阶梯,一个男人从码头边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小艇上也出现了一个高高的身影,他断定那是爱德华勋爵(他以前经常见到他,还曾在他哥哥的前一艘游艇上工作过),他说道:“是你吗,哈默?”那个矮些的男人说道:“是我。”然后低声问,“海关没问题吗?”爱德华勋爵说:“一点儿麻烦都没有。”接着他们就一起走进汽艇,离岸而去。之后雾很快就降了下来,遮蔽了港口。大概十五分钟后席尔才离开。不过他走上大街的时候,听见汽艇离开派特罗号的声音,不知道是上岸还是离开港口。当时他认为这些事情无关紧要。

“我的天哪!”格兰特说,“我不能相信。这真是——这两个人可是毫无共同之处。”(他的潜意识不由地加上一句:除了一个女人。)“这样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居然如此亲密无间。”他坐了一会儿,没有说话。“好吧,梅瑞尔,干得好。我要去吃午饭,好好地把这件事情想个清楚。”

“好的,长官。我可以给你一条友好的建议吗,长官?”

“你非要提我也没办法,这是下属的一个坏习惯。”

“别喝黑咖啡了,长官。我想你早餐的时候喝了四杯,其他什么都没吃。”

格兰特大笑。“你担心什么?”他说着,发动了车子,“越多人崩溃,才能越快提升。”

“我是舍不得送花圈的钱,长官。”

格兰特开车去吃午饭的时候脸上可没有笑。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和她传说中的情人午夜在外会面。这真是太奇怪了。那个爱德华·钱伯斯,身为比尤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就算再怎么离经叛道,毕竟还是一个有名望的贵族,居然和流行音乐界的杰森·哈默暗中沟通,光从身份上说这就是怪事一件。他们在谋划什么?应该不是谋杀。格兰特拒绝将两人联手杀人这种诡异的情况考虑在内。他们两人中有一个人也许想杀她,但是如果说他们是凑在一起干的,那简直难以想象。席尔说汽艇又离开了派特罗号。假设只有一个人在上面?从那里沿着海岸向北到西欧佛的峡谷只有一小段距离;哈默在她死后的两小时就出现在克雷的农庄。在汽艇上把克雷溺死是理想的方式。和他想过的利用堤防的方式一样好,逃离起来更快更方便。他越想汽艇,越觉得这个手段让他迷恋。当初他们侦查此案的时候,就对附近的船只进行过检查;但汽艇的活动半径是很广的。但是——哦,只是“但是”而已!这个说法太离奇了。有谁能想象杰森会这样说:“如果你把船借给我,我就帮你把老婆淹死。”或者钱伯斯建议道,“如果你肯动手,我就把船借给你。”这两个人一定是为着其他目的而相遇的。如果以谋杀而告终,也应该是在计划之外,是个偶然。

那么他们为什么而见面?哈默提到了海关,而且一开口就提这件事,应该是非常着急,哈默是毒贩子吗?

有两点不符。哈默不像是一个瘾君子,而钱伯斯也永远不会提供那种东西。他愿意为之冒险的一定是他生命中很重要的东西,而且这种冒险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要躲着海关呢?烟草?珠宝?钱伯斯第二天早晨给乔治·米尔看过他给克莉丝汀带回的黄玉。

有一件事情和这些分析不符。爱德华·钱伯斯可能会从事走私,但只是作为一种趣味、寻求一点儿刺激;格兰特看不出他会为了杰森·哈默的利益而这样做。想法一个个接踵而来,后一个又推翻前一个。这两个人究竟有什么共同点?一定有。他们的交往可以证明。可究竟是什么呢?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样,他们仅仅是相识而已,甚至连相识都谈不上。钱伯斯早在哈默来到英国之前就已经离开,而克莉丝汀则是直到他们合作拍英国片的时候才认识哈默的。

这顿午餐没有让格兰特的肠胃分泌任何消化液;他的大脑像发动机一样工作着。甜面包和绿豆角还不如扔进厨师的垃圾箱里去。咖啡上来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想出任何的解决方案。他真希望自己是侦探小说里那些有着过人直觉和可靠判断力的神奇怪物,而不是一个刻苦老实、才智平庸的探长。在他看来,下一步显然就是拜访他们中的一位或另一位。而且显然是要和哈默谈谈。为什么?哦,因为他更容易开口。哦,好吧,也因为惹麻烦的可能性比较小!算了,何苦分析所做或所想的每一件事的动机呢!

他克制住没有喝第二杯咖啡,对不在场的瑞梅尔露出微笑。好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好警探。

他打电话到德文寓所,问哈默先生在下午茶和晚饭之间是否方便见见格兰特先生(没有必要声明他的职业)。

然后他得知哈默先生不在伦敦,他南下去看蕾妮·普林胡弗了,她是欧洲大陆的明星,住在白崖角。他在为她写歌。不,他晚上不会回来。地址是白崖角高闸道,电话是白崖角三○二五。

格兰特打电话给白崖角三○二五,问哈默先生什么时候能够见他。电话那头说,哈默和普林胡弗小姐到乡下兜风去了,晚饭时才会回来。

白崖角是西欧佛的延伸:富豪们的别墅可望而不可即,在这里听不到旅游者的惊叹声,也看不到报纸上那些浮夸虚伪的报道。格兰特在海洋饭店还有一个房间,所以他去了西欧佛,在那里和威廉斯会合。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待苏格兰场的拘捕令和哈默的来访。

哈默到鸡尾酒时间才现身。

“你是要请我吃晚饭吗,探长?如果不是的话,也请你说是,让我做东,好吗?这真是一件耗体力的事情,再忍受那女人一小时我就会发疯的。疯子,神经病。天哪!我不是没接触过明星,可她是冠军。你以为她看到英国朋友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总该偶尔停下来稍微想一想。但是不!她噼里啪啦地一直讲下去,有时还插入几句德语,不一会儿又来几句法语附庸风雅。服务员!你来点儿什么,探长?不喝酒?哦,来点儿吧!真的不喝?那太糟糕了。服务员,给我一杯杜松子调酒。你不需要那样的腰身也能爬进警车吧,探长。难道你是禁酒派的信徒!”

格兰特否认他与任何禁酒活动有关。

“好吧?是什么消息?你有消息了,是不是?”他变得严肃起来,认真地看着格兰特,“是不是真的查到了什么?”

“我只是想知道那个星期三晚上你在多佛做什么。”

“在多佛?”

“两周之前的星期三。”

“有人在愚弄你吗?”

“听着,哈默先生,你缺乏真诚,于是把一切都弄复杂了,这会干扰我们捉拿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真凶。现在整个事情变得很荒唐。你这就把你那个星期三晚上的行踪交代清楚,其中一半无关紧要、只会拖累案情的枝枝节节可以直接省略。所有的枝节都覆盖在上面会让我们看不清案情的轮廓。你想帮我们找到凶手,不是吗?好,那就证明给我看!”

“我很喜欢你,探长。我从未想过我会这么喜欢一个警察。但是我已经告诉你了:我在找克丽丝农庄的时候迷了路,然后睡在车子里。”

“如果我有目击者证明你午夜后在多佛呢?”

“我还是睡在车里。”

格兰特沉默了,他感到失望。现在他不得不去找钱伯斯了。

哈默的那双褐色的小眼睛带着关心的神情看着他。

“这些天来你没怎么睡好,探长。这样会崩溃的。换换脑子喝上一杯。很奇妙,一杯酒就会解决问题。”

“如果你不坚持睡在车里,我会有更好的机会在床上安稳地睡上一觉的。”格兰特一改往常的优雅,生气地说,然后便迅速起身离开了。

他想在杰森·哈默有时间告诉钱伯斯他正在调查他们之前赶到钱伯斯那里。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请钱伯斯南下到西欧佛来,并安排一辆警车接他。如果有必要的话,在钱伯斯离开出城之前一直设法绊住哈默。

但钱伯斯已经出了城,他正在爱丁堡一场文人雅士的集会上致辞,主题是“加列利亚的未来”。

那问题就解决了。任何人想找到他都需要时间,哈默只能通过电报或是电话和他取得联系,格兰特吩咐对这两种通讯方式进行监控,然后回到餐室,发现杰森仍在喝酒。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探长,但是我对上帝发誓,我喜欢你;我对上帝发誓,那个女人真的可怕。可以忘记我们是著名的警探和可怜的嫌疑犯,坐下来一起吃顿饭好吗?”

格兰特违心地露出了微笑,他没有反对。

杰森也笑了,有点儿心照不宣。“如果你认为这顿饭吃到最后,变成我不是睡在车里的话,你就别欺骗自己了。”

格兰特不由自主地享受起这顿饭来。那是一场很有趣的游戏:努力诱导杰森露出口风。饭菜不错,杰森也很逗乐。

又来了一个电话,说爱德华勋爵乘早晨的第一列火车返回,茶休时间会抵达伦敦;而格兰特有望在早晨的第一批邮件中收到戈特贝德的拘捕令。

于是格兰特在海洋饭店就寝,思维依然有些混乱,但不至于陷入自毁的境地;至少明天的计划已经有了。杰森这一天也睡在海洋饭店,他声称自己再也无力面对蕾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