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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文沃兹案 完结

作者:[美] 安娜·凯瑟琳·格林 著;吴幸宜,宋瑛堂 译
庞大谜团中的小图像,正是事件浮现的基础。
   ——《特洛伊罗斯与克雷西达》


整整几分钟的时间,我都因突然接触窗外流泻进来的日光而感到有些晕眩。眼前对比鲜明的景象冲击着我的意识,使我陷入几年前因过度使用乙醚而造成的双重人格现象。当年的我,似乎同时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地方,经历着两起不同的事件。现在我的思绪也分成两条没有交点的轨道:华丽的房子、精致的家具,昨日的生活残留下的闪闪光芒——我看见打开的钢琴上面有一纸乐谱,架在女士用的扇子上。这些影像占据了我整个注意力,正如围绕在我身旁各式各样形貌各异、急躁不安的人。
或许思维的混乱是来自这栋极度华丽的屋子。那丝缎般的光彩,闪光的青铜,以及随处可见的大理石所散发出的微光,构成一串串炫目的光影。但我宁愿认为,这炫目的感觉主要来自对面墙上那幅画对我的激荡。一幅甜美的画——甜美、诗意,完全符合艺术家最崇高的理想,但同时也是单纯的——画中的年轻女子有着亚麻色的头发,娇羞的蓝眼,穿着皇室衣裳,站在森林小径上,回头张望着跟随在后的某个人,然而在她温驯的眼角、婴儿般的双唇上,悄悄流露的并非全然的神圣,而是一种鲜明的个性。若不是那服饰的开放——腰身开到腋下——光是前额的短发,以及颈项与双肩完美的线条,我会以为那是这屋里某位女士的肖像。尽管如此,我还是难免地去想象利文沃兹先生的侄女,正如这迷乱人心的金发美女一样望着我,带着召唤的眼神,伸出冷峻的双手。这奇想鲜明的程度使得我有些战栗,甚至怀疑这姣美的画中人,是否真的不知这屋子在昨日的欢乐之后,发生了什么样的惨剧;若她有知,为什么还能如此诱人地站在那里微笑?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正深陷沉思中,对周遭的人群视而不见。在人群里头,有严峻、精明而专注的验尸官,他高贵的模样也和美女图一样在我心里留下了鲜明印象,或像棱角分明、更具贵族气息的普塞克女神①的雕像一样,柔和优美地从他右边深红的窗户旁绽放光彩。即使是聚拢在我眼前的陪审团——成员们虽是面貌各异,但都是同样的平凡无奇。还有激动的仆人们,哆哆嗦嗦地聚在较远的角落。更加格格不入的画面是一位脸色苍白、獐头鼠目的记者,坐在一张小小的桌子前,以食尸者般的热情奋笔疾书,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这些人物一个个在我眼前的豪华场景里,而周遭的华丽使得他们的存在更加碍眼,如梦魇般虚幻。
我方才已提过验尸官。我和他不算陌生,有他在这里可说是幸运。我不只见过他,还和他交谈过数次,可以说我认识他。他的名字叫哈蒙德,公认的杰出人才,行事相当敏锐,有足够的能力执行重要的检验。既然我对这个讯问如此感兴趣,就不得不庆幸能有这么一位优秀的验尸官前来执行公务。
至于陪审员,如我先前所提,没什么个人特色。他们是从街上随机找来的人——不包括第五和第六大道。他们呈现的是这个城市各行各业平庸的智能与教养,正如你我在这个城市的出租马车上遇到的乘客一样。事实上,我在他们当中只看到一位真正把讯问当讯问看待的人,其余的不过是为了执行出于怜悯或义愤的公民职责。
第一位传唤的证人是著名的三十六街外科医生梅纳德先生。他提供了关于死者伤口特征的证词。由于他的证词相当重要,我将他的话摘述如下。
他先对自己做了一番介绍,然后说明当天这屋里的一位仆人如何请他过来。抵达之后,他发现死者躺在二楼一个靠前院的房间里的床上,后脑有一个手枪造成的伤口,血液凝固在伤口的四周。显然是在死亡后数小时,被人从隔壁房间搬过来的。除后脑的枪伤外,没有发现其他伤口,进一步检验后,他在伤口内找到子弹,取了出来,现在将它呈交给陪审团。子弹原本留在脑袋里,查验结果发现,子弹由头颅下方射入,斜着往上走,然后射中脑髓,造成瞬间死亡。子弹射入的方式值得注意,因为它不仅造成瞬间死亡,且毫无挣扎。此外,射入的位置和角度,都表明毫无可能是出于自杀,更何况依伤口四周头发的状况来看,枪口射击时的位置应离伤口约三到四英尺远。更进一步分析后,由子弹进入头颅的角度显示,死者当时还是坐着——可见当时双方并无争端——还正低头在从事某项工作。想想看,如果死者当时的坐姿是直的,要想将子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入,不仅手枪得放得很低,还得在一个很特别的位置才行。但如果死者的头本已前倾,例如写字的姿势,那么一个人以自然的姿势握着手枪,手肘弯曲,便很容易能以这个角度将子弹射入。
在被问及利文沃兹先生的健康状况时,他说死者在死亡时健康状况良好,但由于他本人不是死者的私人医生,所以在没有进一步的查验前,他无法对这个问题下结论。此外,他回答了一位陪审团成员的问题,说明他并未在上述任何房间里的任何地方发现手枪或其他武器。
我在这里要补充一下他后来说的一段话。也就是从桌子、椅子和椅子后方门的相对位置推论,凶手要想在现场的条件下行凶,就必须站在过道的门槛上或正好在门槛内动手。此外,由于子弹很小,而且枪管内部具有螺旋膛线,因此在经过头骨和头壳时路线易有曲折,显然受害者在遭毒手时,并未试图抬起头或者转头,子弹在头颅内的路径才能如此笔直。依此获得一个惊人的结论,那脚步声是死者所熟识的,而那个人在房里出现,是在死者的预期之中,或许死者早就知道他在那里。
医师的证词结束,验尸官拿起他面前桌上的子弹,在手指间磨转着,沉思一番,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来,匆匆在纸上写了一两行字,再召唤一位警官到身边低声吩咐了几句。那警官拿起纸条,迅速看一眼表示明白,便拿起他的帽子离开房间走出去。他身后的大门一关,前院顽童般的人群便发出狂野的呼声。可以想见他正穿过人群走上街去。坐在我的位置上,可以清楚看见街角的景象。我往外看,看到那警官站在那儿,叫住一辆马车,匆匆坐上去,然后消失在通向百老汇大道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