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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像没有犄角和尾巴瘸了腿的长颈鹿 完结

作者:于一爽 著

(一)许仙楼

二〇一一年二月七号,一年前

六点我去了许仙楼。大仙攒的局,约了新浪老沉。

其实本来定的是六点半,我到的时候七点了,觉得怎么着都得喝起来了吧。一进包间,就俩人,我还都不认识。那俩人也面面相觑呢,我估计互相也不认识。然后我就出去打电话来着,平时不打电话的人我都给打了一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约莫半个小时之后,大仙还有几个人稀稀疏疏过来了,我也才进去。没想到,老沉放鸽子了!可能是日理万机吧。但,那怎么办呀,这么几个人也得喝,不能散。大仙说没事,咱喝,回头发票抬头开新浪。

但是开发票也不行,关键这地儿不适合喝,我来过这边儿几回,印象中跟这儿就没吃饱过。我想过,吃不饱可能主要源于这里的装修风格有点儿哥特,尤其是吊着几个水晶灯比较诡异,完全不是吃的地儿,比较像是一个场景。而我们几位跟这儿坐着也不像要喝,完全就是一行为艺术。

所以后来我还跟大仙说,咱奔旁边的三贵吧,那热闹。仙儿说那倒闭了!我说啊?怎么你们吃过的地儿都关门了。许仙楼也快了吧!后来又有人建议说去楼底下吃糊饼都行。当然,这是肯定不行的。

还是跟这儿,仙儿点完菜说闪一下,上回跟这存了点儿酒,是他丈母娘给的。六十多度,一点二五升,好喝……然后在座的几个人极力劝阻,怕他也一去不回。那这个场景就更牛逼了。当然,酒总是要拿的。

大仙去拿酒,我们几个人只能先尽量兴致勃勃地扯淡。王凯、于嘉、常鑫都是央视的,他们互相之间说了会儿黑话。我和北青报一个叫段刚的聊了会儿。开始还谈笑风生但是这人一直打听我收入问题,我觉得有点儿奇怪。我就说我收入不多。他说具体点儿?我说这怎么具体呀?后来他又顺手给了我一本摄影作品,等于是把这话题岔开了。然后我还跟一个姑娘聊了一下文身的问题,我不喜欢一个人身上有什么符号,跟喊口号似的……

仙儿拿酒回来,把张扬导演也从旁边桌拽过来了,于是就开喝……许仙楼自己带酒都有一百的开瓶费。然后段刚还说,那要喝一个几块钱的小二,也得交一百呀?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很多做媒体的都有一种聪明,我认识好几个说话都是这个劲儿,贴毛的话比猴儿都精。

喝的时候,齐溪洒了点儿酒,我觉得有点儿可惜。于是这情节段刚马上就写微博上去了。我猜测主要居心就是给我喝大酒的负面形象踩死夯实。后来没几分钟,商兵器给我发短信说让我帮忙转达他对齐溪的巨大热爱,主要是因为《恋爱的犀牛》。我于是就给带了个话儿。商兵器说,谢!你别大。你要大了就没人生还了。

后来的情况是,喝着喝着竟然也起来了。酒快喝没了的时候,有人说,咱慢点儿吧。我心想,这已经不能再慢了……

再后来,大约十点多钟局就散了。有个人要开车走,我们劝了一下。那人说,没事,警察要拦我的话,我就说,警察同志,您给我开得了,或者咱俩一块儿喝点儿去?

我想再去哪儿待会儿,就打给狗子,他一般这会儿都在,他要不在就没人在了。然后他果然在,于是就又发了地点过来,不过全是错字儿,我没看懂。他让我意会。说真的,连意会这俩字都错的。我连蒙带猜,他们是在一个老北京小馆。我于是过去待了会儿,喝了碗豆汁还有一点儿酒。其实这天是腊八。我喝着喝着想起了爷爷,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最后我就回家睡觉去了。今天早晨起来特渴,跌跌撞撞去拿冰镇汽水喝。当然我这个早晨也是中午的意思了。

(二)北京的金山上

二〇一一年二月五号

大仙MSN有一段时间的签名是“北京的金山上”。我开始以为是什么岁月留声,后来知道是小说,总觉得怎么着也得写什么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造反有理之类的,属于老男人的第二春文学,缅怀峥嵘岁月。

我读完小说也没能力概括它到底讲了什么,人物关系没怎么搞清。但我觉得这不是我的问题,也不能说是大仙的问题,而是很有可能这些现实中的人物原型自己就没搞清,他们寄居一处搞来搞去终于搞成一团。

但是其实小说讲了什么都不是关键,故事无非就是那些故事,甚至都没有生死这么痛切,不过就是一些欲望和虚荣。写的是文化圈的事儿,情节上串了一些文化活动,当然你要非说那些活动没什么文化其实也行,因为这里面的姿势主要是互相抚摸,也有不少沽名钓誉。

然后就是故事里面有一些男男女女,时间基本在午夜,地点基本在三里屯。女的都是文艺果儿或者将熟未熟的,要往圈子里钻的,不过很多脑壳刚进来就被卡住了,上下不得其手,没想到贵圈真乱。果儿又爱玩儿气质,五迷三道的,于是最后就是这些娘们儿都很痛苦和严重崩溃。

小说里的男的基本怪蜀黍是主流,业余生活就是给果儿做思想工作。于是果儿们就都不按张爱玲、亦舒设定的艺术人生往前进了,直接醉生梦死。最后怪蜀黍们搞得都没什么良家妇女了,他们底子都不潮,仨瓜俩枣再带不走,多丢份儿啊。当然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嫁人有点儿费劲,搞得果儿有多清醒就有多拧巴。

于是最后就是小说中的人呀,在这个城市的夜里都变得很奇怪——所有人都说追求幸福,所有人都不好好生活。当然这个过程中也还有很多坚定的、严肃的喜怒哀怨。 

小说不简单是一个混夜店的问题,这里面有人和人之间的一个关系和感受:你被他拦腰一击了,他被你兜底颠覆了,互相都觉得在受骗,于是办与被办、从人变鬼从鬼变人……但是尽管如此,几条命聚在一起,还是互相惦记着,都快喝出感情来了。夜夜笙歌,带着酒气,心怀鬼胎。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对我有那么一点点认真、我对你有那么一点点认真,那就得感恩戴德了。

看小说就觉得夜行动物日行千里的代价还真不低,当然这个性价比只能当事人自己揣摩。你的小心脏必须受得了各种真假虚实高来低去。脆弱的人直接出局,而犹豫的人其实也无异于宣布自动退出游戏了。一句话:夜店是不好混的。

小说提示的是一个生活形态。混的过程不是说有什么意义,而是和三教九流在一起所付出的这个时间中,身体里面浸透了各种各样的故事、千差万别的欲望,还有什么声音啦画面啦。而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当代经验,这个过程复杂多义,有点儿意义。

通俗小说写歌舞升平不是坏事儿,通俗小说最怕的就是什么苦中作乐笑中带泪小人物大情怀,观众感到很欣慰很有意义,然后主人公们反反复复地说人多孤独呀什么的。这些对于现实世界一点儿用处没有。人当然孤独了,我们都知道这些,但也不用时时刻刻挂在嘴上,老说这事儿多不是人呀。大仙无非也就是写写怎么混。我们有时候混累了,还写写奔走中的脚下一软,不过他连这个都没有,就是世俗得彻彻底底。忧伤的感受无异于蛋疼,一点儿不需要。他基本态度就是怎么生活就怎么写,写到哪儿算哪儿,谁爱怎么认为就怎么是。

尽管态度是这么一个态度,但是小说中很多来来走走的人和事都不用相信,这个受制于现实世界本来的欺骗性;但是现实世界很多假的其实也是真的,于是小说其实也包含了真实性。

那天在星光,我还听他和黄燎原讲,那咱能玩儿到零零后吧?!借着酒劲儿说的。

我觉得这个有戏,只要天天去青鸟健身的话。那样他们就又可以尸位素餐很多年了。因为本来就是,铁打的饭局流水的果儿,就跟韭菜似的,剪了一茬儿还有一茬儿,再来还有。

我倒跟大仙也混过一阵酒吧,不过我要想达到状态怎么都得七瓶长岛或者一米Tequila起。因此,一度也就没什么人理我了。记得当初一晚上好几个地儿,我都颓了,大仙还蹦;我经常窝在沙发里晕晕乎乎地扫一眼,发现这不做广播体操呢吗。另外我觉得我和大仙互相都没怎么见过对方吃饭,好像见面就是酒。他有时电话说,出来喝呀,一般是十二点前后,三里屯。通常来讲,我那会儿肯定大了。然后他说,你还能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