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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在高处(增订版) 完结

作者:熊培云
2008年9月前后,齐齐哈尔市几位主张将丹顶鹤定为国鸟的全国人大代表收到了国家林业局的答复。据称,国家林业局已经将丹顶鹤以60%的得票率位居榜首的评选结果提交国务院审查。不过,有关丹顶鹤能否立为国鸟的争议仍在持续。
一是有人认为丹顶鹤的英文学名Japanese Crane和拉丁学名Grus Japonensis直译都是“日本鹤”,所以作为中国国鸟不合适。对此,有人见缝插针地指出,这个日本鸟名字将“考验中国人的文化自信”。这一断言委实过于自信了。显然,争议并不止于丹顶鹤是“日本鹤”。有天涯网友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十种候选鸟中选国鸟,谁知麻雀竟以35.8%的支持率荣居榜首。
在这个解构流行的年代,麻雀能异军突起并非不可思议。只是,有人认为这个结果很“恶搞”时,我却觉得许多支持者及其观点都很严肃。
众所周知,以人类选举之常识,如果对候选鸟不熟悉,选鸟者多半只能投反对票或弃权。而事实上,每个中国人的成长岁月里几乎都有关于麻雀的记忆。麻雀是中国分布最广泛的鸟类,南北东西,可谓“有井水处就有麻雀”。这一切无疑为麻雀当选提供了广泛的民意条件。至于我自己,如果愿意选麻雀为国鸟,也是因为麻雀曾经“为鸟谦卑”,早在我幼年时便已在我家牛栏草屋顶上做窝,为它今天的选举拜票了。在我看来,麻雀是“生活的鸟”,现在选它为国鸟便是让“生活的鸟”上升为“理想的鸟”了——将生活当作一种理想,何乐不为?
透过相关争论,不难发现,在许多麻雀支持者身上其实透散着一种虽诙谐却难能可贵的忏悔精神。尽管今日中国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人曾经极不公正地对待麻雀。为了消灭“四害”之一的麻雀,那时“学生停课了,工人上街了,教授上房顶了,农民上山了,军队拿出了枪炮”。1958年4月19日,北京进行了全市抓麻雀总动员,三百万人热烈响应。锣鼓喧天,彩旗飘扬,鞭炮齐鸣。据次日《人民日报》报道,当天全市统计出来的累死、毒死和打死的麻雀共有83249只,还称军民“正在养精蓄锐,好迎接新的一天的战斗”。
这也是为什么有不少网友认为选麻雀为国鸟所体现的是“中国人对麻雀负罪和欠债,总要想办法有所补偿”之原因所在。此说实非虚言。于情于理,倘若今日中国愿意正视上述历史,并借此机会将麻雀尊为国鸟,倒也不失为替这个正在转型的国家赋予了某种自新之志与忏悔之精神。
同样,极其顽强的生命力说明麻雀是鸟类世界百折不挠的草根力量。尽管命运多舛,险象环生,但是麻雀终究能在种种艰难困苦中逃出生天。难怪有人感叹,麻雀这惊世的命运不正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命运的缩影么?而且,麻雀作为中国诸多城市仅存的非家养鸟类,对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中国人来说,其象征意义显然远远大于丹顶鹤。如此说来,为麻雀支持者免去后顾之忧的是,即便有一天麻雀贵为国鸟,也不会为国所累——既不会背着国家去飞翔,也不会为“天鹅绒鸟笼”所折服,更不会认为自己被这个国家封为鸟领导——而始终能够保持飞鸟的行止与情怀。而这种精神是许多“被家养者”,尤其是知识精英们所迫切需要的。
更重要的是,以数量计,以麻雀之鸟口来喻中国之人口似乎也合适。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若尊麻雀为国鸟,人们更可以在麻雀身上看到自己的境遇,看到“我很小,但是我很国家”。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权利谱系上,每个人,即使是被人诬为“小民”者,也有不可摧折的平等权利。在此意义上,以麻雀为国鸟倒也不失为对个体命运的价值弘扬。
与麻雀相比,丹顶鹤离中国人的生活终究遥远。人们之所见,多不过是电视片或者宣传册上的鸟模鸟样,而且这种鸟即使立于泽国,依旧金贵得像是不会给自己打伞的领导一样生活不能自理。与此同时,虽然道家贡献过“松鹤延年”的说法,但如今的丹顶鹤已经濒临灭绝,孤零零的像是被流放到了三江平原。如此凄凉晚景,怎能代表一个号称正在“和平崛起”的国家?不灭绝才怪。
有些争论则比较另类。比如中国人爱打麻将,而这一精神道具的别称就是“麻雀”,所以让麻雀作为国鸟也是实至名归。此外,也有反丹顶鹤者建议,与其吵来吵去,不如征用鸡。理由是中国地图如鸡,如果以鸡为国鸟,对于增强中国人的爱国精神与维护领土完整定然事半功倍。况且,鸡也未必声名狼藉,法国不就将鸡选作“国鸟”吗?
其实,争来争去,无论严肃还是戏谑,谁也都知道,没有什么鸟可以代表国家。有关国鸟的评选,充其量只能佐证一个国家有着怎样的风尚与观念——因为国家之形象体现在每一位国民的具体命运里,而不在于某只鸟的花色品种及其鸣声是否婉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