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涉及写作自由度的话题,网络文学的研究者早就看到由于没有“把关人”,网络写作有相当大的自由空间。与传统的纸媒文学相比,网络文学没有严格的编辑程序和审稿机制,如对稿件的语言、情节、人物或其他方面提出修改或否决的意见,因此网络文学显得更加开放和活泼,更能接纳创造和新的表达。而这里所说的“文学体制”可以看成是范围更广的“把关”现象。
当然,不少研究者关注的是网络文本的技术特征,如它们的多媒体性和超文本链接,网络写作的去中心化,等等,这些表层的、可见的方面也与网络文学表达的自由度相关,但是体制似乎更有力量,它们有时是显明的,有时是隐蔽的,但规范上却十分有效。
一
很长时期以来,文学和体制的关系十分牢固,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讨论:作家、发表机构和文本。
首先,作家方面。这里不仅是指已加入作家协会的作家,还指有丰富写作经验和有一定写作名望的人。我们已有的体制是将前者和青年作者区分的,比如一些文学刊物栏目的设置上就有区分,如“新人新作”“习作园地”“萌芽”等等是专门为初登文坛者而设立;在作品评论的配置上也有讲究,新作点评或勉励式的表扬是针对年轻作者的,这和对著名作家作品隆重推出的长篇评论是有着霄壤之别的。这里既有文学方面的原因,也有待遇方面的原因,或者说,起初由文学原因而生发,一旦成为某种文学待遇,就转化为体制的结果,它有很强的制约力。
其次,发表机构。这是指作协文联或出版社等相应的部门或机构办的杂志、刊物和其他正规的出版物。如果没有正规的或者体制认可的出版机构出版,那么虽然作品质量上乘,也较难得到认可(即发表的认可),这就是说作品不登载在正规的刊物上就不认为已发表。另外,即便同样是正规出版物,也有着级别的高低。虽然在理论上不能说发表在所谓级别高的刊物上的作品就一定比级别低的质量高,但是显然,人们习惯地以为那是判断标准的分野,或者说这样来判断,就比较简洁明了,便于把握。由此在文学和相关学术期刊中选拔出一些核心期刊,筑起了颇为森严的壁垒。
第三,文本。这是文学体制更重要的一环,指由那些具备创作才能的作家通过想象和虚构的方式,写出的叙事文本(也包括抒情文本)。对这些叙事文本,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不能当真,即对叙事的内容不能当真,要将叙事者和作者分开,要对其风格、文体、修辞、叙事技法等等进行深入的探讨,而不必关注作者其人,特别是与作品表述无关的方面。文学体制和文学研究规定了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并将文学和历史、新闻作了区分,将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作了区分,因此有了文学体制。这里为什么不说这些区分是文学观念或文学意识形态,而称之为文学体制?是因为这些区分已经演化为划一的行动,并有了一些相对固定的规则,如一本文学刊物大致包括这几部分:小说、诗歌、散文,然后是其他种类(当然这里少不了文学评论,文学评论是文学体制的重要支柱)。再比如说文学评奖,对文本的分类和篇幅的长短有一些相对硬性的规则,而作品优秀与否,强调的是诸如文学的题材、结构、人物和表现手法上的创新性等等,这些“创新”其实已经在预设的认可的范围之内,如真有超出预设的、过分出格的创新写作,就会引起大的争议和讨论。
文学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谓“歌谣文理,与世推移”。叙事文学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结合,使得小说的地位在诗歌之上。本来文学的头排交椅是诗歌,在文学传统中是诗歌为王,但是诗歌的衰落和小说的崛起改变了这个次序。小说地位的提高,既与市场的销量有关,也跟小说的信息容量和对小说的社会学批评有关,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等等,不过在此前,必然有观念的变化作为铺垫。
二
网络文学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文学体制。网络是电子技术发展的产物,所以网络文学的显现有外在性,即它不是从原有文学规律中延伸出来的。
电子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原本与文学体制无关,但是文学体制要管辖电子网络上的文本,一些文学网站有小说、诗歌、散文和评论区的设置,这就是一种规范,所以有人提出“文学上网”这个说法来质疑网络文学,即纸媒的文学文本粘贴在网上,是否就算是网络文学?这一讨论难有明确的结果,难点在于对“网络文学”这一写作行为设置硬性的标准,这是比较难界定或者说无法确定的,因为这里没有其他硬性的界限,只有网络和非网络作为绝对界限。幸好也有反规范的,比如文学网站肯定会设立自由发言区(讨论区和灌水区),后一种设置显然打破了传统的文学体制,特别是灌水区,真正做到了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并且涌现了大量无名氏的创作,这些创作有两大特点:一、短小精练;二、经过民间的(网络间的)许多次传播,并在传播中日益完善,某种意义上像两千多年前的《诗经》。《诗经》创作的年代是文学体制尚未建立的年代,所以是十分自由的创作,还因为是口耳相传,所以韵律特别重要,反复起兴也特别重要,它原本不是书面创作规范,后来就成为规范了。网络文学的短小精悍回归到自由的状态,又没有合辙押韵的要求,所以更加有生气和活力。
网络上即兴的、化名的或经过反复转贴的无名氏的创作打破了传统的文学体制。首先,大量的写作者不是文学精英,写作不是他们的职业,在没有成为网络写手之前,也并非是擅长写作或以写作谋生的人。其次,许多作品不是以虚构和非虚构来加以划分的,也没有必要一定将叙述者和作者看成不同的对象,当然也就没有了文学、新闻和历史、哲学的区分,没有了现实和想象的区分,没有了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的区分。接下来,篇幅也不是以长为优先(考虑到今天长篇小说的地位,一种说法是比功力只有看长篇),自然而然,修辞手段也发生了变化,如同音借代、谐音、外语中用等等在网络文本中用得频繁、花哨、出人意料又有效果。这也提出一个问题,即可否将这种现象作为口语性或电子语言的修辞来研究,并将电子语言、口语修辞和书面语修辞加以区分?
应该说,规范修辞手段是当今文学体制的最最重要的支柱,特别是在新批评阶段,文学精英们对文学的修辞规范作了专门的深入的论述,如“反讽”(见布鲁克斯:《反讽——一种结构原则》)、“张力”(见艾伦退特:《论诗的张力》)、“象征和隐喻”(见维姆萨特的同名论文)等等,均有极其细密的,甚至十分烦琐的阐释。并且随着文学研究的深入,有关修辞的研究日益引起重视,文学精英们、众多的批评家们试图在文学文本中发现那些“内在而又超越句子单位的语法结构”,并作出准确的描写和分类。①
这些规范到了网络文学阶段从各个方面被打破,没有受过规训的年轻写作者不考虑修辞的规范性,只要有表达的欲望即可。有表达欲望就会产生表达的内容,相对于强烈的表达欲望来说,修辞,小道矣!真所谓“气盛则声之高下、言之长短皆宜”。有欲望就有内容,有内容就有一定的阅读吸引力,强烈的表达欲望还会生发出奇思妙想,修辞似乎是功到自然成的必然结果。
或许,对于修辞的看法,在网络时代也会逐渐有所改变。例如,一段网络文字中突然夹杂一个或数个图像图示甚至外语词汇,也可以作为修辞来看待,因为这些图像图示的形象性可能比几行文字更有表现力,使得文章的整体表述更加鲜明、生动。再或者一段文字之后,紧跟一个或数个链接,不仅图文并茂,还音容兼备、活色生香。那些链接、网络图标图示或其他手段等等,实际上就是发挥了修辞的功能。由此,似可开辟一门新学科——网络修辞学。
[1]①[美]保尔·德·曼:《阅读的寓言》,第一章,天津人民出版社,沈勇译,2008年1月。
据说当初尼采的看法超前,他认为:“修辞学是在理性的明亮之光照耀下埋置于语言中的一些手段的扩展。不存在可以作为参照点的非修辞的、‘自然的’语言。语言本身就是纯粹修辞游戏和手段的产物⋯⋯语言之所以是修辞学,是因为它只打算传达一个见解,而不打算传达一种真实⋯⋯”“各种修辞手段不是某种可以被随心所欲地从语言中增加和减去的东西;它们是语言的最真实的性质。根本就不存在仅仅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才能被传达的本义。”①
从这个意义上讲,层出不穷的网络用语、五花八门的图示图标,还有东西南北的种种链接,就是今后修辞研究的对象,有关修辞格的种类和范围也要大大扩充:从文字表达到图像、声音,再到各种多媒体链接,几乎无所不包。再进一步说,无处不在的修辞实际上在消解文学精英们的修辞学研究,既然所有的表达都与修辞学相关,设置修辞和非修辞的界限是徒劳的和无意义的。
有些研究者讨论了后现代文本的一些特征,其实后现代文本的所有特征在网络文学中都表现得最为典型:如拼贴、去中心化、众声喧哗、无厘头等等。可以这样认为,有了网络,“后现代”起来就更加充分!
三
网络文学的精彩不光是无名氏创作,署名的文学依然红火。例如,博客基本是个人署名的文本或创作的文学,自写自编自导自演。自从有了博客,网络写作或文学的范围就扩大了许多倍,博客中严肃的思考写作与随笔杂感、即兴的表达、插科打诨混杂在一起,几乎无法用文章体裁来加以分类。区分博客的是博主,而不是文章体裁,看某人的博客意味着按时间顺序或话题的分类来阅读某人,或者以博主自己喜欢的分类来阅读这些作品(如果博客可以称之为作品),而不是以体制的或常规的分类方法。博主(博客的作者)可以是文学精英,也可以是其他专业人士,他(她)们可以是大众明星,也可以是普通人,只要其博客在某一方面能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就能迅速成为网络世界的新星,其他的社会头衔和体制所赋予的身份就不那么重要了。
或许将来的文学史将列入博客写作,至于博客是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呢,还是特殊的文章种类,要留待后人解决。
当年罗兰•巴特以“写作”概念取代了文学、哲学、历史等概念,他的第一部专著《写作的零度》或许就是一种预告,预示他以后的所有文章和著作都是难以明确分类的。他的《s/z》很难说是文学批评还是符号学、语义学著作;他的《恋人絮语》是小说戏仿还是文学评论?他的《符号帝国》难道是学术游记?他的《神话学》更像是大众文化批评和杂感。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们统统是书面表达行为,是写作!写作是一种大的行为,是运用书面语言的总体行为。为此,罗兰•巴特强调:“语言结构是一种行为的场所,是一种可能性的确定和期待。它不是一种社会性承诺的场所,而只是一种无选择余地的反射,是人类的而非作家的共同性质,它存在于文学礼俗之外⋯⋯”① 而文学创作虽然也是运用书面语言的行为,但它特指一种由某些观念如审美、虚构、修辞等等转化而来的写作,即被规范于创作体制之内的表达。
应该说罗兰•巴特是打破文学体制的最著名的先行者之一,按克里斯蒂娃的说法,巴特所提出的“写作的概念既改变了文学实践的概念,又改变了对这一实践的可能的知识,‘文学’变成了写作;‘知识’或‘科学’变成了写作欲望的客观表述⋯⋯”②
其实,强调“写作”实际上是一种超越或回归,超越到文学体制之外,又回归到最朴素意义上的书写行为和表达行为。罗兰•巴特也许正是为了那份信马由缰的自在,而高扬“写作”。尽管他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人的写作处于历史
①[美]保尔·德·曼:《阅读的寓言》,第112页,天津人民出版社,沈勇译,2008年1月。
①罗兰·巴特:《写作的零度》,转自《符号学原理》,第67页,李幼蒸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11月。
②《符号学原理》第210页。
的压力和束缚之下,写作实际“是一种历时性的协同行为”,“写作中仍然充满着对先前惯用法的记忆,语言从来也不是纯净的”①[1],但是他亮出“写作”的旗号就是为了消解神话,解放表达。
网络写作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超越,相对于传统的纸媒文学来说,网络写作使作者从各种名堂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必瞻前顾后,不必考虑体裁的规范,不必顾忌编辑大人的口味,不必考虑能不能被发表。它使写作成为一种相对自由的活动,只要对得起自己的感受即可。感受、冲动、表达欲望对决规范和体制,网络写作从文学体制中解脱的过程就是网络文学成长和进展的历程。
(载《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①以上参见《符号学原理》70—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