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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 完结

作者:(美)魏斐德

[赵理君]由于杀人成性,他在河南与中统特务发生摩擦,竟将中统的一个行动督察专员、中学校长等六人,秘密逮捕活埋了。以后经中统查出确实证据,陈立夫等向蒋介石哭诉要求严办,戴笠还想进行庇护,由于蒋介石为了使中统特务继续为他在反共反人民方面卖力,才决定将赵枪决。这个为蒋介石杀了十多年的刽子手,最后还是被他的主子杀掉。戴笠痛哭几场外,以后每经成都总要到龙泉驿军统公墓去凭吊一番。

 

沈醉:《军统内幕》,第58页

 

 

劫持

 

绑架是秘密特工的专长,它直接受戴笠控制。绑架的范围很广,尤其对军统上海站来说。1赵理君是华东行动组组长,他在上海负责秘密逮捕时,曾经下令劫持和杀害的人数不胜数。2自然,重要的绑架事件还是在特工们的头脑中留下了记忆,而且还成了典型的榜样用到了军统训练场的训练项目里。学员们在那里还学习在现代绑架技术中不可缺少的驾驶技术,秘密特工骨干分子还受到七八个小时的额外特殊训练,学习30年代初实际绑架中积累的经验。3

到了那时,特务处的特工们夸口说他们能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绑架任何人。4但事实并不总是如此,特别是在上海这类大城市,那里没人能躲过他人的眼睛,而且在上海站的经费增加到他们买得起汽车之前,绑架行动往往需要步行。5这就更说明劫持要在行人堆里进行,于是蒙骗就变得绝对必要。往往是,一个特工穿一件自制的黑外衣,携一条装有铁砂等物的橡皮管,装作强盗的样子把受害者击昏过去。然后,另一个在附近的特工,会从人群里冲过来,装成是他的亲戚的样子把被击倒的受害者从强盗那儿拖开,然后拦一辆黄包车,大声叫着去医院。一旦离开人群,这名特工便对驾车人说要把受害者先送家里,于是就把他送到另一个地方,然后这个昏迷的受害者便由其他特工带走审问。6

一旦他们有了足够的汽车,戴笠的人就开始用起了典型的黑社会手法。他们会用枪顶在背后,把受害者抓进一辆等在一边的车里。这个方法并非万无一失,有时受害者会在他们把他扔进车里之前逃掉。戴笠曾对几次这样劫持未成的事件怒火万丈,于是强调上海站的特工们必须在他们自己中间练习互相劫持来完善实地操作。逐渐地,上海站的特工们发展了一套四步骤的绑架法。他们总是先对目标进行跟踪,一直到掌握其日常行动规律为止。然后他们在附近停一辆车。等他们的“肉票”走在马路上时,一个特工从后面上来,同时另一个特工从正面向这个倒霉的人走去。当两个特工碰到一块儿时,一辆车同时从一边开来;司机把车停下,让引擎空转,后座上的特工打开边门;同时,在后面跟踪的特工拔枪顶住受害者的后背,正面的特工冲上来对准他的小腹猛击。后面的特工趁“肉票”低下身喘不过气时,用一只手压住他的背,不让他直起身来。车里的特工随即伸手把他们的猎物拽上车的后座。仅仅片刻,这辆汽车便又平静地穿行在车流里,而车两边的特工随即融进了人流中,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7

他们也发明了一些“软”办法,那是为了让戴笠满意。因为戴笠既要他的特工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拥挤马路上抓人,却又不要引起过路人的注意。为了避免亮出武器,上海站的外勤特工们学会了如何用揿捺穴位来使受害者暂时瘫软。靠人行道一边的两个秘密警察会假装对受害者开个朋友之间的玩笑,好像他们是熟人一样:一个特工从后面用双手蒙住受害者的眼睛,再用大拇指用力掐耳根下的“命门”穴道使之无力喊叫。另一个特工便走上来用力抓住“肉票”说:“这一下你猜不到是谁了!”于是这两个特工就连拉带推地把这个晕头转向的受害者拽进车里,让旁人以为是旧友重逢呢。8

还有一种方法对阔气而讲排场的人特别有效:使用美人计,让旁人以为这是个风月案。一个女特工衣着风骚地扮成情妇样,从人群中向目标靠拢后,大哭大喊地说他为另一个女人而把她甩了。当这个受害者无一例外地坚持说她是看错人了的时候,另一个女特工从一旁的车里出来,装作是这个被甩了的女人的朋友,劝他同她们一起回去谈谈。受害人有口难辩,另外两个特工——这次是男的了,从一边的人群里出来说:“怎么?你们又吵起来!你们在街上吵太不雅观,还是大家回去好好商量吧!”显然,受害者会以为最简单的办法是到车里去解释这个误会。一旦进了车,这不幸的“肉票”便永远地消失了。9

有时需要当机立断。例如,在上海地区负责桂系的陈六安被列在上海站绑架名单上。沈醉在对陈的住宅进行监视时,见他携一箱子从前门出来,显然是在找一辆出租车去火车站。沈醉立刻奔出弄堂,装作陈家佣人的样子叫了一辆车来。当车在陈家门口停下时,他又赶快跳下,装作司机助手,帮着打开车门请陈上车在后座坐下。车一离开陈家,开到其他两个特工的守候点时,沈醉就叫司机停车。这些秘密特工便上车,掏出手枪,威逼司机把车开到警备司令部。陈惊恐的抗拒毫无用处,司机不敢抵抗武装侦探,只得服从他们把车开向他们指定的地点。10

这些精心设计的绑架并未在上海的中国区施行,在那里抓人是通过秘密警察通常的逮捕方法,而且往往是在夜间。11但在法租界和英租界则通常如此。虽然持有公安局或警备司令部正规侦探身份的特工可以要求并且得到租界或中国区的警察的帮助来逮捕人,但戴笠不愿通过他们运作。12

 

 

受害者

 

戴笠不愿在上海向外国警察求助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数逮捕是在傍晚进行的,被捕人被拘留到次日,然后才能递送引渡要求。这使记者有时间来调查案件,并在戴笠无法控制的地方报纸上刊登出来。于是上海站替赵理君行动组工作的特工们(该组后来由沈醉领导)得到执行“秘密逮捕”的命令,实际就是政治绑架。这使外国警察对犯人毫无掌握权,而关于这些犯人被捕的事件也完全对地方报纸封锁起来。13

戴笠对媒体报道的厌恶不无道理:它们把他的秘密王国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从而捆住了他的手脚。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1933年5月14日作家丁玲的消失:那天警察突然袭击了她在昆山路上的寓所,在众目睽睽之下抓走了她和她的丈夫冯达及他们的一个共产党朋友。14, 15这种半公开的绑架受到人权保护联盟秘书长杨杏佛(即杨铨)的抗议,但对抗议的答复是官方的沉默,而杨本人不久却遭到杀害。16

另一个也许更有名的例子是1936年发生的刘芦隐案件。刘芦隐被认为是王亚樵的人,那年冬天,他作为陈济棠、胡汉民和其他“广东系”成员的代表被派到上海。刘像蒋介石所有的敌人一样知道他可能上了黑名单,为了安全,他选择法租界住下。于是从戴笠那儿传来命令,要上海站执行绑架,并把他带到南京秘密审讯后枪决。17

第一个任务是找到刘的踪迹。沈醉的特工了解到刘的一个姓华的姨太太住在贝当路附近,刘大多数晚上都在她那儿过夜。沈醉带着手下的特工们上了站里的司蒂倍克车,朝着法租界贝当路开去,突然他发现刘芦隐和他的女人正坐在一辆崭新的绿色福特轿车里从对面开来。特工们立刻来了个急转弯。但福特车加快了速度,他们的旧法国车赶不上,让目标在上海的马路上消失了。但沈醉记住了车牌号,便带领人马在全城找起来。他们在国际租界福州路附近的三马路扬子饭店门口发现了这辆福特车。沈醉带人包围了饭店,当这对男女在半夜出来时,特工们拥上来,把刘和他的女人强押进了他们的司蒂倍克车里。

他俩拼命抵抗。姓华的女人尖叫救命,刘在车里扑向前座正要开车的司机,和他搏斗起来。结果在汽车开走以前,一个英国警察赶到,把他们全部抓起来带到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老闸捕房关起来。当然,特务处的特工自有警察证件来对付,并在短时间内将刘芦隐引渡到武汉,把刺杀杨永泰的罪名加在他头上。杨永泰是政治研究团体的领导,湖北省政府主席。一般认为他是在1936年10月5日参加了美国领事的招待会后,在汉口渡船上被成燮超刺杀的。18但因此案如此公开,戴笠不好再安排秘密审判抢先将刘处决。于是,刘芦隐的命运便交给了武昌地区法院刑事部门,经过公开审判,刘被判处十年徒刑,剥夺民权五年。19

除了著名案件以外,戴笠刺杀队的受害者们大都为无名的学生和工人。工人往往在工厂外被逮捕,特工们不敢进去捉人,因为怕遇到他的同志们的抵抗。20只要可能,劫持就在晚上进行,这样在受害者的失踪被发现之前,他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逼供。21一旦到了特务处手里,工人和学生就消失了,他们在刑讯者手中秘密地受折磨,而刑讯者一般不知道他们猎物的真正身份。22

 

 

刑讯

 

在上海,刑讯室是在长满虱子的犯人棚子后面。除了一小部分当场向军统投降的被捕者以外,其他所有人都照常受到酷刑折磨。用刑的是在一个部门头目(监察员或副队长之类)监督下的一队特别警卫,而没有合法的“审讯员”在场。23换句话说,没有人阻止刑讯成为一种对受刑者的残害方式。就像被囚禁者们说的:“只有好好走进去的,难得有好好走出来的。”24受刑是必然的程序,上刑是审讯过程中永远存在的威胁,就像小说《红岩》里特务头子徐鹏飞审问共产党员许云峰时那样。25在审讯中,当共产党特工表现出明显的高傲时,徐鹏飞忽然让墙上的一扇铁门打开,从里面的拷打室射出一阵耀眼的亮光,同时传来一阵血腥气,那是被打得奄奄一息的许云峰的助手,他也被特工抓进来了。

 

冰冷的水泥磨石地面上,横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脚上还钉着一副沉重的铁镣。鲜红的血水,正从那一动不动的肉体上往水泥地面滴落&&

几个胸前露出黑毛的人影,提着带血的皮鞭,把一件黄皮夹克掷向那毫无知觉的躯体,突然发出一阵令人心悸的狞笑。26

 

施刑过程中各种残酷的细节在小说里得到反复描写。它给秘密世界的主子——戴笠和他的干将们,最终带来一种内心深处的变态的权力感。27

 

鞭子在空中呼啸,落在肉体上发出低钝的响音&&从转椅上欠起身来,点燃一支香烟,慢慢吐出一口烟圈,他倾听着这阵惨叫,像倾听一曲美妙的音乐。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冰凉的冷笑。若干年来,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如果任何时候,听不见拷打的嚎叫,他会感到空虚和恐怖。只有不断的刑讯,才能使他感觉自己的存在和力量。28

 

这个坐在转椅里的人就是略为改头换面的徐远举少将,军统的“噬血魔鬼”之一,他在1948年任军统西南局二处处长兼军统保卫处处长。

反复谈论军统行刑队的这种恐怖性并非是件愉快的事,但我们如果不简要地审视一下作为戴笠领导的国民党秘密特务常规程序一部分的刑讯和施刑人,29便永远无法理解受害者的经历是如何的可怕,他们的消失是如何的令人恐怖。当然,不能仅从心理变态上来分析刑讯者,尽管典型的刑讯者往往是虐待狂。有些刑讯者也许心理变态,但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并非心理学意义上的虐待狂,也就是说,他们从残酷的折磨中并不获取性兴奋”。而是环境使一些人变成刑讯者,它包括“一种狂热的意识形态上的偏执,它把极度的邪恶归罪于其他一些团体,而把这种意识形态的信徒当作社会正义的卫士;一种对权威毫不置疑地服从的态度;以及刑讯者从他同伙那儿得到的公开和无言的支持”。30

例如,1970年在雅典的特别审讯中心或在波亚悌监狱(Boyati)当施刑人的,都是像泰奥朵若·泰奥费罗亚纳克斯(Theodoros Theofiloyannakos)上校那类疯狂反共的人,他们对囚犯的身体状况“完全无动于衷”。31在审判泰奥费罗亚纳克斯上校的法庭上,检察官说:“我相信,若发生地震灾难的话,在全希腊只有一个人会把它归罪于共产党,那便是泰奥费罗亚纳克斯上校。”32

与这种疯狂的自信并存的是,在警校生中“力图唤醒兽性”的残酷化过程。33

 

假如在合适的环境中采用正确的学习过程,任何人都是潜在的刑讯者。用强烈的虐待狂冲动来解释是不确切的,而认为只有虐待狂才能执行如此暴烈的行为也是一种谬误,是用舒适的理性来轻松我们自由化的头脑。34

 

以下是乔治·坎巴纳斯(Georgios Kambanas)1975年作为ESA的一个下士和狱吏在法庭上的证词:

 

我们一从基本训练中心到达KESA,刑讯就开始了。他们把我们从军用卡车上揪起来,然后像扔麻袋那样把我们扔下去。毒打开始了,他们让我们吃我们军帽上的带子&&他们用皮带和警棍打我们&&毒打从不间断。他们在军车里,在演讲厅里,在课堂上打我们&&我想到提出调离ESA,但我意识到我也就配干这个&&我就用毒打犯人来救我自己。35

 

一个前ESA士兵说他们的训练“具有把受训者变成‘机械兵’的效果”;一个被ESA的人逮捕过两次的牙科学生认为,军队中的刑讯者“受过专门的训练,以使法西斯渗透到他们的个性中&&他们并非是奇异的怪兽,而是一种训练制度的结果”。36沈醉在形容他自己把对犯人的折磨习以为常的时候说,他们正在变成“失去了人性的人”。37

上海站牢房的审讯室被很厚的栅栏隔开。很粗的麻绳悬吊在木梁上。麻绳的一端用来拴住囚犯被捆绑在背后的双手拇指。只要一声“吊!”麻绳就被拉起,这个人就被吊离地面。一开始受害者的脚尖可以着地,麻绳被固定在钩子上,审讯继续进行。几分钟后受刑者便满头大汗。假如这时还没有供词,刑讯者就会叫一声——就像古代的衙役宣布下一道刑罚那样:“扯!”受刑者的身体便悬空吊起,整个身体的重量于是便落到了两个拇指上。在受刑者大汗淋漓时,刑讯者却在一边轻松地坐着抽烟,看着受害者在痛苦中挣扎。要是受刑者还不招供,通常疼痛会让他失去知觉。38然后受刑者的身体被放下来,浇上一盆冷水。直到受刑者醒过来再次被吊起。通常,吊一次就足以让犯人把所知道的吐露出来。39

特工们所使用的这些内部人的行话(残忍的黑话)非常说明问题:要是“吊”还不够的话,那么军统的刑讯者们会挪向下一步——“炒排骨”。40受刑者依然被吊在大梁上,脚尖着地,双腿被绑在一起,以防他踢人。41他的衣服被扒光后,背脊贴在墙上。一个刑讯者会戴上粗厚的皮手套,然后慢慢地用力按压受刑者的肋骨,一方面制造摩擦,一方面挤压内脏。这种酷刑的幸存者不仅以后会长时间地忍受胸内疼痛,而且当时的疼痛并不会使其昏厥,所以特务处的审讯者好用此刑,直到很久以后他们学会了用电刑为止。42

 

 

灭绝人性

 

用刑的基本心理方法是把世界分成“我们”和“他们”。找替罪羊和贬低他人是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刑讯者们必须相信他们的世界是正义的,才能对受害者疯狂地施暴。这种信念的结果之一是,审讯者把受害者视为自找苦吃,这些受害者的受刑实际上是罪有应得。在刑讯者看来,受刑者越是痛苦,就越有理由上刑。这种思维方法并不罕见,一般并不会引起人的残忍。然而这种精神状态是虐待他人的前提,于是,对那些会把受害者当作对社会秩序的威胁或导致种族污染不纯的人来说,它成为灭绝人性的心理条件。43

刑讯者大多数是被制造出来的,而非天生如此。他们被逐渐地推向这种变态的精神状况之中。大赦国际的报告说,由看守变成施刑人,往往开始于在审讯室外面当警卫,听到里面传来的毒打声。他们被调到关押室后,目睹了受害者如何遭到污辱。终于,如果他们称职,便会“突然积极地参与”,自己毒打犯人。44

正像刑讯者“失去了人性”那样,他们会让受刑者感到自己失去了精神力量,感到他正在失去他身体的完整性。戴笠使用两种刑法——“老虎凳”和“踩杠子”,达到使受害者残废的目的。45军统的审讯者们专门这样来对付共产党嫌疑分子,让他们终身致残。“特工们为了强迫革命人士招供出新的线索,总是想尽办法折磨革命人士的身体。”46他们既有着践踏和摧残人体的欲望,又追求科学效率。像沈醉这类向新手教授“行动技术”的秘密警察,总是热衷于发展更有效的刑法。新的刑具发明后一两天之内,他们便在上海站牢房里的犯人身上进行试验,以完善他们的技术,然后将其加进军统训练项目里去。47从心理学看,这种对“从事刑法业务”的“专业”和似乎“超脱”的兴趣,便是罗伯特·列夫顿称为“两面性”的一部分:这些人“形成了一整套感情和习惯”,既与其邪恶角色相适应,又使其能够在下班以后回到日常的自我。两面性是终日作恶的关键,它可以解释人们如何能陷入那种与其生活中的其他部分如此背道而驰的活动中去。48

但两面性并不是一个完全神秘的过程。随着刑讯室内一个个禁区的打破,刑讯者变得日益残忍,兽性大发。例如,军统的刑讯者还吃人肉。戴笠的特工们会以某些人“胆小”为借口,把受害者的心和肝挖出来炒了吃,说“吃了人心可以壮胆”。49在戴笠的纵容下,他们还经常强奸年轻妇女,尤其是共产党嫌疑分子。戴笠认为这是对特工们好好干的一种奖赏或鼓励。50

刑讯者的类型范围显然超出了通常的具有性变态或性狂热的人。然而,曾经出席对希腊ESA官员审判的大赦国际的代表们评论说:

 

虽然施刑人的性变态经常十分引人注目而且应当得到反对刑讯的善良的人们的谴责,但重要的是要看到,这些个人的变态并不是一套刑罚制度产生的原因。相反,一旦为了那些当权者的政治需要而制造出一套刑罚制度,统治者的部下会表现出他们通常无法做出的行为模式来。社会嫉妒与性侵犯便是其中的两个方面。51

 

总之,在一个军统官员看来,秘密审讯女犯人,尤其是倔强激进的年轻女学生,便是用制造性器官疼痛和羞辱来“发泄兽欲”的机会。52

军统特工们把最为疯狂残酷的行为用在他们看守的女犯人身上:用针刺入她们的乳头,将竹签插入她们的指甲,用藤条抽打她们的阴部。这些酷刑最终都得到戴笠准许,他自己正是采用了相同的残酷手段来对待崔正瑶的(她丈夫在 1935年11月企图刺杀蒋介石,结果却伤了汪精卫)。53

性羞辱几乎是家常便饭。年轻的良家女子被扒光衣服,特工们则围观取乐。不过,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一个女子偶尔也能反过来羞辱对她施刑的人。沈醉讲起过一个关于徐远举在重庆审讯女共产党员江竹筠的故事。在她轻蔑地拒绝回答徐的问题后,他便采用了惯用的手段(他宣称女犯人十有九个会在此法下招供):他命令手下的人扒去江的衣服,但她并没被吓倒,而是大声斥责:

 

你们以为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扒光我的衣服羞辱我就能使我害怕吗?让我告诉你们,别忘了你们是女人生下来的。你们的妈妈,你们的妻子,你们的女儿和姐妹难道不是女人吗?你们如此羞辱我,也就是羞辱了地球上所有的女人,羞辱了你们自己的母亲!要是你们连自己的母亲姐妹都不顾,那就让人扒光我吧!54

 

这时,在一旁观察的沈醉“轻轻地碰了一下徐的脚,‘你能不能用其他方法来对付她?’”这时徐才住手,下令使用在她指甲里钉竹签的屡试不爽的刑罚,但即使是那种剧烈的疼痛,最终也没能让江招供。55

 

 

灭迹

 

受害者经常被折磨致死。确实,南京方面一贯的命令是,要是被绑架来的嫌疑分子在审讯中拒绝招供的话,那就将其杀害,然后将尸体埋掉或毁掉。56无数人落到了行刑队的手中后便永远地消失了,以至于1949年后,有许多人声称军统的行刑队曾使用镪水池来溶解尸体。其实,在1945—1949年秘密特工在重庆的鼎盛时期,并无这个必要。因为尸体干脆被整个埋掉(而且常常是活埋),只是偶尔会把尸体肢解或烧了以防死者被辨认出来。57不过,在抗战前的上海,戴笠的人不愿让租界的警察发现死者的尸体,从而向外国揭露刺杀队的罪行,于是便对镪水池进行了“试验”,但他们发现这种方法太费时间,而且比预想的要麻烦。58

所以他们偏用一种廉价简单的处理法:“移尸嫁祸”。军统杀了人以后,尸体被肢解,然后装入一个箱子里。特工们用汽车把箱子抛到一个荒芜的地方或在马路上雇一辆人力车把箱子拉到火车站或旅馆之类的地方。送车子的特工先跟上一段路,然后溜掉。车夫到了指定地点见物主没来,以为发了洋财,有的就会把箱子拉回家里。等到打开一看,才发现其中惨不忍睹。59

刺杀队还使用其他方法来处理受害者的尸体。有时,他们制造出情杀或奸杀的错觉:特工们会把男性死者的生殖器割下来塞入他的嘴里。还有时,他们干脆把尸体装入麻袋扔进黄浦江。戴笠更喜欢“移尸嫁祸”的处理,他认为,对于1928—1936年间成千上万个成为秘密警察恐怖活动的猎物,并落入赵理君及其虐待狂们的刑讯室里的人来说,这是对其最简单干脆的处理方法。60

 

 

 

注释:

1  甚至在力行社成立之前,戴笠已经派翁光辉、陈志强和王昌裕去上海建立地区办公处,后来他们的黄埔同学徐昭骏也加入进来。江绍贞:《戴笠和军统》,第40页。

2  赵理君,化名陶士能,四川人,是黄埔五期毕业生。抗战期间曾任军统本部行动处行动科科长。沈醉:《军统内幕》,第147页。该行动组还包括王克全、李阿大、过得诚,他们全都是杀人越货的惯匪。江绍贞:《戴笠和军统》,第41页。

3  沈醉:《军统内幕》,第23页。

4  同上。

5  同上书,第60页。可以理解为什么上海站所买的第一辆汽车被用来作绑架用。

6  同上。

7  同上书,第58—59页。

8  同上书,第60页。

9  同上书,第91页。抗战前夕有三人被顺利地用此法绑架。

10  同上书,第60页。

11  同上书,第62页。在绑架涉及地区之间的边界马路时,只要受害者一踏出中国区,绑架一个共产党嫌疑分子就成了公开的逮捕。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第10页。

12  从另一方面讲,绑架会使法租界和国际租界的警方感到恼火。有一次蓝衣分子企图绑架一个胡汉民手下的人,法警如此愤怒以至于他们想用中国侦探中的红帮分子来打击宣称支持蓝衣社的青帮分子。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Files, D—4685, 8/7/33。

13  沈醉:《军统内幕》,第58页;《我所知道的戴笠》,第10页。

14  逮捕由特务处特工马绍武一手操纵。他是前共产党特工人员,在顾顺章的逼迫下投降国民党。马在此案发生一个月后被共产党枪毙于法租界丁香花园。Faligot and Kauffer, Kang Sheng et les services secrets chinois(1927—1987), pp.104—105。

15  绑架丁玲一案是中统所为。此处有误。——编者注

16  Hunter, The Chinese League of Left-Wing Writers, pp.249—250。杨铨在1933年6月18日早上被赵理君杀害。程一鸣:《军统组织的真相》,第204页。

17  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第13页。

18  Political Study Clique—Assassination of Yang Yung-tai, file in Chen Lifu papers, p.5。陈立夫认为,与此案同时,还有一个刺杀他本人的阴谋。刺客们策划在他参加胡汉民的葬礼时对他行凶。同上书,第6页。并见:Despatch No.441 from Consul-General Josseyn, Hankou, May 17, 1937, in“Records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Internal, China), 1930—1939”, 00/14131, June 25, 1937;“Blue Shirt Society.”Report prepared by D.I.Sih Tse-liang.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Files(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D—4685.18/7/35。其他资料说王亚樵是刺客。王在那段时间里领导了一个极可怕的政治暗杀团体。福建人民政府被击败后,王亚樵与李济深和陈铭枢结伙成立了“民族革命同盟”,其机关报《大众日报》致力于反蒋抗日。章微寒:《戴笠与“军统局”》,第137—138页。

19  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第13—14页;《军统内幕》,第61页。关于审判和判决,见Consul-General Josseyn, Hankou, May 17, 1937, in“Records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Internal, China), 1930—1939”, 00/14140, July 31, 1937。

20  为了方便,秘密逮捕总是在一个工厂的领导或黄色工会的干部协助下进行,他们让这些人提供受害者的照片。逮捕学生也使用相同的手法,先将其骗出校园(否则他们的同学会阻拦逮捕),说有家属或者朋友的电话。沈醉:《军统内幕》,第61—62页。

21  这在世界上也许是常规的做法。希腊警察(Elliniki Stratiotiki Astynomia,简称 ESA)在“上校”们领导下总是倾向于在晚上进行逮捕,那时被捕者已经昏头转向了。“逮捕似乎常常发生在晚上,没有逮捕证,在检察官员的率领下,由一车ESA的人员进行,往往还伴随着毒打。到了总部,被捕者通常被带到指挥官那里,被威胁说要受重刑。为了恐吓他,会把他关在一个看守室里,墙上挂着棍棒、鞭子和笞杖。”Torture in Greece, p.16。

22  沈醉:《军统内幕》,第55页。

23  1932年依萨克司(Isaacs)概括国民党刑讯的方式:毒打;用煤油、尿和粪便灌入受害者的鼻孔里,然后警卫用膝盖撞受害者的肚子;把受害者绑在椅子上,不时给予电击;在指甲缝里钉竹签让指甲撕裂;火烫;不时让其关节脱臼;“老虎凳”——中国古代的上刑方法,“膝盖以下的韧带会因此而断裂”;将被囚禁者在铁笼中关几个星期到数月,使其只能像动物一样爬行;单铐镣或双铐镣;割除男女生殖器。Isaacs ed., Five Years of Kuomintang Reaction, p.14。

24  沈醉:《军统内幕》,第74—75页。并见:Rissov, Le dragon encha, p.152。

25  “1964年,罗广斌和杨益言写的小说《红岩》出版后在全国引起了轰动&&小说里的反面人物徐鹏飞、沈养斋和严醉的原型是出自徐远举、周养浩和我本人。虽然作者在描写这三个人物时增加了一些艺术处理,但他们的个性,他们的特点、为人,以及言行举止都基本符合事实。”Shen Zui, A KMT War Criminal in New China, pp.161—162。

26  罗广斌、杨益言:《红岩》,第160页。

27  《红岩》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28  同上。

29  重庆时期处理政治案件的程序是:第一、二处的股长会宣布他的意见,即密捕、公开逮捕还是制裁(也就是暗杀)。第二、三处(行动处)从二处收到署名命令后,得经过戴笠同意后方可执行。邓葆光:《我所知道的戴笠和军统》,第151页。

30  Goleman, The Torturer’s Mind, p.16。根据这个对25个在希腊军政府时期当过宪兵的人的详细研究,这些人是在其军事训练开始的几个月里被挑选出来当施刑人的,因为他们表现了“对权威的彻底服从,即使当一个命令显得缺乏逻辑”。并见:Haritos-Fatouros, The Official Torturer, pp.16—19。

31  Torture in Greece, p.39.

32  同上书,第14页。希腊军政权被推翻后,其成员受到审判。用审判结束时检察官的话说,他们介绍特别审讯中心“不是作为一个刑讯地点,而是国家教养所。他们自认为永远正确,继承了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衣钵”。

33  同上书,第38页。

34  Haritos-Fatouros, The Official Torturer, p.19.

35  Torture in Greece, p.38。ESA 指 Kentron Ekpaidevseos Stratiotikis Astynomias(希腊军事警察训练中心)。

36  同上书,第37页。

37  沈醉:《军统内幕》,第58页。

38  “刑罚既包括肉体行为,也就是让受刑者遭受到疼痛的折磨,同时又是个语言行为,即审讯&&立于信息的需要是肉刑的动机的说法来自于提问的口气和方式,而非它的内容:不论提问的内容有多么无关紧要,提问者故意把问题问得好像是这些问题激发了残忍,对问题的回答好像至关重要。”Scarry, The Body in Pain, pp.28—29。

39  沈醉:《军统内幕》,第75页。

40  对希腊施刑者的研究表明,他们已成了一个“紧箍的团体”,有一套“专门针对刑讯方法和技术的语言”。他们之间互以外号相称,谈起自己团体以外的人来就像是在谈论“一个不同的世界”一样。Goleman, The Torturer’s Mind, p.16。并见 Haritos-Fatouros, The Official Torturer, p.13。

41  一个年轻的共产党员宁死不屈,他在受审中踢了一个审讯人。“当然,这人被毒打致死。”沈醉:《军统内幕》,第75页。

42  同上。

43  这是对阿维·斯道伯(Ervin Staub)有关过程描写的概述。罗伯特·列夫顿(Robert Lifton)认为,纳粹医生们认为自己在医治对雅利安人的种族污染。“他们持有一种医学信仰,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的残酷具有生物学上的道理。”Goleman, The Torturer’s Mind, p.16。

44  同上。

45  一般来说,刑罚的术语来自于文明的三个方面:模仿对某项专门技术的发明(电话、飞机、留声机),文化活动(舞蹈、生日庆祝、茶会),以及文明化了的自然界(小兔子、鹦鹉笼子、龙椅)——在阿根廷、巴西、希腊、菲律宾和越南可找出这类例子来。Scarry, The Body in Pain, p.44。

46  沈醉:《军统内幕》,第76页。

47  同上书,第121页。

48  Goleman, The Torturer’s Mind, p.16.

49  沈醉:《军统内幕》,第58页。

50  同上。

51  Torture in Greece, p.32.

52  沈醉:《军统内幕》,第76页。

53  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第12页。

54  Shen Zui, AKMT War Criminal in New China, p.163.

55  同上。并见沈醉:《军统内幕》,第76页。

56  沈醉:《军统内幕》,第56页。

57  同上。秘密特工杀害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罗世文后,烧毁了他的尸体以防死者被认出。

58  同上书,第56—57页。沈醉在上海站通讯组工作时,有一次去行动组给赵理君送信。那里外人一般进不去。他到时发现赵和他手下的人忙作一团,正在对一个共产党嫌疑分子的尸体进行“试验”。因为他在受审时高声大叫,特工们怕他惊动了邻居,于是他们决定杀了他,并把他的尸体用“化骨水”处理掉。

59  沈醉:《军统内幕》,第57—58页。

60    依萨克司(Harold Isaacs,当然他是个有党派倾向的人)估计,在1927—1932年间成为警察恐怖“直接受害者”的数目达100万以上。他说在1928年1—8月间,27699人被正式判处死刑。Isaacs ed., Five Years of Kuomintang Reaction, p.4。并见 Gourlay, “Yellow” Unionism in Shanghai, pp.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