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煊赫旧家声:张爱玲家族 完结

作者:冯祖贻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是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
                                                                                                                                                                             ——张爱玲 



惊世骇俗的服装

照片上的张氏家族与张爱玲
与张爱玲在文坛走红的同时,她的服装也引起了社会上的普遍注意。
有几个人们熟知的逸事:
为出版《传奇》,她到印刷所去校稿样,整个印刷所工人会停下工作,惊奇地看她的服装。
她到好友苏青家做客,整条里弄为之震动,她在前头走,后面跟着一大群孩子,一面追,一面叫。
某次她参加朋友的婚礼,穿了件自己设计的前清样式的绣花袄裤去道喜,整个婚宴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张爱玲身上。
她将《倾城之恋》改编成话剧,为上演之事找柯灵帮忙,柯灵约了著名剧团主持人周剑云。周为战前明星公司三巨头之一,交游广泛,一见之下也不免拘谨,张爱玲的文名和她那身打扮不免令人生怯。张爱玲的服装是什么样子的?据柯灵介绍,那是一袭拟古式齐膝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展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流言》中附的作者相片就是这个款式。(柯灵:《遥寄张爱玲》)女作家潘柳黛也见过这个款式:“旗袍外边罩件短袄,就是她(指张爱玲)发明的奇装异服之一。”(潘柳黛:《记张爱玲》)
除拟古式中装外,张爱玲还喜爱西式曳地长裙。一次潘柳黛与苏青用电话约好去拜访张爱玲,在她们面前的张爱玲“穿着一件柠檬黄袒胸裸臂的晚礼服,浑身香气袭人,手镯项链,满头珠翠”,完全是一副18世纪贵妇的模样。这样的盛装她间或在家中穿,对外场合还是以中式为主,她特别钟爱的还是那袭大镶大滚的服饰。
穿着这样的服装,频频在各种场合下出现,在40年代十里洋场的上海,会是什么样的效果?“惊世骇俗”四个字是最好的回答!
张爱玲为什么喜爱老祖母年代的服装?
众所周知,清代在我国服装史上是个重要年代,服装制作技巧已臻成熟,拼、嵌、镶、滚及多种多样花边和刺绣的使用,使服装更显繁缛华美,这个在张爱玲的《更衣记》中可见一斑:

从17世纪中叶直至19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对于细节的过分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指辛亥革命前后),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项圈一般……
民国初建立……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本文抓住了时代发展的脉络和各阶段女性服装的特点,纵横漫论,说得头头是道,恐怕服装史的专家也未必有她那么细致具体。张爱玲家还有大量家族旧服装,为她提供了活色生香的实物资料。《更衣记》一开头就有一段话: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6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的甬道。你把额骨贴在织金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6月里晒衣裳是江南旧俗。梅雨刚过,旧衣特别是皮衣容易吸潮霉烂,晾晒后则易于保存。清代许多笔记中都出现类似记载,康、乾时泰兴有富家季氏,6月晒皮货掉下的毛积有盈寸,可见家藏皮货之多。张爱玲家估计也有不少,留在她记忆中是个辉煌热闹的场面。这个记忆曾多次出现在她的小说里。《怨女》(系《金锁记》的改写本)中二奶奶银娣分家后晒的衣服就有“簇新的补服,平金褂子,大镶大滚宽大的女袄……红红绿绿挤在她窗口”“男人衣服一样花花绿绿,三镶三滚,不过腰身窄些,袖子小些”“除了每年拿出来晒过,又恭恭敬敬小心折叠起来,拿它毫无办法”。至于卖给收旧货的,《创世纪》里匡老太太卖皮货的情节,前面我们已经提过,张爱玲作了细致描述。
有照片,有实物,张爱玲对家族旧衣的感情自不比平常,上段引文中谈及旧衣上金线绣花由滚烫变冷,就寄托了她对旧家族由辉煌走向衰落的一份无奈。
张爱玲喜爱老祖母式大镶大滚的女袄,既有为它所包含的历史魅力所折服的一面,更有一种伤感的怀旧心理,是她苍凉看世界的又一体现。

对服装的喜爱
有人说,爱美、喜欢服装是女子的天性。同意这句话的人想来很多,但未必喜欢服装的女性都懂得服装美。
张爱玲是位真正理解服装的女性,她不仅熟悉中国近现代服装的变迁,也懂得服装的色彩搭配和服装美的内涵。
小时候,张爱玲很受母亲影响。母亲是位喜欢服装、思想进步的女子,她有很高的艺术鉴赏力(她第二次出国便是赴法学习油画、雕塑),所以她的服装不仅时髦而且典雅。张爱玲说“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仰脸看着,羡慕万分”。她由此产生了快快长大,能和母亲一样梳爱司头、穿高跟鞋的愿望。(《童言无忌》)母亲出国前那套衣服也总回旋在张爱玲的脑际,“绿衣绿裙上面钉有抽搐发光的小片子”,以至哭时也像“船舱上的玻璃上反映的海”。(《私语》)八九岁时母亲回国后的打扮更为洋气,站在钢琴边练唱,“她的衣服是秋天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小花球,永远有飘坠的姿势”。(《谈音乐》)母亲还教她许多色彩方面的知识:“画图的背景最得避忌红色,背景看上去应当有相当的距离,红的背景总是觉得近在眼前。”(《私语》)母亲最喜欢的颜色是蓝绿色,以至张爱玲《传奇》出版时选用了整个一色的孔雀蓝做封面 ,尽管是无意识的,张爱玲还是承认:“遗传就是这样神秘飘忽。”(《对照记》)
成长后,张爱玲更懂得色彩的协调并用于服装。
她说,色泽调和,要懂得对照和和谐两条规则。她举例,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人们总以为和谐是最重要的,其实“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放在一起,“看了越使人不安”;相反“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不过太直率了,大红大绿,像圣诞树似的,就缺少了回味。有两句儿歌说得好:“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她举《金瓶梅》家人媳妇宋惠莲穿大红袄却系了条紫裙子,西门庆看了不顺眼,开箱找了匹蓝绸与她做裙子为例,说明红紫相配是最不和谐的。
她认为,现代很多中国人以为从前的人不懂得颜色搭配,其实“古人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
她非常喜欢日本的衣料,认为有一种“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日本花布,一件就是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几次三番拿出来鉴赏: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戚的紫色大花,水滴滴的。”
她还说,市面上最普通的是各种叫不出名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中立色,又叫保护色、文明色或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的太阳……”
她最后归结为一句话:“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童言无忌》)
张爱玲这段话虽然不长,但却包含了她对色彩与服装的种种看法,其中有今人与古人的色彩观,搭配颜色的要点与方法,各种衣料中包含的美,最后她谈到了服装与人的关系。类似的语言在《更衣记》里也有:“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恰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他们只能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多么深刻的思想!服装已成为张爱玲诠释社会动荡的重要标尺,服装的繁荣并不等于思想的活跃,张爱玲对服装的看法已从人扩及社会。我想任何研究服装和服装发展史的人都应当读一读张爱玲讲的这类话。
张爱玲对服装与她对人一样,看得透辟,懂得彻底。她对服装的喜爱已非一般人可比了。
张爱玲通过做服装来实践自己的主张。在香港读书时,连得几个奖学金,省下点钱,便自选衣料,自己设计服装。她弟弟张子静曾见过一件。这是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领子下还打着一个结子,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张子静问她是不是香港最新的样子,张爱玲笑道:“我还嫌这样子不够特别呢!”(《我的姐姐——张爱玲》)
她又从香港带回一段广东土布,刺目的玫瑰红上印着粉红花朵,嫩绿的叶子。同色花样印在深紫或碧绿地上,是乡下婴儿穿的,她在上海做成了衣服,自我感觉非常之好,“仿佛穿着博物院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飘飘欲仙”,这自然可以“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对照记》)
在上海,她又自己设计了多种服装款式。她的女友炎樱和她一样会画画,有很高的鉴赏力,往往两人设计好就找裁缝做。她曾用祖母留下的一床被面——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很有画意——照炎樱设计做了一件连衣裙,紫凤凰图案集中在裙的下端和两只宽大衣袖上,极为别致。她穿了参加1943年的游园会,曾与日本影星山口淑子(李香兰)合影留念,至今照片还收在《对照记》里。
自然她设计的最著名款式,就是大镶大滚拟古式的服装了。一次她舅舅看到她缺少一件大衣,便从箱子里翻出一件大镶大滚宽博的皮袄,叫她拆了面子,皮里够做一件大衣。张爱玲“怎么舍得割裂这件古董,拿了去如获至宝”,穿着照了一张照片。(《对照记》)
设计服装的兴趣发展到极致,张爱玲竟与炎樱商量,决定开一家服装设计店来推广她们的思想和方案,并在杂志上登出了广告,上写:

炎樱姐妹与张爱玲合办  炎樱时装设计
大衣  旗袍  背心  袄裤  西式衣裙
电约时间  电话三八一三五  下午三时至八时

至此,从思想主张到实践开店,张爱玲几乎完成了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必备的全部经历。张爱玲不只是40年代上海的红小说家,也应当是那时最有思想的服装设计师。
时至暮年,张爱玲虽早失去在服装上惊世骇俗的兴趣,但在一些场合下,她仍注意自己的服装。她晚年在美国过着离群独居的生活,能见到她的人不多,这里只挑两位女性,以女性严格的眼光来看张爱玲:
庄信正夫人杨荣华说:“张爱玲很高,很重视仪表,头发梳得丝毫不乱,浅底洒着竹叶的旗袍更是典型出色。”(《我帮张爱玲搬家》)
著名华裔女作家於梨华说:“她穿一件暗灰薄呢窄裙洋装,长颈上系了条紫红丝巾,可不是胡乱搭在那里,而是巧妙地协调衣服的色泽及颈子的细长。头发则微波式,及肩,由漆黑发夹随意绾住,托住长圆脸盘……我不认为她好看,但她的模样确是独一无二(one of its kind)。”(於梨华:《来也匆匆》)
在她们眼中,即使晚年,张爱玲在服装上仍有她独特的风格和品味。

后母赠衣的阴影
《对照记》中,张爱玲自己回答了她为什么后来一度成为clothes-crazy(服装狂)的原因,她说,那是因为“后母赠衣造成一种特殊的心理”。
张爱玲是在锦绣堆中度过童年的,她的童年照片告诉我们,她有许多衣服:T字形领口的裙子、绸袄、背心,冬天有闪闪发光锦缎做的棉袍……在天津时,连那位住进家里的姨太太,为了讨好她,也给她用整匹丝绒做了一套雪青色的袄和裙,她从未感到她缺少衣服。
后母来了之后,带了一整箱她穿过的旧衣,张爱玲便只有穿后母旧衣的份了。直至成年她还忘不了那份羞辱: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统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

这是张爱玲就读圣玛利亚女中时期,贵族学校女生时髦而讲究的衣着,反衬了她的寒酸可怜,她将“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归之于她因服装而产生的自惭形秽,是相当可信的。(《童言无忌》)她那时一度渴望穿统一的校服,在统一的服装中泯灭种种差别与界限。
从父亲家逃出后,她仍没有什么衣服可穿,舅母说等翻箱子时把表姐穿过的旧衣服给她穿,她再次感到了羞辱,眼泪都流下来了,一种穷亲戚的感受油然而生。(《我看苏青》)
如果说张爱玲从小没有什么衣服可穿,她可能会以正常心态来对待,但偏偏小时候她是丰足的,陡然遇到了非穿旧衣的时候,她心理的失衡只有更强烈。正像她在香港时跟好友宋淇讲的:“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应当说是中学时代),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林以亮编:《张爱玲语录》)这明确告诉人们,她一度成为服装狂,的确存在一种补偿心理。
那么张爱玲又为什么特别钟爱那种老祖母式大镶大滚有云头纹的衣服呢?除了前面谈过的家族影响和怀旧因素外,张爱玲说是别致。这来自于她与潘柳黛的一段对话。

还有一次相值,张爱玲忽然问我:“你找得到你祖母的衣裳找不到?”我说:“干吗?”她说:“你可以穿她的衣裳呀!”我说:“我穿她的衣裳,不是像穿寿衣一样吗?”她说:“那有什么关系,别致。”(《记张爱玲》)

是否存在这段对话,本身并不重要,但张爱玲爱穿老祖母式的服装是事实,认为这样别致也符合张爱玲的性格。
另有一次有人问张爱玲,为什么要这样打扮,她的回答是:“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用这些来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的注意?”不管这是出自张爱玲的真心还是她故作惊人之语,她要做到的也是与众不同的别致。
张爱玲穿惊世骇俗的服装时,已经是走红上海滩的名作家了,但她知道她的名声还只能限于文化圈内,至多是在读者群中。奇异的服装可以使她成为报纸热衷报道的对象,她的知名度就扩展到广大社会各阶层中去,这是与她赶快成名、迟了就来不及了的紧迫愿望相一致的。
张爱玲深知自己不善人际间交往,即使在女作家聚集一处时也很难显山露水。她的别致服装,便能掩盖她的不足,此时无声胜有声了。
张爱玲说过:“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还曾这样评价苏青:“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其实张爱玲何尝不是这样?她真正将服装与人的关系参悟透了,她是完全能驾驭服装并将服装个性化的人。
她的奇装异服,吸引了社会各阶层的注意,使她红上加红;她的奇装异服,拉开了她与一般人的距离,包括了她与女作家们的距离,避免了自身弱点,树立了特立独行的形象;她的奇装异服,表明了她高贵的血统和身份,可观而不可亵,可敬而不可接;她的奇装异服,使她能自信地面对社会的大众,冷静地观察和思考。
总之,服装对于她来说,既是防御的堡垒又是进攻的保护伞,在奇装异服包裹下的张爱玲是飞扬的,同时也是虚弱的。


中西合璧的生活方式

西式享受进入贵族家庭
自曹雪芹写《红楼梦》的年代起——清朝乾隆年间,西方的奢侈品就不断流入中国,上层贵族们在享受东方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享用西方的物质文明。《红楼梦》中贾府上下已在用自鸣钟、打簧表,穿俄罗斯国的孔雀裘,饮西方进贡的玫瑰露,甚至凤姐儿治头疼的药也是名叫“依弗那”的舶来品。
清末这一现象只会更甚。李鸿章是办洋务起家的,又游历过欧美,西方日用品在他天津北洋府邸中更比比皆是。他晚年患面部神经麻痹症,手脚也不灵便,便用西洋电气熨烫法治疗,据说效果很不错——这大约是一种理疗法。他日常饮用牛肉汁,还喝含铁质的水来滋补身体,这些都来自西洋。他还将牛肉汁分赠亲戚好友。
李鸿章曾接受过西洋各国国王、总统、首相的赠礼,有些是极珍贵的。如美国总统格兰特用过的手杖,上面镶嵌着极大的钻石,无论经济价值和历史意义都不同寻常。李鸿章的洋货自然传给了子女,李菊耦手头就收留不少。直到张爱玲逃出父亲的家,与姑姑同住期间,张爱玲手头还有一些轻巧的金饰。胡兰成曾亲眼见到有一只金镯,另有“李鸿章出使西洋得到的小玩意儿金蝉金象,当年给他女儿的”。(《今生今世》)
金蝉、金象多是带纪念品性质的,不值什么钱;真正值钱的、又带有西方文化特征的是租界里的洋房。洋房顾名思义是西式建筑,但清末民初的洋房却带有中国建筑的特点。张爱玲从家中老女佣处得知,他们家在辛亥革命后搬到上海租界上的房子就是走马楼式的,其样式就是二层楼房中央挖出一个正方小天井,典型的中西合璧式住宅。直至今日,张爱玲家老宅——她出生的房子,也是她最后逃离的父亲的家,仍然坐落于上海,这也是一座老式洋房,建筑中糅合了中西风格。
至此,我们对李府门风可以有进一层理解,它应包括享有西方文明的生活作风。这一生活作风,自然通过李菊耦传给了张爱玲父亲这一代。
张志沂随母亲搬离南京老屋后,大半生都住洋房。张爱玲出生时,住的是上海老宅;在天津时住的是有花园的老式洋房;回上海时住过一段短时期的石库门房子;待张爱玲母亲回国,搬到一个更洋气的花园洋房里;张志沂娶孙用蕃后又搬回老宅。吃的方面,张志沂在40年代前一直维持着阔绰场面,家中有厨师,经常请客,也喜欢购买西餐、西点作调剂。他吸鸦片,也吸雪茄,后者更是西化绅士的标志,在这方面他是中西结合的典范。至于行,他西化得更彻底,张爱玲形容父亲在住的方面不讲究,唯独对于行是肯花钱的。张志沂从来都是以车代步,并频频更换汽车款式,1940年他买的最后一部汽车,车款就是八千美元。他本人不会开车,家中雇了专门的汽车司机。
从这个讲究西式享受家庭中出来的人,洋气都很足。张爱玲的母亲不必说,她姑姑在上海高等华人圈中也是数得上的时髦人物。她喜欢穿红衣裳,开跑车又骑摩托车。她早年有一笔丰厚的遗产,以是一度请了法国大菜师傅专做西餐,购买了一辆白色汽车,她会开车,但仍雇了一个白俄当司机。她与张爱玲母亲合租的赫德路爱丁顿公寓60号房,房间相当宽大,有一个大客厅,两个大房,两个大卫生间,一个大厨房,两个阳台,外加一个小卫生间及一个备菜间,客厅有壁炉。这个房子是专供旅沪外国人和高等华人居住的,房租奇昂。姑姑不满意家具店的家具,房中陈设及地毯均是自己设计的。这间公寓除家人外,只有有数几人能够跨入。为感谢周瘦鹃发表张爱玲写的“两炉香”,姑姑和张爱玲请他来家喝茶——这又是典型的英国习惯——周瘦鹃称这个家布置得洁而精,不仅点心精美,“连茶杯与点碟也都是十分精美的”。(《写在〈紫罗兰〉前头》,后来胡兰成跨进了这间公寓,给他的印象是,华贵得令他不安,“一种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是带刺激性”的。(《今生今世》)张爱玲在这所公寓房子里与姑姑一起住到40年代后期,后因房租太贵,才由此搬出。
爱丁顿公寓奢华洋气的生活,使她能写下《公寓生活记趣》。她喜欢听市声,街上的喧哗六楼上仍丝丝入耳;电车回厂的“克林,克赖,克赖”有一种“疲乏而生的驯服”;小贩们卖臭豆腐干,她会拿只碗直奔下六层楼梯跟踪前往,又乘电梯上来。她认为“公寓是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关起门来便保持了秘密。只有夏天,户户敞开门,这家打电话,仆人将电话对白译成德文说给小主人听;楼底有个俄国人在响亮地教日文;一位女太太在钢琴上弹了一上午贝多芬……顶楼上孩子们在溜冰,咕滋咕滋像磨牙,一位异国绅士上去干涉,不久便下来了,因为溜冰者的年龄已不小,而且大多是女士。整个公寓就像一个国际社会。

最爱吃的合肥菜及其他
在张爱玲家,老祖母的影响无处不在。老祖母的影响换而言之是合肥李氏的影响。
以语音为例,李鸿章至死也没有改变他那口合肥乡音,不过在北方待长了,又要与皇室接触,所以加上些北方口音,如此而已。在他的北洋衙门,倒是合肥土话更吃香些,他的左右都是淮系,满衙门的乡音。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李菊耦,自然是说加上了些北方口音的合肥话。李菊耦后来与张佩纶定居南京,周围的南京人多了起来。张志沂娶的黄素琼虽祖籍湖南,但到她已是第三代,黄家在南京已定了根,以是到张爱玲这一代,已将“被北边话与安徽话的影响冲淡了的南京话”做母语了。(《“嘎?”?》)
合肥李氏的影响还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李菊耦到张家后就带来不少安徽籍老仆,以后更新用人也多从安徽招来(也有少数南京本地人),她手里用过的安徽籍老用人直到张爱玲小时还在,许多有关老祖母的故事都是她们告诉张爱玲的。张爱玲姐弟从小也是由皖北籍的何干和张干带大的。估计张志沂兄妹也是这样。李菊耦自然爱吃家乡菜,安徽籍的仆人会做家乡菜,以是从张志沂兄妹起到张爱玲姐弟都爱吃合肥菜,这也是合肥李氏影响的一个方面,家族传统的潜移默化真正达到极细微的地步了。
合肥菜包括些什么?爱玲的弟弟告诉我们,一种是甜点“山芋糖”,做法是把生山芋切成片,抹上糖,放在油锅里煎炙,再加上几粒花生米,捞出冷却后,就是一道好吃的甜点。另两种是菜肴,一道叫“掌鸡蛋”,与炒蛋差不多,不过把鸡蛋像摊面饼一样,在锅里煎熟,盛到碗里后,又把碗倒扣在锅里,隔水蒸一下便成;另一道叫“合肥丸子”,先煮熟一锅糯米饭,饭凉了后捏成一个小团,把调好的肉糜放进糯米团里捏拢,再放进油锅里煎熟。这一点两菜,用料极简单,烹调方法也不复杂,但充满了乡土风味,只有合肥来的老女仆会做,张家全家都爱吃。“山芋糖”,张爱玲小时最爱吃,老女仆待她上学回来便专门做给她吃。从合肥菜深受张家主仆欢迎来看,张家的食俗是深受安徽风味影响的。
还有一个小例子也可证明李鸿章的食物爱好被张家继承。张爱玲在《创世纪》中提到戚文靖公戚宝彝(影射李鸿章)最爱吃香椿炒鸡蛋,后听说香椿价太贵,便不吃了,左右谎报是自己家中树上摘的,戚宝彝才吃。无独有偶,张子静介绍他父亲张志沂也爱吃这道菜,作为张志沂奢华无度的实证。其实香椿在农家本是普通物,但一到天津北洋衙门和上海张公馆,就成了稀罕物了。
除爱吃合肥菜外,据张爱玲晚年回忆,她还爱吃几样天津菜:鸭舌小萝卜汤,汤里的鸭舌淡白色,非常清腴嫩滑;烧鸭汤,买现成的烧鸭煨汤,汤清而味美;腰子汤,一副腰子与里脊肉、小萝卜同煮。她说:“上海就没见这样的菜。”
在离开大陆前,她去过杭州,在楼外楼吃过螃蟹面,认为的确是美味。去日本的中国船上,一日三餐都吃“阔米粉面条炒青菜肉片”,认为“比普通炒面干爽,不油腻,菜与肉虽少,都很新鲜”,“连吃十天也吃不厌”。其实,她说的就是广东最普通的“炒河粉”。她到了美国,吃过不少国家的正餐与点心。她还是认为“中国的素菜小荤本来是最理想的”。(《谈吃与画饼充饥》)
张爱玲爱吃西餐、西点,生活相当西化,这是人人皆知的;但她爱吃的合肥菜、欣赏的天津菜和其他地方风味,都相当的普通,是所谓平民化食品,这一层提及者反而不多,而恰恰是这些,明显地反映了家族影响和她的乡土情结,正像她从不拒绝西洋绘画、电影,又同时喜爱蹦蹦戏一样。

零食与西餐、西点
张爱玲爱吃零食,偏爱甜食和西餐、西点。
她弟弟告诉我们:“姐姐喜爱吃的菜肴和零食,大多是甜的。我们到外面去,她一定要买紫雪糕和爆玉米花。”(《我的姐姐——张爱玲》)
胡兰成也告诉我们:“张爱玲喜闻气味,油漆与汽油气味她亦喜欢闻闻。她喝浓茶,吃油腻熟烂之物。她极少买东西,饭菜上头都不悭刻,又每天必吃点心,她调养自己像只红嘴绿鹦哥。”(《今生今世》)
对零食、西餐、西点爱好的养成当然在童年。
家在天津时,父亲的姨太太带她去起士林看跳舞,买一块“白奶油高齐眉毛”的蛋糕,她对跳舞不感兴趣,却把蛋糕全吃了。在上海,父亲喜欢带她去飞达咖啡馆——一家著名西点铺,她总挑各式蛋糕,父亲则买香肠卷。上圣玛利亚女中,兆丰公园旁有一家俄国面包店老大昌(Tchakalian),她喜欢店中自制的一种小面包,上面略有酥皮,下面嵌着一只半寸宽的十字托子,托子的面和得较硬,里面掺了点乳酪,微咸,与不大甜的面包同吃,微妙可口。
香港读大学期间,中环天星码头有家青鸟咖啡馆,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叫司空(scone),比蛋糕细润,较清而不甜腻,她路过必买半打。60年代她返香港,青鸟咖啡馆还在,但已没有了司空;老大昌也搬到香港,橱窗里却空空如也,买了只俄式黑面包,其硬如铁,好不容易切开,里面却有一根五六寸的淡黄头发。
40年代在上海,她常与好友炎樱一起上咖啡店,每人一块蛋糕,另要一份奶油,一杯热巧克力加奶油,各付各的账,一谈就是半天。《双声》就是记录了她们在咖啡店里谈人生、谈艺术的对话。这时天津起士林从天津搬来,就在赫德路上,她所住公寓的隔壁。每天黎明,张爱玲就闻到烤面包的香气如“浩然之气破空而来”,像恼人春色一样叫她无可奈何,惊扰了她的好梦,但她还是喜欢这种气味的。起士林产一种方角德国面包,外皮相当厚而脆,中心微湿,称得上面包中的极品。姑姑说可以不抹黄油吃。
到了美国,随处都是面包店,张爱玲从小吃西点惯了,能得到她的称赞是不容易的。纽约有个海斯康(Hascom)西点店,是个连锁店,产一种著名的“拿破仑”蛋糕,她品尝后就认为不及上海飞达名店里的栗子粉蛋糕和“乳酪稻草”。
经她品尝,外国菜中,德国、波兰的菜偏酸,香肠浸在醋里,水冲过后才能吃,也是奇酸;犹太人的菜偏甜,连鸡肝中都搁了不少糖;回教地区包括印尼、马来西亚及东欧原土耳其属地的菜偏辣,糕点中拌了不少香料,连核桃也香得辛辣,又太甜;日本料理不算好但原料讲究,豆腐可以生吃,有清新的气息。她比较中意的是一家罗马尼亚店里做的冷冻西伯利亚馄饨叫“佩尔果尼”,只有棋子大,皮薄,牛肉馅,很好吃。另外三藩市的意大利饺也不错,“叶色青翠,清香扑鼻,活像荠菜饺子”。(《谈吃与画饼充饥》)
张爱玲写《谈吃与画饼充饥》一文时已是1988年,她离开中国本土已三十多年,所以充满了一种怀旧气氛,她说:

一样怀旧,由不同的作者写来,就有兴趣,大都有一个城市的特殊情调,或是浓厚的乡土气息。即便连糯米或红枣都没有的穷乡僻壤,要用代用品,不见得怎么好吃,而由于怀乡症与童年的回忆,自称馋涎欲滴,这些代用品也都是史料……

的确如此,人们读周作人谈吃的文章就与张爱玲谈吃的文章感受不大一样,周作人谈他故乡绍兴的吃不是干笋就是霉干菜;而张爱玲的吃,西菜、西点居多,如实反映了她家庭与她本人的爱好。她早早出国,在国外生活时间比本国长,应当说她吃到的外国美食比在本国吃西点机遇多,即使如此,她总觉得童年、少年、青年时在中国西点铺(包括香港西点铺)里吃到的味道好,值得留恋,这正是她怀旧心理的反映。
即使在美国,细心的朋友还是能发现她爱西餐甚于中餐。华裔作家於梨华一共见到她四次,其中第二次和第四次於梨华都仔细观察了她吃东西。第二次由夏志清做东,请於梨华与张爱玲去百老汇九十一街中国餐馆全家福吃早点,“别的记不得了,只记得她吃扬州汤包时十分缓慢。一顿早餐,只吃了两三个汤包,喝半小碗豆浆,一点不像一般中国人偶吃中餐时那么‘急猴猴’”。第四次是於梨华约请张爱玲来她任教的大学讲演,讲完后离登机时间尚早,便坚持留她吃晚饭,她推辞道晚饭吃不下,不如一起去喝点饮料。在学校附近的小咖啡室里,她要的是杯香草冰淇淋苏打,“高杯冰淇淋苏打来时,她露齿一笑,那神情完全像孩童骤获最初想的玩具一样”,那情形使於梨华总也忘不了。两次的进食,才使於梨华“恍悟她原是偏爱西食的”。(《来也匆匆》)


家族背景与写作背景

充满幻想的地方——南京
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张佩纶携妻李菊耦南下,到宣统三年(1911年)因辛亥革命爆发李菊耦全家避居青岛,张家在南京共住了十六年。
张佩纶南下时已决定定居南京。当光绪二十年(1894年)底,朝廷发令驱逐张佩纶出北洋李鸿章府邸时,张佩纶曾一度考虑回丰润老家,为此曾回丰润一次并顺道游了盘山,但考虑丰润距天津只有一夕之遥,老家又没置产业,刚好北方形势比较紧张,李经述一家也要南返,于是一同到了南京。
张佩纶初到南京时,先在七湾找了房子,但长子志沧随即病逝,李菊耦连产两子均早夭,志沧留下的一个孙子也没保住,不久志潜的媳妇也下世,一门接连死了五个人,连一向豁达的张佩纶也怀疑起来,“凶宅之说不可不信”,决定另觅新居。(《致梁节庵太史》,《涧于集•书牍》六)后来找到张勇(封靖逆侯)的旧居,既宽敞又有园亭之胜,张佩纶斥巨资买了下来,经修缮后搬了进去。
清末北方动荡不定,甲午之战、戊戌政变、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入京都发生在京津、山东、东北一带,江南则维持着相对安定的局面。张佩纶是被排挤出天津的,胸中激愤之情是可想而知的,但只要他不干预外事,有李鸿章这棵大树支撑,江南地方官就会对他另眼相看。南京是江南名区,六朝胜迹尽可让他浏览,何况家中又有位知书达礼的妻子?他与李菊耦诗酒唱和,颇有优游林下之乐。这一段应是张家最平静的日子。辛亥革命以后,张家先迁青岛后住上海,但南京的老宅仍像一个美丽的梦萦绕在张氏后人心头,张爱玲的姑姑就不止一次地提到老宅的花园,及李菊耦常去花园赏花的情景。
南京既寄托了张家的金陵旧梦,张爱玲自然也对南京抱有一种亲近的好感。张家还有一些仆人是南京人,张爱玲从小是在仆人圈子中长大的,在他们身上,张爱玲又证实了她幻想中的南京。陪爱玲打秋千的丫环“疤丫头”嫁给了“二毛物”。对这一家人,张爱玲总觉得“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后来他们自己开了一个杂货铺,女佣带着张爱玲和弟弟去光顾,买了几只劣质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私语》)南京的确是张爱玲充满了幻想的地方。
南京的老宅到抗战时期已成一片瓦砾场,胡兰成特地去看过。据说只剩月洞门与柱础、阶础,还可推想当年的花厅亭榭之迹,胡兰成告诉了张爱玲,她倒并未产生怀旧之思。但南京她是去过的,一次是在结识胡兰成之前,胡因内部矛盾被关了起来,苏青跑到南京找周佛海说情,拉上了张爱玲。估计,张家、李家、黄家在南京都有亲戚,张爱玲可能都去拜访过。
不过张爱玲并没有在南京生活过,张爱玲的写作很受背景限制,没有去过或缺少仔细观察过的地方,她绝不轻易写那里的故事,以是张爱玲的作品中很少提到南京,如果说有,那就是《十八春》,故事也主要发生在上海。
《十八春》的女主角顾曼桢是安徽人,全家在上海谋生,在同一家工厂里遇到两位青年,一位是上海人许叔惠,家境相对贫寒;一位是沈世钧,南京皮货商的少爷。恋情主要在曼桢与沈世钧之间产生,叔惠反倒是帮世钧的,乐意成全他们的好事。曼桢的悲剧是她亲姐姐曼璐与姐夫祝鸿才一手策划的,策划的地点也在上海,所以沈世钧在南京的家不过是个陪衬。作者有意安排了许叔惠、顾曼桢去南京,以上海人的眼光看当时的南京:比上海土气,小姐们也比较拘谨,出门坐马车,下雨天晚上在马车上看到的是一片漆黑(估计张爱玲有过这么一段经历)……但小说中的沈家、石家都算得上南京有钱人家,与顾曼桢家、许叔惠家相比,也有一种明丽丰足的感觉。
张爱玲还写了南京几个名胜,如玄武湖。那时的五洲公园本来确实没有什么可看的,只有个小动物园,里面有几只猴子和笼子里关的猫头鹰,不过在晚晴下湖上泛舟还是十分可爱的。小说写了一口糯米细牙的划船女子大姑娘,南京话把“大”念作“夺”,叔惠学说南京话,又说不像,都可算是神来之笔。小说还写了一群青年人冬天游清凉山的情景,他们想去看娶老婆的和尚,和尚没看到,到了偏殿,都住了难民,又去扫叶楼喝茶。都称得上是当时南京的民俗风光,没有亲身经历是写不出来的。
《十八春》中的南京有点浮光掠影,因为南京发生的故事在整个小说中不起决定作用,起作用的还是在上海。也许张爱玲不熟悉南京,也许对南京一直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幻想,她不愿去破坏,以是南京发生的事都是好的,色彩也是明丽的。

“到底是上海人”
张爱玲最熟悉的城市是上海。
她出生在上海,成名在上海,她写了许多上海发生的故事,即便写以香港为背景的香港传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到底是上海人》)
她两岁时随父去天津,八岁回上海,除了短期(三年)赴香港读大学,直至1952年三十二岁离开,在上海她住了二十多年。不仅她家住在上海,与她有密切关系的李家、黄家、任家(六姑奶奶家)都住在上海,光这些人家发生的故事,就为张爱玲的写作提供了足够多的素材了。
从19世纪中叶五口通商到20世纪中叶,一百年来,上海已发展成一个兼容并包的大城市。外国冒险家将它当作乐园,中国的遗老遗少、失意军阀政客也将它当作避风港,许多实业家来此创业,更多的是逃避战乱和天灾的平民百姓来此谋生。各种人才的聚集,使上海成为近代中国最有活力的城市,也是中国思想文化的中心。以文学为例,这里曾会聚了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巨星像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这里各式刊物、报纸是全国最多的。这里文坛还有个特点,即各种流派都有发展天地,主流派作家不必说,众多非主流派作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读者群,不过随政治气候变化,有时此长彼消,有时则彼长此消而已。
上海也是中国最西化的城市。在吸收西方新鲜事物上,上海总领风气之先。张爱玲最爱看电影,好莱坞名片总在上海首先上映,这里也是中国国产电影的发祥地。这里还有多家外国书报店,无论通俗或严肃的作家的原版著作都能找到。在吃的方面,中外名菜名点均在这里日夜应市,土到臭豆腐干、草炉饼,洋到各式西点,都能品尝到。上海是中国西式糕饼生产点最多、质量也最好的地方,做出的面包甚至超过原产国的水平。
张爱玲喜欢上海,她对上海人的观察也有独到之处。
她认为上海人最大特点是“通”。她在百货店买东西,听到学徒们的谈话,就知上海人文化程度之高;一家百货公司开幕广告竟用了“骈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的文字,有点讽刺但却切实动人;小报上登的打油诗,电车上不知名的人在玻璃窗上划下的对联,看上去都是“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与人又有一种亲切感,像满脸油汗的微笑,“标准的中国幽默”。她刚从香港回来,有此一对比,不由得感叹:“到底是上海人。”
上海人第二大特点是“坏”,但“坏得有分寸”。她说:“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浑水摸鱼,然而,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这个“坏”如何理解?她在另一处说过中国人称赞小孩坏,就是称赞小孩聪明。那么上海人的“坏”也可作聪明解了。聪明向奉承、拍马屁一方发展,自然就会做出浑水摸鱼之类的事;但聪明也有它的好处,至少不会上人家的当,正像张爱玲所说,如果小说中出现了像白雪公主似的无缺陷的好人,上海人会向她警告:“回到童话里去!”在这方面,“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张爱玲将上海人的特点概括成这样一段话: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炼。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张爱玲的话对我们今日怎样认识上海的传统及上海人性格的演变,有相当的价值。
在上海人身上发现其特点,品味他们的聪明智慧以及各种畸形的小奸小坏,一直是张爱玲致力所在。
《道路以目》中,写张爱玲上街观察所得,她穿过发自煤炉的烟气,看到骑自行车的、走路的行人和各式橱窗,俨然是上海市井的小特写。最令她难忘的是遇上了巡捕捉强盗的一幕:马路上突然阻断了交通,一个女佣买了菜要赶回去做饭,她的叫声只招来路人的哈哈大笑。这边巡捕抓到了强盗——一个距张爱玲一丈远的穿黑衣的男子,似乎没有什么刺激,但巡捕房为了“绷绷场面”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来弹压,“老远地就拔出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但“望不见妖氛黑气”,表示失望之后就散去了。紧张的一幕过后,路上的送货人、贩米的妇人、包车夫都在“议论纷纷”,张爱玲听到这些无谓的议论不禁感慨:“幸灾乐祸,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公寓生活记趣》里,张爱玲着重写了公寓中那位开电梯的,认为他是个人物,知书达礼,有涵养。他不赞成儿子去当电车售票员,嫌那职业不上等;再热的天,任凭人家将铃揿得震天响,也要在汗衫背心上加一件熨得溜平的纺绸小褂方肯出现;他还不肯给不修边幅的客人开电梯。张爱玲认为他缙绅气太重。不过公寓住户订的报,他都要过目后方送给订户,小报他看得更仔细,中午才能到订户手中。托他买豆浆,一只牛奶瓶失而复得,只是小了一号,也不知这只新瓶是赔给她们的还是借给她们的,张爱玲认为他颇有点社会主义风的。
《中国的日夜》里,记述了张爱玲去菜场买菜时的所见所闻。这天天气很好,中国人穿的衣服虽是补缀过的,蓝得像雨洗过似的青翠醒目。她听到卖橘子的高叫“一百只洋买两只”;看到化缘的道士跪倒在地埃尖;菜场回来的女佣,买的银白粉丝像蓬头老妇的髻;端寿面的女人朱漆盘子中寿面像女孩头上的红线;提着锅的小女孩“心连手,手连心”的样子;肉店伙计剁肉,买肉妓女在显排她的羊皮袍及指头上的戒指及红蔻丹;老板娘在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无线电中男女对白的申曲,在入情入理地叙述家常是非……张爱玲买了满满一网袋菜:鸡蛋、黄芽菜、豆腐、甜面酱,在冬天阳光下走着,她产生了活生生站在中国土地上的感觉:

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轻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张爱玲回到公寓后,将菜往厨房里一堆,就写下了一首诗,诗名就叫《中国的日夜》,诗句是这样的——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作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知识分子,张爱玲在路上联想起这块土地,从嘈杂的市声里联想起这里的人民,她感到她与他们都在为一日三餐而劳作着。即使“谯楼初鼓定天下”那句唱词,她也能联想“那壮丽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虽有点悲凉,但却是与辉煌相照映的悲凉。张爱玲一生很少作诗,这一首诗总体上看是积极的、向上的。
张爱玲对中国土地、中国人民的这份情结是由在上海土地上行走和观察了上海人之后,经过艺术升华而得出的。
上海是她的故土,她的家乡,直至晚年——也是四五十年后,张爱玲还在怀念上海,这就是那篇《草炉饼》。
《草炉饼》不只是写饼,她由卖草炉饼的小贩年轻健壮的声音而联想到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还有卖馄饨的一声不出、只敲梆子,显然这是上海人每日听惯了的市声,草炉饼、臭豆腐干、馄饨又都是上海最平民化的食品。她回忆这些,无非是要说明:“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嘈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她的心是和上海普通市民连在一起的。
张爱玲在对上海和上海人的仔细观察后,写下了许多上海故事。她希望上海读者们能喜欢她的香港传奇,自然更希望上海人喜欢她的上海故事,因为“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她对上海有无限的期望,所以她说:“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华洋荟萃——香港一瞥
如果说上海是中西交汇的都会,那么香港更是个典型的殖民城市。1939~1942年间,张爱玲在香港度过了三年大学生活。
张爱玲离开上海时,上海已成为孤岛。不久日本军队进入租界,上海遂告全市沦陷,香港附近的华南地区也陷于敌手,只有香港仍在英国统治下。于是大批沦陷区人民蜂拥至香港,逃避日军的残暴统治,形成香港战时的畸形繁荣。
张爱玲在海上看到的香港像《倾城之恋》白流苏看到的一样:“那是个火辣辣的下午,望过去最触目的便是码头上围列着的巨型广告牌,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倒映在绿油油的海水里,一条条,一抹抹刺激性的犯冲的色素,窜上落下,在水底下厮杀得异常热闹。”这是一个夸张的城市。
在这个夸张的城市里,市郊不是黄土崖便是红土崖,汽车道两边长满了一种英国称之为“野火花”、广东人称之为“影树”的树,“红得不能再红了。红得不可收拾,一蓬蓬一蓬蓬的小花,窝在参天大树上,壁栗剥落燃烧着,一路烧过去,把那紫蓝的天也熏红了”。浅水湾那里还有一座桥,桥那边是山,桥这边是一堵灰砖砌的墙壁,拦住这边的山,一眼看去,那墙极高极高,望不到边。墙是冷而粗糙,死的颜色……使人容易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
张爱玲所在香港大学处在半山,原是一座修道院,这里也长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夜深了,她经常在这里散步,只看见:铁栏杆外,挨挨挤挤长着墨绿的木槿树;地底下喷出来的热气,凝结成一朵绯红的大花,她想这里一定有它热带的回忆——回忆里有眼睛亮晶晶的黑色怪兽以及半开化的人们的爱。木槿树下也有各色草花,黄的、紫的、深粉红的无一例外都是毒辣辣的,像火山的涎沫。还有一种并蒂莲,上面有老虎斑纹。花木间又有无数昆虫,蠕蠕爬动,唧唧叫唤,加上银色的四脚蛇和呱呱叫的青蛙,“造成一片怔忡不宁的庞大而不彻底的寂静”。(《沉香屑——第二炉香》)
在山头富人居住区,房子上有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映着海色,巍巍的白房子上有绿色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春天多雾时,只看见雾中那绿玻璃窗里灯火晃动,绿幽幽的,像薄荷酒里的冰块,渐渐地化成水——雾浓了,窗格子里的灯光也消失了。这些房子都用栏杆围着,像“乱山中凭空擎出一只金漆托盘”,也种点杜鹃花作点缀。春天,墙里的春延伸到墙外,满山开着野杜鹃,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山坡,杜鹃花外就是浓蓝的海,海里泊着白色大船。张爱玲说,这里像是“色彩的强烈对照,给予观者一种眩晕的不真实的感觉——处处都是对照;各种不调和的地方背景,时代气氛,全是硬生生地给搀揉在一起,造成一种奇幻的境界”。(《沉香屑——第一炉香》)
在这个不调和的背景下,还生活着不调和的人。几乎世界各地的人都聚集在这里,张爱玲的同学中就有马来西亚人、印度人、爱尔兰人还有东南亚各地的华侨,当然也有像张爱玲这样的中国内地人,至于教授们大多来自英国本土。张爱玲尽量适应这里的生活,她的成绩很好,一次考试,一位英国教授说自他教课以来从未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她连得几个奖学金,省下了钱,便到市里逛商店,买衣料。但她仍有经济上的压力。她的同学周妙儿是香港大富商的女儿,她家买了整个青衣岛,在岛上盖了别墅,约请同学去玩,张爱玲考虑仅船票就可够她买参考书的了,便婉言谢绝。
在香港大学,她还是结交了一位好朋友炎樱。炎樱是斯里兰卡人,家中在上海开了一家摩希甸珠宝店。炎樱生性活泼,充满智慧,能说一些非常调皮又有哲理的话。通过炎樱,她还结识了印度人潘那矶先生,知道了广东女人麦唐纳太太一家与潘那矶的故事,这个故事后来便发展成那篇被腰斩了的小说《连环套》。张爱玲与炎樱的友谊一直维持到晚年。
香港大学里,一些外籍女学生还向张爱玲讲一些故事。那篇《沉香屑——第二炉香》的原型,便是一位名叫克荔门婷的爱尔兰籍女孩讲给她听的。
因逃避战乱而到香港的中国内地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及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在这个躁动不安的时代,异彩纷呈的都会里的种种遭遇,不时传到张爱玲耳中,成了她以后创作香港传奇的素材。
但香港在张爱玲印象中还是这样一个城市:它虽然生机勃勃,但嫌夸张;色彩丰富又太犯冲、犯克;到处充满了不协调又危机重重。她说,她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因此她后来写的香港传奇就免不了留下她这种特殊情调,无怪乎周瘦鹃在读了她写的“两炉香”后,这样向读者介绍:“请读者共同来欣赏张女士这种特殊情调的作品,而对于当年香港所谓高等华人的那种骄奢淫逸的生活,也可得到一个深刻的印象。后来他们饱受了炮火的洗礼,真是活该!”(《写在〈紫罗兰〉前头》)
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经历了十八天战事后沦陷。张爱玲亲身经历了这场炮火的洗礼,她后来写了《烬余录》,详细地回述了她在十八天中的感受及所见所闻,正如她所述——看见了我们自己的影子,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和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这已不仅是香港人,而是包括张爱玲自己在内的整个人类在战争考验下表现出的弱点了。
张爱玲在香港的生活只是一瞥,但她捕捉香港印象的本事是令人惊异的,她写的香港传奇留给读者的印象与她接受的印象一样鲜明夺目。


一身傲骨

家族传统:独标孤高
张爱玲走红上海滩后,上海报纸捕捉她的热点,一是她的奇装异服,二是她性格的孤傲。特别是后者,常使记者们不得其门而入。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跨进赫德路她的公寓门槛。就是这少数的幸运者——大多是熟人,也必须先用电话预约才能一见张爱玲的真容,否则一概闭门不纳。
上海的作家圈中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有人约定下午三点去她家会面,已蒙同意,但不巧此人两点三刻就到了。敲门后,张爱玲来应门,但却脸一板:“张爱玲小姐现在不会客。”说罢将门嘭地关上,客人只能尝闭门羹的滋味。那么万一客人迟到了,三点一刻才去,张爱玲更会振振有词地告诉你:“张爱玲小姐已经出去了。”一点通融余地都没有。
胡兰成就有过这番经历,他想见张爱玲,苏青就告诉他,张爱玲是不见客的,经胡再三坚持,苏青才给他地址,果然第一次拜访就遭到张爱玲的拒绝。胡兰成了解张爱玲的脾气,以后日本宇垣大将、汪伪要人熊剑东都想见张爱玲,胡兰成一概挡驾。
张爱玲很少参加社会活动,不像一些女作家热衷于人际交往。她仅有几次参加作者座谈会,发言不多,却很有分量,不像有些女作家,记者一发问便大谈自己读过的书、创作经验及今后的打算,其用意十分明显。在这种场合,张爱玲总默默坐在一边,一次记者问急了,张爱玲的对答是:“我的毛病是思想太慢,等到听好想说,会已经散了。”她风趣的答复引起大家的微笑。
潘柳黛曾将张爱玲与其他女作家作了一番比较,认为张爱玲的脾气怪,“她不像丁芝那么念旧,也不像张宛青那么通俗,更不像苏青人情味那么浓厚……她却比关露更矜持,更孤芳自赏……张爱玲的自标高格,不要说鲜花,就是清风明月,她觉得好像也不足以陪衬她似的”。(《记张爱玲》)潘柳黛也算得上是能够进入张爱玲公寓的个别女作家之一,后来与张爱玲发生矛盾,一提起张爱玲,文中都带点刺,然而这次她说张爱玲脾气古怪,可谓说到了点子上。连清风明月也不足以衬张爱玲的高贵,这是何等的自尊、自傲!
张爱玲的性格,很像她爷爷。
张佩纶青少年时就很有抱负。1870年他二十二岁,从江南入都应顺天乡试,做了一首《感时言志别四兄及诸弟》,诗中就表达他有拯济天下之志(“譬之涉大水,拯济谁梁杠”),他深信自己必将应时而出,成为名震天下的豪杰(“豪杰为时出,天鼓雷砰韸”),也推测自己前途还有波折,若是那样,一腔刚直之气只能蕴于肚子里(“无具遂自荐,刚肠蕴空腔”)。这首诗学的是当时最流行的江西诗派,有黄庭坚的诗风,用韵选词都很奇特。同时他还写过《入都别邵丈》,诗中引用东方朔见汉武帝、燕昭王筑黄金台的典故,显然是以满腹经纶能一策定天下的谋士自居的。(《涧于集•诗》一)
十分庆幸的是,张佩纶的抱负终得实现。1870年他考中举人,第二年便成进士。在他老师李鸿藻的支持下,他与张之洞等不避权贵,今日参督抚,明日揭内阁,弄得朝廷上下个个提心吊胆,人人为之侧目。他也成为清流健将,官越做越大,三十多岁便主持风宪(左副都御史),又进了总理衙门。当时张佩纶倨傲非常,朝廷上哪一个都不在他眼下。一次他与张之洞评点当代人物,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均不在他们眼下。就是在李鸿章面前,他也傲气十足,曾与李鸿章谈天下事,仗着年少气盛,侃侃而进危词,讲的话连李鸿章脸都变了色,几次想站起来。还有一次同道去祭东陵,张佩纶又一次在李鸿章面前评骘当世人物,露出睥睨一切的气概,李鸿章奉劝他:“我年轻时也与你性格差不多,不过太刚直,坚硬的石头容易被打成缺口,皎白的丝帛最容易染上污点(峣峣者易缺,皎皎者易污),一定要收敛你的刚锐之气,要学会忍辱负重啊,在这方面我可教你。”这一段是李鸿章死后张佩纶自己的追忆,张佩纶当年在权倾一时的李鸿章面前臧否时人的自傲气势跃然纸上。(《涧于集•文》上)
1900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慈禧、光绪西逃前命李鸿章(时任两广总督)速赴北京主持和议。这年年底朝廷赏张佩纶翰林编修职衔,命其赴李鸿章处协助办理交涉事宜。在一再催促下,张佩纶至1901年2月方到北京,但当条约初定,6月便以病重为借口离京。他这样匆匆来去,盖在他一向不主张对外屈辱求和。所谓“和究非性之所近”,如今又不得不议和,他内心是痛苦的。他有句名言:“吾辈以主战得罪,断不可以主和出山。”(《复陈弢庵阁部》,《涧于集•书牍》六)如今为形势所迫又不得不出山。7月《辛丑条约》签字,朝廷又认为他协助李鸿章办理交涉有功,决定以四五品京堂起用,并在督办政务处安排了位子,他既羞又愧,不得不请力辞,自称“生平毁誉杂出,止此行已有耻一端”,“若以战败获愆,而以议和受赏”,即使有一点微劳,“佩纶犹深耻之”。在参与议和的官员中,能敢于这样自责的人是不多见的。(《沥拜恩赏呈》,《涧于集•奏议》四)
张佩纶这种刚直、自尊、自傲的性格,常为当世者和后来知识分子景仰、称道。陈宝琛和劳乃宣为张佩纶所做的《墓志铭》《墓表》都一再申明了这一点。《涧于集》成书后,已是民国,张志潜请常州名士陈重威作序,陈在读了张佩纶的文集后发了一通感慨:他认为张佩纶作文“慷慨淋漓,声情激越”,比得上击筑而歌刺秦王的荆轲,也比得上晋代一心想收复中原的刘琨(“有荆卿变征,越石和啸之风”)。他接着说:“由先生之文以推其志,则英标孤诣尚可想见,其人固非依傍门户,徒拾糟粕者所能望其涯际也。”由文章而推想他的志趣,为一般只想依靠别人、拾取别人糟粕者,万万不能相比。陈重威将张佩纶的性格特征归结为英标孤诣,是恰如其分的。(陈重威为《涧于集•文》所作序)
在自尊、自傲上,最接近张佩纶开创的张氏门风的,要数他的孙女张爱玲了。
她有极强的自尊,还是孩提时,从女佣口中知道了男女差别,她的将来不如弟弟,她就发誓一定要超过弟弟。父母离婚后,使她最难堪的是每学期开学或要交钢琴老师学费时向父亲要钱。为了避免这一难堪,她干脆停止了钢琴课。从父亲家里逃出后,本来向母亲要钱也应是“亲切而有味的事”,但当时母亲也不宽裕,她便自责,“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她体会到“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童言无忌》)她住在母亲与姑姑那里,“时刻感到我不该拖累他们”。吃菜时,总对姑姑说:“好吃……明天再买好么!”一次爱玲想吃包子,姑姑心境不好,还是捏了四个小包子。爱玲看到包子上的皱褶,心也皱了起来,“喉咙里一阵阵哽咽”,但口中还说“好吃”。这些“不忍想起,又愿意想起”的琐事,是张爱玲极敏感心灵的反映,她自尊,也理解别人。
中学时代和大学时代,困扰她的还是经济问题,这极大地损害了她的自尊。她很少交朋友,也无法向人倾诉,以至事过境迁还会做让她尴尬的噩梦。她成名后喜欢做衣服,也喜欢穿奇装异服,既是对过去缺少衣服的补偿,同时也是对自尊心受到伤害的补偿。
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中也有相关的描写:

爱玲种种使我不习惯。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慈悲布施她全无,她的世界里是没有一个夸张的,亦没有一个委屈的。她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她的自私是一个人在佳节良辰上了大场面,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她的心狠手辣是因她一点委屈受不得。
张爱玲是使人初看她诸般不顺眼,她绝不迎合你,你要迎合她更休想。
她觉得最可爱的是她自己……因为爱悦自己,她会穿上短衣长裤,古典的绣花的装束,走到街上去,无视于行人的注目……
和她相处,总觉得她是贵族……站在她跟前,就是最豪华的人也会感受威胁,看出自己的寒伧,不过是暴发户。这绝不是因为她有着传统的贵族血液,却是她的放恣的才华与爱悦自己,做成她这贵族气氛的。

胡兰成不愧是那时最了解张爱玲的人,他说张爱玲从不同情谁,说她心狠手辣,谁也无法迎合她,她最爱悦自己,归结为她的贵族气质,甚至说她是跋扈的,却道出了张爱玲极端自尊和自傲的一面。自然胡兰成抬高张爱玲是为了炫耀自己、抬高自己,上述引文我们亦不难发现他的用意。
即使被人误解,张爱玲也一般不作辩解,刻意保持她矜持、高居别人之上的姿态。例外的有三次。
第一次是所谓“一千元灰钿”事件。
张爱玲给《万象》写《连环套》,讲明每月预付稿费一千元。一次《万象》老板平襟亚(秋翁)亲自付给张爱玲两千元做两期预付款,张爱玲即表示最好还是每月付一千元,平襟亚当即同意,另开一张一千元支票,谁知那张两千元支票竟未销账,以至《连环套》连载六期,账面上却出现了七千元预付款,这时张爱玲又自己腰斩了《连环套》,引起平襟亚不满,便在一张小报《海报》上写了《一千元灰钿》翻开了这笔老账。柯灵不信这事,要为张爱玲洗刷,并在《海报》发文,认为必是张爱玲一时疏忽,这样反倒坐实了这件事,张爱玲不得不出来说明情况。事情发生后,张爱玲“已觉得我在这件无谓的事上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海报》因平襟亚的关系有偏袒的倾向,张爱玲也不顾了,她决定安于缄默。谁知张爱玲中学时期的国文老师汪宏声为介绍张爱玲,提到了张曾将一篇作文抵充两次作业的旧事,这自然就与“一千元灰钿”联系起来了,张爱玲不得不向《国光》(汪的文章登于《国光》)投文,说清事实真相,这篇文章便是《不得不说的废话》。
第二次是迅雨(傅雷)在《万家》上发表了《论张爱玲的小说》,张爱玲写了《自己的文章》加以反驳。
迅雨在文中对张爱玲的成就(特别是《金锁记》)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指出她的弱点及不足之处。迅雨的文章立论严谨,分析得当,使张爱玲不得不在理论上下了一番功夫,才迟迟作一答。
第三次是抗战胜利后,因她与有复杂背景的《杂志》来往密切,又有与胡兰成的一段恋情,受到了舆论指责。她先是保持沉默,直到1946年底,才借《传奇》增订本出版的机会,写了《有几句话同读者说》作为该书前言,澄清了她与“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的前前后后,并声明她没有向公众说明私生活的义务。
她三次亲自出面辩白或反驳,对于她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她说过“平常在报纸上发现与我有关的记载,没有根据的,我从不加辩白”,第一次关系到她的职业道德问题,为了“不愿我与读者之间有任何误会”,尽管不愉快,也要辩白。至于第二次,她反驳迅雨,则是因为她的创作思想本与迅雨不同;而迅雨文章又击中了她的弱点(《连环套》的不成熟等),在一片赞好声中,出现击中要害的批评,当然是令她不快的,所以她的反驳基本是将批评全部顶了回去。三次的辩白或反驳虽不尽相同,但为维护自尊的目的是一致的。
张爱玲是孤傲的,一般人从不在她眼下,但遇到胡兰成,却“变得很低很低”,这真是一个异数。一个汪伪官员与张爱玲谈恋爱,论婚嫁,岂不大悖于张氏门风吗?
毋庸讳言,仅就这事而论,张爱玲的所作所为确与她祖父张佩纶有较大差距,甚至不及她父亲张志沂。张、胡之恋所以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须提及,张爱玲的自尊既是优点也是缺点,胡兰成为什么能取得张爱玲欢心,除风雅的外表、渊博的学识外,还有他对张爱玲的吹捧,他经验老到,专投张爱玲所好,张爱玲也果然被他迷惑。自尊、自傲在这里给她带来的不只是一段乱世情,也是难咽的苦果、终身的遗恨。

“我是个自私的人”
张爱玲自己说:“我是个自私的人。”张爱玲坦率的话,反映了她在待人接物上的某些特点。
胡兰成发现她对待亲人有异于平常人。她理直气壮地说过她不喜欢她的父母,她弟弟偶尔来看她,她也一概无情。她弟弟亦自认:“我从小在我姐姐面前吃她排揎也习惯了。”张爱玲受过父亲虐待,自她被禁闭、父亲声言要打死她时,父女情分也算了结了。难以理解的是她对母亲和弟弟的无情。经过胡兰成的观察,原来张爱玲“对好人好东西非常苛刻,而对小人与普通东西,亦不过是这点严格”,这便是她一贯主张的参差对照,在好人好事中发现不好的,在坏人坏事中发现好的,所以世上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的好坏。即以父亲论,虽已恩断义绝,但有时还会想起他;母亲为她做出过重大牺牲,但她仍有爱被吞噬的感觉。
她的自私最集中反映在她对钱的态度上。
她很坦率地告诉读者:“我喜欢钱。”她将自己对钱的爱好追溯到“抓周”——周岁时在漆盘中抓东西,以卜将来志向,结果她抓的是个小金镑。后来她理智地将对钱的喜好归之于从小没有吃过钱的苦,“所以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她小时候过的是衣食无忧的生活,钱对她来说没有意义。生平第一次赚钱是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报馆给了五块钱,她立即去买了一支小号丹琪唇膏,从未想到要存起来做纪念。对于她,“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们要的东西”。
父母离异后,她尝到了缺钱的痛苦和难堪。她对自己能自食其力而感到高兴,连买件衣服时考虑再三的苦恼与喜悦都认为是难得的经历,她知道“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与乐自然是“小资产阶级的”,她很以自己是个“小市民”而自豪。(《童言无忌》)
姑姑说她“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身俗骨”,因为她父母都不大谈钱,透着一份清高,只有爱玲讲钱,她听后并不认为姑姑批评过分,反以自己“天生的俗”为荣。她与姑姑住在一起,却锱铢必究;她与好友炎樱一起上街、购物、喝咖啡也各付各的账,在银钱上,她从不亏人,也不亏自己。不过两次婚姻,在经济上她却吃了大亏。但至少在理论上,她是主张双方钱银两讫的。
自私,对于张爱玲而言,也是保护自己的武器。一次苏青告诉张爱玲她为什么疼孩子,是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小孩占我的便宜”。张爱玲很以为然。她在小说中写了不少“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的人,对他们的不好她都能够原谅,不过,都是在小说中。她说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碰到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与他们在一起,就不会得到什么好处,还是不接触为好;“如果必须接触,也要斤斤计较,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我看苏青》)她在提醒大家,也提醒自己,参差对照并非万灵武器。
张爱玲眼中,不仅自己是自私的,周围的人也是自私的。《烬余录》写尽了香港围城中人们暴露出来的种种弱点:挤防空洞,里面的人将门关上不让外边的人进去,外面的人大吵大闹要挤进去,混乱中丢失了箱子;在临时医院里,张爱玲等临时看护置病人痛苦、饥饿不顾,自顾自地去煮牛奶、烘面包;围城结束后人们看着天上的日机而欢呼,庆幸再没有危险了;面对战死、饿死的人(仅几尺远),人们心安理得地吃炸面饼。《到底是上海人》中,张爱玲又概括了上海人的“坏”: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浑水摸鱼,指出这是上海人的处世艺术,不过“他们演得不过火”。上海人甚至认为善良、慈悲、正大只配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在上海没有它们的地盘。
以是在她的小说中,充满了自私的人,如《倾城之恋》中男女主角范柳原和白流苏。作者径直告诉读者:“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自私的女人。”白公馆里的二爷、二奶奶、三爷、三奶奶也无一不是自私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的最大理想是有一个热烈的情妇和一个贤惠的太太,同时占有两个女人而不顾其他,是个自私的男子。《金锁记》姜公馆中哪一个不是自私的!曹七巧是典型中的典型,为了财产,她赔进了自己,又赔进了儿子和女儿。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只有曹七巧是个“英雄”,她激不起读者的同情,作者也没有将同情加在她身上;而其他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自私,但自私得也很艰难,在他们周围充满着“回忆与现实之间的种种尴尬和不和谐,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张爱玲关注他们,是因为张爱玲认为他们才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构成了“时代的总量”。(《自己的文章》)中国自古至今一直存在着人性善恶的争论,看来,张爱玲既不同意性本善,也不同意性本恶,在她看来人就是人,善中有恶,恶中也包含了善。
自私是个人主义的表现。胡兰成有一次开玩笑地对张爱玲说:“你也不过是个人主义者罢了。”胡兰成当时也觉得,“这个名称是不大好的”。(《论张爱玲》)但是个人主义的产生,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却是进步的。在中世纪宗教思想的禁锢下,是不允许有任何独立的、科学的、反宗教的个人主义存在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个人主义才有了发展的机会,它在促使人们认识自我、强调人格独立和人性全面发展上是起了重要作用的。五四前夕,中国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许多新文化巨匠们传播的新思想中,个人主义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五四作家群中,以个人主义为创作指导的也非个别,说张爱玲“是个人主义的”,是可以理解的,并非贬低她。
张爱玲“自私”(她坦然自认),“是个人主义的”(未经承认),从一个方面看。是她自尊、自傲性格的反映;就“自私”、“个人主义”的具体表现看,与家族中人并不完全一致,这是时代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所致,但就源流而论,还是起源于独标孤高的家族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