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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园困学记 完结

作者:温儒敏

胡适1916年8月写了一首稚嫩的诗,叫《蝴蝶》。诗云: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后来收入《尝试集》,是开篇第一首,在提倡白话新诗的风气中,给人印象极深。连当时有些守旧派嘲讽胡适,见面也叫胡适的外号为“黄蝴蝶”。后人讲文学史也不会忘记这首对新文学来说具有垦拓意味的诗。

不过,历来对该诗的解释都摆不脱胡适自己的“动机”说明,即认为诗中所写的是一时的寂寞。胡适说他某一天坐在窗口吃午餐,望见户外一对黄蝴蝶飞上飞下,有了感触,便写了这首作白话创作试验的小诗(见《逼上梁山》)。到底是什么寂寞情怀?当然无可考索,读者也不去细加理会。

但近日有学者发现,《蝴蝶》其实是一首情诗,所写的是胡适和他的情人韦莲司的痛苦恋情。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周质平著有《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披露了这一事实。

胡适在《留学日记》中曾经约略提到过一个美国女子,在胡的笔下,她人品好,有独立自主的意识,是新型的理想女性的典型。这位女子就是韦莲司。胡适19岁到美国留学,住在绮色佳一位房东家中,韦是房东的女儿,两相慕恋。当时胡适已经依母亲的安排,与目不识丁的旧式女子江冬秀订过婚。一个向封建思想传统开战的先驱,自己却甘心当旧式婚姻的祭品,这是20世纪初新旧交替的一种思想史景观。几十年来,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显得完整与和谐,胡适也因此赢得不少赞誉。

不过,人们容易忽略了人性的复杂,人的感情是可能有不同的层面的。胡适既要担负家庭的责任,又始终与韦莲司保持情感交往,这种深情知交,持续了50年,直到胡适逝世,韦莲司也深恋胡适,终身未出嫁。她尊重胡适无奈的婚姻,甚至对江冬秀也礼遇有加。她与胡适几十年间通信不断,许多信不是一般人的谈情说爱,而是深度的思想交流。最近台北的胡适纪念馆发现有两百多封胡适致韦的函电,北京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也整理出韦致胡的函电百余件。这批材料揭示了胡适与韦莲司鲜为人知的一世情缘,可以帮助人们更全面深入了解胡适的思想与品格。

[1]①本文发表于1999年3月2日上海《文汇报》。

《胡适与韦莲司》不是一般“窥私”的书,而是抱着研究的态度,整理发表了大量的胡韦通信,“从卸了装的文化英雄人物的倾诉中,一探胡适与韦莲司的悲欢、相思与哀怨”。这本书让人们看到那一代人“在爱慕与矜持之间”的情感矛盾。胡适与韦莲司都深深欣赏对方,爱慕对方,然而双方也都清楚了解,他们的关系只能止于朋友。胡适把对韦的感情深藏于心,日记中偶有记载,也语意暧昧,因此读者容易误读。如1915年6月12日所写的词《满庭芳》,其中有“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商量定,掠地双飞”“何须待,销魂杜宇,不如归”等句,其中有“惺惺相惜”之情,有对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的期盼,更有无奈和哀怨的剖白。若联系胡韦后来信函中的回忆,就可以读明白,这也是一首情诗。至于文章开头提到的那首《蝴蝶》,原题作《朋友》,后来才改为《蝴蝶》。胡适显然有意“掩饰”,把写这首诗的“动机”只说成是望见窗口景致后引起的一点感触。如果再读一读胡与韦书信往来中所忆及的“循赫贞河滨行”等情景,就不难断定,《蝴蝶》正是忆写他渴望爱情却又不忍抛却亲情(不忍废除与江冬秀的婚约)。这首表面稚嫩的名诗,原来是一首无奈的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