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首先是一项制度
梅•韦斯特曾说过一句名言:“婚姻是良好的制度——只是我还没有准备好投身其中呢。”她是对的;婚姻的确是个良好的制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之于经济学家是简单化的规则和信仰,它支配着人类的行为。所以当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花费近五十年时间辩论婚姻的定义时,经济学家则宁愿去了解婚姻中每个人的分工,用来定义人类群体中的家庭。
将婚姻作为制度进行有效的思考,这意味着“已婚”并不是铁律;不论不同地域上还是不同群落中,都存在着种种差别;更重要的是,它会随着年代变迁而不断变化。身处群体中的个人是无法选择当地的婚姻制度形式的——它是由群体中的某些因素共同作用而成——其他的一些因素,比如经济因素,循序渐进地决定了制度的走向。
例如,历史上大部分的社会群集将婚姻认作一名男性和多名女性的组合:异性恋的一夫多妻制。一小部分对婚姻的认知是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的组合:异性恋的一夫一妻制。极少数社会群集是交叉界定的——比如多夫多妻制(多名丈夫和妻子)和一妻多夫制(一名妻子与多名丈夫)。
如今大部分国家在现实实践中都将一夫一妻制作为婚姻的合法结构——婚姻这一形式是更形象的描述“持续性单配偶制”的代名词;这是一种一名男性或女性可以有多名妻子和丈夫(高效率多配偶形式),但是在任何时点仅被允许与一名伴侣成婚的体制。
当我们对比以一夫一妻制为惯例的国家的经济时,可以发现世界上的工业化国家无一例外地都废弃了一夫多妻制这种婚姻制度。这个经济学上的谜团我将稍后揭晓答案,不过它的确揭示了国家经济属性与政府认可的婚姻制度之间的关系。
第二个例子是关于经济与另一情形之间的关系——世界上的富裕国家在婚姻制度上自发地承认两名男性或者女性之间的婚姻(同性一夫一妻)合法化。这些国家的每位公民都对同性夫妻婚姻(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是民事结合)的合法性有认知,尽管他们并不一定都认同这种同性夫妻是自己理解的“婚姻”。制度上的变革也并不需要群落里的每个人都赞同;一项法律框架中的变更(例如条例)需要的仅仅是制度变更的施行。
同性夫妻制与国家富足程度直接相关,比起持续性一夫一妻制与国家富足程度直接的关系来说,倒是没有那么难以理解;原因之一就是这样的国家有积累财富的能力,就是因为它更尊重国民的人权和自由,并营造一个适合多元化创新的氛围。对国民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同样促进了倡导同性婚姻的运动,这类运动最终赢得了同性一夫一妻婚姻的合法化。所以经济发展并没有使同性婚姻成为可能,而是制造了国家走向富强的可能性,也同时使这些国家对于婚姻制度的变革抱有更加开发性的思维。
在更加深入地探讨制度之前,请允许我先举一个例子来讲述不同家庭如何选择他们的婚姻形式和这些个体选择转化为社会接受范围内的组织形式这两方面,经济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比尔•盖茨的房子有自己的维基百科主页
根据它的维基百科主页,比尔•盖茨的家是一所拥有66000平方英尺的宅邸,昵称世外桃源,这名字起源于传说中一位名叫查尔斯•凯恩(电影《公民凯恩》中的主人公)的隐士拥有的房子。盖茨和其妻子梅林达居住于此,这样看盖茨至少不会像凯恩那么孤独,原著中凯恩独自一人居住在这所行宫的原型——一所哥特式建筑之中,直到死去。
我希望你想象一下这样的虚拟场景:假设在这样硕大的豪宅里只有比尔•盖茨夫妻二人,这实际上让他感到些许孤单,于是有一天他决定要再娶个老婆,毕竟这所大房子足够容纳多个家庭。那么谁是这个决定的受害者呢?
肯定是梅林达•盖茨,她本应该是唯一的合法妻子,经济上也很富足,所以现在她在心理上当然难以接受。很难想象这所宅子里多出来的这位妻子会以怎样的方式削减本该属于她和她的孩子们现有的资源。然而即使在梅林达决定嫁给比尔时就预计到比尔最终会再娶其他人,那么无论她是否是他唯一的合法妻子,她能够成为大富豪比尔的发妻,仍然比她的其他婚姻选项还是要好得多,比如嫁给某个绝不会再娶别人的普通男人。
这个论点也许听起来有悖直觉,因为我们很难想象要怎样生活在一个一夫多妻的家庭里,但是事实是,如果梅林达已经在婚姻中预期到会有第二位妻子,并且已为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们做好了最有利的决定,那么在选择假设中的一夫多妻的比尔时,她会透露出自己乐意与比尔结婚而不是其他男人,尽管这需要忍受第二位妻子。
比尔找到并娶的第二位妻子,我们就叫她娜塔莉,会比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富有。她和这个世界上最为富有的男性之一结婚了,她和她的孩子们从此衣食无忧。也许她并不想做“小老婆”,不过同样的,如果她明白在自己选择嫁给比尔之前,他已经娶了梅林达,只要她能使自己和孩子得到最大的利益,那么比起其他选择来说比尔仍然是不二之选。她当然可以选择做其他男人的唯一妻子,可能是穷苦得多的单身汉,但事实是娜塔莉选择做比尔的“小老婆”说明这个决策是她最满意的。
比尔大概是最大受益者。他完全养得起成群的妻妾,所以资源对他根本不是问题,实际上他决定娶第二位妻子也表明他更倾向于有两位妻子而不是只有一位。
这听起来好像是在这个虚构的一夫多妻制家庭里,这所世外桃源更适于这种婚姻形式而不是现实中的一夫一妻,假如他们都愿意这样做的话。这并不表示一夫多妻制是他们的理想生活,尤其对女性来说,但是这的确意味着以她们的特质使这样的婚姻关系成为可能,甚至是更佳选择。
所以,下面是我的第二个问题:如果男人十分富有,就像比尔•盖茨,可以找到多名女性作为妻子,而且这些婚姻关系中的每位成员都获得财富,那么为什么美国的法律还要阻止这种形式呢?或者换个角度来讲,为什么富足国家中,富人数量要远多于穷人,却还是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结构?
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归结为两个因素。
第一,梅林达•盖茨是一位聪慧的知识女性,而在工业化国家中,教育背景和智慧都具有极高价值,这使她在婚姻市场上有着强大的竞争力。她完全可以拒绝作为两名妻子中的首位,因为她有足够的能力找到一位愿意娶她并相守终生的未婚男士——也许会穷一点。当然,他也许不是什么世界首富,但是我觉得梅林达宁可放弃一大笔财富也不想和其他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
这意味着比尔如果想要一位肯做两个妻子之一的“大老婆”,他不得不选择一位没有梅林达那么聪慧和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这也许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如果他想要聪明且受良好教育的孩子的话,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两个特性就具有更高的价值,这会让他放弃第二个选择。当然,一些富有的男性也会娶缺乏教育但是极为迷人的女人,但是那些女性也拥有十分理想的市场竞争力,也同样有能力找到其他的坚持一夫一妻的如意郎君。
所以我猜测,即使法律允许他有更多的妻子——由富有的男性形成的国家制度,比尔依然会选择仅娶一位妻子,就像他现在这样,历来更倾向于有一位理想的妻子而不是几位不太理想的妻子。富有的男性在选择妻子方面表明了质量远胜于数量的意识。
如果情况属实,关于“为什么美国的法律禁止那样的婚姻关系?”答案就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经济因素导致社会规范是每位男性仅能娶一位妻子,而作为立法者,在联邦建立的初期就把社会规范简单地写入法律之中。
正如我曾说过的,有两个因素可以解释为什么富足的国家更推崇一夫一妻制。为了理解第二个因素,我们需要想到在这个虚构的故事里,还有一个人至今为止我们都没有考虑到:如果娜塔莉没有嫁给比尔,那么她会嫁给谁。让我们就叫他查尔斯。
很明显查尔斯会因为比尔决定实践一夫多妻而变得境况很糟——与比尔决定继续一夫一妻相比。查尔斯也许需要另找一位女性结婚,现在他理想的妻子娜塔莉嫁给比尔了,那可是他心目中妻子的不二人选。
现在查尔斯只能去娶一位退而求其次的妻子,另一位男士——没能娶到自己首选妻子的人——如今也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从首富到赤贫的男性链条持续传导,直到该链条末端的男人根本没机会娶到老婆。
如果男性和女性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中人数相等,那么这种数学上的现象就会实现,真的会有部分男性被市场淘汰出局(当然还有性方面),起因就是这种婚姻结构。
立法者(坐拥绝大部分财富和权力的男人们)会将一夫一妻制制度化,想想就觉得挺奇怪,这有效地迫使女性去嫁给更穷的男人,可是他们自己原本可以从一夫多妻制中获益。不过在民主政治,甚至是其他政治体系中,立法者立法时,普遍会考虑到如果促成部分愤怒、未婚的独身男人存在,将是很不利的。体制化排斥一夫多妻制的这一情况还有第二种可能的原因,就是为了安抚广大较为穷苦的男性,使其免于承受被剥夺基本的性权利这一后果。
在我解释这个故事的经济合理性基础之前,应该先讲一讲那个虚构的世外桃源的居住者,查尔斯•凯恩,他大概是带着伤心,孤独地在这所房子中离开了人世,不过事实上他曾经结过婚——两次。当然他并没有合法地同时娶两位妻子,而是像其他很多的富人一样,保持着本质是一夫多妻制的生活多年——同时有一位妻子和一位情妇。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的故事结局——至少在好莱坞电影中是——糟透了。
凯恩的故事说明,即使一夫多妻制度化,没有信仰和持续性的一夫一妻制同时存在,也会使社会大众对富人变更婚姻状况的选择表示不宽容。我们可以在第八章讨论此问题,届时会讲到经济如何左右信仰。
——一夫一妻制算法
经济学分析是基于逻辑嵌入数学得到的,如果我在本书中没有和读者先分享一些经典数学模型的话,恐怕很难继续讲解下去。考虑到这一点,让我先来阐述一个模型用于描述特定情况下经济学是如果用于决策当前是不是可能的最优情况。这个概念叫作帕累托效率,在帕累托观念中,一个最优安排是指,没有其他的安排可以使某些人得到更有利而其他人会遭遇更不利的情况。在经济学家的世界观中,帕累托效率的标准用于决策政府是否应该变更法律,比如实行一夫一妻制或者禁止同性婚姻。
我亲切地称自己接下来的说明为“一夫一妻制数学模型”。
所有的经济模型都会用一些独特的符号来代表特殊意义。“一夫一妻制数学模型”也不例外,这里我们将用到四种符号,每种代表一位男性或女性。
第一组两个符号中的女性在模型中表示两位没在找老公的未婚女性。她们有可能快乐或者不快乐:
第二组两个符号代表模型中的两位男性,他们是没在找老婆的单身汉,同样也是可能快乐或者不快乐:
简便起见,我们假设所有的女性都很确信,男人无论娶到她们之中的谁都会感到快乐。而男人们能够给婚姻带来什么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可能是收入——我将在此讲述,不过差异也可能是其他的某些东西:优良基因,悉心照料——可以说是女性在寻找伴侣时所预期的任何因素。
如果在这个经济学假说中有三名男士,我们可以把他们按照给婚姻带来的东西将其划分为三档,就像下面这样:
简易模型中的每个人都是会结婚的,而且男性和女性以结婚为目的的见面方式是随机配对(把这想象成速配约会场景)。男士们都会因为能和自己心仪的对象结婚而高兴,不管对方是怎样的女性,都愿意与对方结为伴侣。然而从女性方面来讲,快乐还是不满就取决于她的未来伴侣能够给婚姻带来的利益是多还是少。想象一下,随机匹配的夫妻大概会是下面这样:
这里的每个人和伴侣在一起时都很愉快,除了一位女性,那位与给婚姻带来最低利益男性匹配的女性。
有什么办法能让她高兴起来呢?
如果一夫多妻制被允许,她可能会拒绝目前的婚姻,转而寻求能给妻子带来很多收益的男人的求婚,这大概可以让她快乐起来。也许这样的安排会令富人的原配妻子不开心,但是在一夫多妻制度化的社会中,她也许早有心理准备——自己的丈夫总会在遇到其他合适的女人后娶她进门。假设她能够接受这一点,那么比起嫁给其他两档男人,嫁给这个富人还是会令她更开心一些。
一夫多妻制社会和男性之间资源的不均分配通常会让婚姻呈现如下情况:
每个人都对自己的伴侣满意,如果他或她有伴侣的话,只有收入水平在底部的穷人孑然一身。
这个简易模型的重点是什么呢?好吧,用经济学判断一项政策的有效性,要求一方的优化不能使另一方恶化,这需要考虑到人员之间最初的资源分配。该假设既不需要每个人都满意自己的分配,也不需要公平待遇。
我们这个简易模型中的婚姻体系是否可以被定性为帕累托最优?或者比如通过推行一夫一妻制得到改进?
推行一夫一妻制的确可以使能给婚姻带来最低利益的男性快乐起来,因为在这种婚姻制度下,最初与其匹配的女人就不得不接受他的求婚——她总得嫁人嘛。于是穷男得到了利益,女人却损失了利益,因为这不是她想做的抉择——如果她能够选择嫁给更富有的人的话。这表示现行的一夫多妻制是帕累托最优的。当然这并不是最完美的结局,仍然有人会不开心,可这的确是我们能给出的资源最优分配。
应该指出,在我们这个简易模型中是以一夫多妻制度化为前提的,所以情况符合帕累托效率。在社会中推行一夫一妻制可能从某种意义上是强迫女性嫁给资源分配利益最低的男人,这很明显,但是也成全了那些现下境况很糟的单身汉。
既然如此,一夫一妻制也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帕累托效率,如果用它代替一夫多妻制的话,也许未能满足标准:部分人状况会转好(富人和他的妻子们),代价是另一部分人情况恶化(穷男人)。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个社会体系是一夫多妻制,女性也被允许自由地拒绝她们不喜欢的婚姻,那么推行一夫一妻制是帮助男性,却损害了女性的利益。这是因为一夫一妻制迫使女性嫁给那些她们不愿嫁的男人——如果她们有其他选择的话。
其次,男性之间的资源分配越不平均,越会诱使女性想成为一夫多妻制家庭的一员。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资源是被大家共享的;不仅仅是在多名妻子之间,也同样包括她们的孩子。假如最富有的男性拥有的资源比最贫穷的男人多50%,这一贫富差距仍不足以形成一夫多妻制,因为“偏房”嫁给穷人得到的利益并不少于做“小老婆”能得到的。使女性选择作为侧室的唯一条件是富有男性拥有的财富具有压倒性优势——至少是穷人的两倍或者更多。
我早先提到过,在富裕国家中缺乏一夫多妻制是个谜,这个模型正好解释了其原因。当代富裕国家众多特征之一,是他们的两极分化严重。比如,美国最富有的男人们可不仅仅是比最贫困的男人富有两倍、三倍——他们的富裕程度要远远超过中产阶级几百倍。
如果富豪拥有的妻子数量具有重要意义的话,那么富裕国家恐怕早已将一夫多妻制作为基本国策多年了。而实际上他们需求的复杂程度并未超出我们的模型所给出的经济学解释。
——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一个钻石王老五肯定想要一位妻子⋯⋯或者两位
当代富庶国家为什么没有形成一夫多妻制,一种可能的原因是,有史以来富人都会比穷人多很多子嗣。这不仅仅是说富人会生更多小孩子,他们的确如此,而且因为平均而言成功男士更加倾向于比穷人生更多儿子。[在这一论点上美国历任总统的儿女比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不过最近三任总统(都没有儿子)确实是扰乱了这些数据。]如果在过去富有的男人注重自己儿子们的利益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支持一夫一妻制,尽管他们的内心还是渴望一夫多妻的。
无论谁读过历史上著名的浪漫主义小说,比如简•奥斯汀写的那些,都会了解到过去富豪家的儿子们是不可能靠自己变成富人的。像乔治•克拉克和吉莉安•汉密尔顿这样的经济历史学家表示比较富裕的地主阶级,在英格兰工业革命之前,有更多的孩子活到成年,不过这些孩子中的大部分后来变成了较低的经济阶级;继承法比较偏爱长子,次子们基本上都要自谋生路。
身为一位富有的父亲也许更希望自己有不止一位妻子,他也可以游说立法机关允许这种情况,一夫一妻制也许减少了他的子嗣数量——那些无法继承财富的次子们,本来也会结婚并组建家庭。即便这些次子结婚了(不管怎么说,他们也不沦落到社会最底层,只是比自己的长兄要穷),一夫一妻制确实削减了够资格成为贵族儿子之妻的高贵女性人数。所以一夫一妻制迫使之后几代男子不得不迎娶低层女子为妻,因为出身显赫的女孩子们仅够嫁给最富有的男人为妻。
正如继承法将男性的大部分财产都分配给他的长子以预先避免家庭财产上的冲突,法律上施行一夫一妻制也预先避免了家族基因上的冲突。
延续同一思路,一夫多妻制增加了对妻子数量的需求,这就有效地抬高了妻子在市场上的价值。毫无疑问,中产阶级或者更低阶级女孩子的父亲会乐于看见自己的女儿们嫁到比他们更高的阶层;不过我很好奇高阶层女孩子的父亲对于自己的女儿只能是众多妻子中的一个这件事是什么看法。的确他们的女儿是更好的人选(比如很多女性都有机会嫁给国王),但是如果强迫一位女孩在其家庭中与很多位妻子竞争,那么对她而言最好匹配的政治价值就被侵蚀了。
在为什么富裕的西方国家过去没有推行一夫多妻制这个问题上,上面是一种合理的假设,但这不是唯一假设。第二种假设是大部分欧洲国家有着持久的分权割据历史,而一夫一妻制是给广大群众的一份礼物,用以确保他们继续支持统治阶层。
1903年乔治•萧伯纳在他的《致革命者的箴言》中提出主张,他写道:
“任何婚姻体系一旦导致大多数人民独身,都将以其践踏伦理道德为托辞,被猛烈地推翻。一夫多妻制,在当代民主条件下,比如摩门教徒,就被大量低阶被迫独身的男性推翻——那时母性本能驱使女性选择作为十分之一去分享最上等阶级男性,而不是独享一位第三流阶级的男性。”
就算没有民主制度,明智的独裁者也会推行一夫一妻制——如果他想保住脑袋的话。经济学家尼尔斯-彼得•拉格罗夫发展了一个模型来建立这个概念:独裁统治者会施行法律以禁止一夫多妻制,尽管自己也要付出仅能娶一位妻子的代价,但为了使广大民众趋于和平也是值得的。
正如我之前提到过的,由于高度的不平等,富人可以有多名妻子,因为女性会选择成为富人的“二房”、“三房”甚至“四房”,也不愿意做穷苦人唯一的妻子。在一个有很多富豪的国家里自己是个穷人,这是一回事;可是富豪们三妻四妾左拥右抱的时候,自己却连结婚的可能性都没有,那可是完全另外一回事。当贫富不均同时体现在财富和性这两方面时,民众起义就会推翻国家的统治者。这种情况下统治者虽然想坐拥众美人,也不会蠢到为此付出被暴动民众砍头的代价。所以他们会推行一夫一妻制到所有人,试图以此安抚民众。
统治者希望确保自己的统治稳固,同时也希望他的统治能够在子孙后代手里得以延续下去。法律也会随着君王宝座上统治者的想法而改变,比如他通过推动建立教会来推行一夫一妻制,那么他就能更好地在现在以及将来推行法律。通过鼓励教会的建立将一夫一妻制推行为国家的道德标准,当代统治者可以赢得国民更好的拥护,这比简单随便改变法律要明智得多。
过去这一切以及工业化国家迄今为止一夫一妻制的延续,扩大了贫富差距和收入水平的两极分化。一夫多妻制在历史长河中出现转折,其解释是在工业化国家中我们下一代的价值;此外,简单地去解释为什么西方国家没有一夫多妻制,可以说即使我们改变法律认可的婚姻制度——变成多名配偶制,大部分家庭还是不会选择一夫多妻制——合法性并非主因。
——迷一样的一夫一妻制
令我们始终迷惑不解的是,面对收入多寡的差距日益拉大,一夫一妻制却迷一般地屹立不倒(不要被“一夫一妻制的神话”所迷惑,这本来是第八章的题目,我们在那一章会讨论无神论)。感谢经济学家奥莫•莫瓦、埃里克•古尔德和阿维•西蒙,我们有了一个解释来说明为什么西方国家在极其不平等的情况下,却保有制度化的一夫一妻制。
在富裕国家,女性具有工作和拥有资产的权利。很多女性并不需要靠男人生活,不同于再其他某些国家女性的受教育、就业和财产所有权都是受限制的。结果就是,工业化国家中的女性可以自由地选择去嫁给住在狗窝里的流浪汉,如果她愿意的话,反正她也不靠男人生存,所以不用担心会因此挨饿。
按照当今的世界观,我们的一夫一妻制数学小故事就没什么意义了;当今社会中的前卫女性不再需要纠结于做穷汉的发妻还是富人家的侧室——她可以随自己心愿保持单身,一样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
我们的婚姻制度是在历史作用下形成的;而一夫一妻制建立很久之后女性才能去上学、去赚钱或者拥有财产。所以为什么工业化国家却不推行一夫多妻制,而同时男性之间的收入分配又极其不均?除了现代女性不愿意进入这种情况外,还有很多其他可解释的了。
在过去,“职业”几乎都是务农,一位“职员”的收入绝大部分取决于他/她强健的体魄而非大脑。一旦国家开始走向工业化,那么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具备高水平人力资本的工人(比如具有高教育水平和受训程度)开始获得高于低人力资本工人的收入。这种改变驱动了家庭在孩子方面的投资改变;工业化使家庭从尽量多生孩子而不去教育,变成少生孩子并使之接受良好教育。
你大概会回想起第一章中,我提到过美国自1800年开始下降的生育率,当时工业化革命刚刚展开。这种下降直接导致夫妻根据劳动力市场条件的改变(例如对半熟练工人的需求增加)而调整生育决策,以期为他们的下一代能有良好收入前景而创造机会。
一直困惑我们的问题——为什么工业化国家会沿用一夫一妻制——其解释就在于有教育背景的工人收入水平在工业化和非工业化国家间的差异。
在非工业化国家,富人收入明显高于他人,单纯是因为他们拥有更多的资源,比如土地。至于孩子,他们愿意生更多,让孩子们在这片土地上工作可以增加整个家庭的收入。如果目标是尽可能地多生孩子,那么潜在妻子之间就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事实上,这些妻子候选人很像我们一夫一妻制数学模型中的例子。
在工业化国家,富人拥有明显的高收入是因为他们具有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例如受教育水平)。在孩子问题上,他们倾向于培养具备技能的下一代,因为他们深知孩子的技术水平决定了其未来的收入水平。生育高技能孩子的途径之一就是娶一位同样有高技术水平的妻子。所以工业化进程增加了对“高质量”妻子的需求,那些拥有良好教育背景的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也就水涨船高了。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本质上是:一夫一妻制出现并制度化是基于对高质量孩子的需求,这提高了高质素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导致富人也难以负担得起超过一位妻子。
(为了明确一名妻子“价值”的意义,可以把该价值衡量为男性需要通过给这位女性多少讨价还价的话语权才能让她嫁给自己。如果高质量女性具有高价值,这就意味着丈夫在家庭决策中需要给对方更多的话语权——包括决定他将来能娶几位妻子。)
所以,当男性之间收入水平分布高度不均鼓励社会更加适合一夫多妻制时,女性之间教育水平分布高度不均却鼓励社会更加适合一夫一妻制。显然在绝大部分工业化国家第二种效应——教育水平高的妻子——作用于有钱的丈夫们,成为主因。
这个故事中有几个有趣的暗示值得我们继续讨论。首先这解释了为什么在工业化社会,妻子有更多的话语权,并且技术工人具有高收入水平。其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技术工人收入水平远高于非技术工人时,不论男女都更倾向于与自身教育水平相仿的人结婚。最后,这也佐证了另一现象:即使在较贫困国家,具有高教育水平的富裕男性也会倾向于娶更少的妻子,生更少的孩子,让二者都接受更加良好的教育,而低教育水平的富人的情况就并非如此了。
按照最优原则,如果我们认为摒弃贫穷国家的一夫多妻制可以使下一代获得收益(该情况是否属实存在着多方证据),那么为了达到该目标就需要提高教育水平。而提高全线工人的教育水平可以促进工业化进程,提高高素质人员的薪酬。知识女性在婚姻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可以有效地减少每个家庭单位中妻子、进而孩子的数量。
在我的理念中,这项婚姻制度的经济学研究,最重要的概念就是,即便是西方国家使一夫多妻制合法化,也罕有人会真的这么做。我知道我所说的一夫多妻制法制化并不是帕累托改良,因为穷男会因此被婚姻市场淘汰。但是如果只有极少数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那么造成的影响就会非常非常小。此外,的确有很多女性宁可选择单身而不是委曲求全嫁给一位不合格的丈夫。在这一方面,女性的经济独立性使她们成为独身生活的受益人,一夫多妻法制化也就无从谈起。
——美国是如何接纳同性婚姻的
近十年来婚姻制度的最大变革是,在很多州法律上承认了同性别之间的婚姻关系。
正如我在本章开头所说,制度是用以支配人类行为的规则和信仰。制度往往是因为信仰而改变;即,信仰的改变导致规则的变更最终正式地体现于制度中。
在近20年间,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态度发生了惊人的转变。我们之所以对此津津乐道,是因为它不仅阐释了法律制度是会发展变化的,也说明制度的变化先决条件并非是社会体系中的每个人改变个人信仰。
让我来讲个故事以说明这种法制的变革。
几年前一位家里非常亲近的朋友在互联网上找到我们家族的名字,并且很幸运地在南非遇见了我表哥的妻子。这两位女士成为好友,最终相爱。离婚(与我表哥),然后二人结婚(或者说是法律上类似于结婚的关系,当时南非尚未赋予同性婚姻同等的权利)。加拿大的移民法允许我表哥的前妻入境(和我表哥一起),她现在的身份是我们好朋友的妻子,两人自此过上了(非常)幸福的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谁负责把这事儿告诉老爸?我很爱我的爸爸,他的确没有给我留下会赞成同性婚姻的印象。但是事实恰恰相反,是我们大家低估他老人家了;他根本不需要我们通知他(因为他已经不再有偏见,而且也的确不笨),而令我们意外的是他对这对恋人能找到幸福感到格外开心。
我父亲在同性婚姻上观念如此巨变是我始料不及的。
这个故事的重点在于,人们确实会改变其信念,而这种信仰上的变革会导致法制的改革。
正如我们在第一章讨论的,公众对于同性婚姻的意见在过去20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根据民意测试,在美国的近15年间,对于同性别婚姻合法化的反对比率令人难以置信地下降了23个百分点。
这种对同性婚姻的高接受度,部分原因是年轻一代对此更能接受;随着这些年轻人在人口中的比例逐渐增大,社会观念在平均水平上也就改变了。这叫作“同辈效应”。不过在近15年中社会观念的巨大转变,并不是因为“同辈效应”,而是因为人们,就像我父亲那样,改变了对同性婚姻的看法。
社会学家道西•米歇尔•包纳赫在一篇论文中分析过这种转变并且发现:从1988年至2006年,对于同性婚姻的态度转变中仅有33个百分点是源于同辈效应。这是去年的有效数据,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展望到2011年,投票已经显示出这种观念的转变在随着时间加速进行。因此我认为,实际上观念的转变导致这种态度的转变,远非同辈效应造成。
所以法制的改变,首先是因为很多人已经改变了对同性婚姻的信念,并非是接受能力欠佳的老一辈已经逐渐被接受能力强的新一代所取代;事实证明,其实接受度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在各个人群中——现实才说明一切。
也许这项研究的最重要因素与其说是观察,不如说是掩盖在赞同婚姻平等权利下的意见,实际上各个人类社会都分散着很多意见。所以举例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白人们逐步对同性别婚姻表示出接受的态度,然而黑人社区对此的态度却基本没有变化(1988年有71%反对同性婚姻,2006年有69%反对)。另外,民主党相比共和党表示更能接受;新教徒很大比例的人改变了意见而基督教徒却没有。
包纳赫提出,分属于不同团体的人们逐渐接受了同性婚姻在法律上具有平等权利,这个现象的原因无关于道德,而是因为与他们对立的团体并不接受它。
那么也许实际情况是,在更有接受度的团体中人们可能更有机会观察到同性别婚姻的一手资料。这不仅仅是我家的经验,看起来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家的经验也是如此。有记录表明当你看到邻居、同事或者家庭成员是这样的和睦组合时,你是很难去反对同性婚姻的。
说句题外话,你应该试着运用帕累托效率测试来检验一下,允许同性婚姻是否会使某些人得到利益,同时使另一些人蒙受损失。如果不是,我会提出结论:没有人会在任何可测量范围内因为允许同性婚姻而蒙受损失,那么根据规则,改变相关现有法律是一种福利性进步。
——本章结语
婚姻是一项很好的制度,这透过经济学家的视角可以更好地了解。上面的例子说明,无论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还是同性婚姻,婚姻制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改变,而经济因素在这种演变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法律制度在定义上看起来与他们所管控的个人信仰无关,因为至少在理论上,这是代表集体而非集体中某个少数群体的信仰。而人群的集体信仰是由我们生活的经济属性逐渐形成的。
工业化大国中的社会体系摒弃了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是因为脑力劳动比体力劳动更具有经济价值。所以,男性倾向于抚育更少并接受更好教育的下一代,而不是生很多缺乏教育的孩子。一夫一妻制有助于他们达到这个目标,于是大众接受了一夫一妻制婚姻优于一夫多妻制婚姻的理念。
最近,同样是在工业化国家,同性婚姻应该被赋予同等权利的理念导致了婚姻法的又一次变革。承认这种权利的重要性最近在大众中逐渐成形,这种观念上的改变也令法制的相应改变成为可能。
从短期来看,婚姻制度的变革在法律意义上并不需要服从于大众的意见,而是掌握在立法者的手中。如果一夫多妻制的故事给我们一些启示的话,那就是:除非立法者有能力改变公众的意见,从长远看,民主社会(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甚至是专制社会)将最终会从法制上反映出大众的意见,这与那些掌权者的个人好恶无关。
我提到过即使法律允许比尔•盖茨有两名妻子,他也会仅娶一位,这是因为经济条件给予了他的妻子梅林达在婚姻中充分的话语权,她可以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安排。同样的条件促成了反对一夫多妻制法律的需求,这无关于工业化国家中的大部分夫妻在自主选择夫妻关系形式时发生的戏剧化变革。归根结底,经济学在形成现代家庭方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